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1 11:2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PD-1免疫治疗试验为卵巢癌患者带来的新希望,该疗法通过增强自身免疫系统抗击肿瘤。我国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名为“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PD-1抑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接受治疗,并享有专业医疗团队全程跟踪。参与试验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本研究将为卵巢癌治疗提供重要临床数据,助力抗击癌魔。
【阿盟】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阿盟】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卵巢癌患者的曙光:PD-1免疫治疗试验
卵巢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死亡率居妇科恶性肿瘤之首。长期以来,卵巢癌的治疗方法有限,患者面临着巨大的生存挑战。近年来,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抗癌疗法,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PD-1免疫治疗,全称为程序性死亡蛋白1(Programmed Death 1)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抗肿瘤的方法。PD-1/PD-L1通路是肿瘤细胞逃脱免疫监视的关键途径,通过抑制该通路,可以增强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有效抗击肿瘤。
二、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招募患者
为了进一步验证PD-1免疫治疗在卵巢癌治疗中的效果,我国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PD-1抑制剂在卵巢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此次临床试验将招募一定数量的卵巢癌患者,参与者在接受PD-1抑制剂治疗后,将会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对疗效进行评估,并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以下是试验的基本信息:
试验名称: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
试验目的:评估PD-1抑制剂在卵巢癌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药物:PD-1抑制剂
招募对象:符合入组条件的卵巢癌患者
三、参与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优势
1. 先进的治疗方法: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型抗癌疗法,具有疗效显著、副作用相对较小的特点,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2. 专业的医疗团队:参与试验的患者将由专业的医疗团队进行全程跟踪治疗,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
3. 免费的治疗机会: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免费接受PD-1免疫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4. 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试验结果将为我国卵巢癌治疗提供重要的临床数据,为后续治疗策略的制定提供参考。
四、如何参与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细信息,并报名参加: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卵巢癌
未曾接受过PD-1抑制剂治疗
无明显心、肝、肾功能异常
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为您安排专业的医生进行评估,符合条件者将有机会参与试验。
五、温馨提示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先进的免疫治疗机会,还能为我国卵巢癌治疗事业做出贡献。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和参与,共同抗击癌魔,重燃生命希望。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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