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淋巴瘤免疫治疗免费试验(患者临床招募)

郑洁仪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26 02:5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淋巴瘤,一种被称为“隐形杀手”的恶性肿瘤,在我国发病率逐年上升。文章介绍了淋巴瘤的严峻形势及传统治疗的局限性,并着重阐述了免疫治疗在淋巴瘤治疗中的新进展。详细介绍了我国多家知名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的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包括试验背景、招募对象、试验流程及参与权益等。同时,文章提供了咨询热线,鼓励符合条件的患者勇敢参与试验,为自己赢得更多治疗机会。

【和田】淋巴瘤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国外NK】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和 Nivolumab 治疗难治性淋巴瘤或晚期或难治性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患者

药品名称: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和 Nivolumab 治疗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难治性淋巴瘤或晚期或难治性非黑色素瘤

项目优势: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

【和田】淋巴瘤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不容忽视的“隐形杀手”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近年来在我国发病率逐渐上升。由于其早期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因此被称为“隐形杀手”。淋巴瘤的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的一大难题,传统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等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患者生活质量较低。

二、免疫治疗:开启淋巴瘤治疗新篇章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手段,逐渐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热点。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正是基于这一原理,通过激活患者自身免疫系统,抗击癌细胞,为患者带来新的生机。

三、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临床招募进行中

以下是文章的核心内容,我们将详细介绍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

1. 试验背景

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是由我国多家知名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的一项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旨在评估新型免疫治疗药物在淋巴瘤治疗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患者生活质量改善等方面的情况。

2. 招募对象

本次试验招募的对象主要包括:经病理学检查确诊的淋巴瘤患者,年龄在18-70岁之间,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化疗方案但病情进展或复发,且无其他严重并发症。

3. 试验流程

入选患者将接受为期数月的免疫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影像学等检查,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及疗效。研究人员将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4. 参与试验的权益

参加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权益:

(1)免费接受新型免疫治疗药物的治疗。

(2)享受专业的医疗团队提供的个性化治疗方案。

(3)获得一定的交通及营养补贴。

四、如何参与?咨询热线为您解答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并希望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并协助您参与本次试验。

五、温馨提示:勇敢迈出第一步,拥抱新生

淋巴瘤免疫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勇敢迈出第一步,参与临床试验,您将为自己的生命赢得更多可能。让我们携手共进,拥抱新生,共创美好未来。

再次提醒,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患者必须具有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NMSC) 或 B 细胞淋巴瘤以外的淋巴瘤的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由于这两个术语都是类别而不是特定诊断,因此下面提供了有关符合条件的肿瘤类型的具体指导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包括的肿瘤类型

基底细胞癌

恶性汗腺肿瘤,包括毛孔癌、汗腺癌、螺旋腺癌、圆柱癌、微囊性附件癌及相关实体、鳞状外分泌腺导管癌、皮肤腺样囊性癌、指乳头状腺癌、原发性皮肤粘液癌、内分泌粘液产生汗腺癌、原发性皮肤癌印戒细胞癌、皮肤大汗腺癌和眼外皮脂腺癌

附件癌

毛毛虫癌

乳腺外佩吉特病

经首席研究员 (PI) 批准的任何其他罕见皮肤肿瘤

T 细胞和 NK 细胞淋巴瘤,包括但不限于:皮肤 T 细胞淋巴瘤 (CTCL)、蕈样肉芽肿 (MF)、Sezary 综合征 (SS)、外周 T 细胞淋巴瘤 (PTCL)、ALK 阳性和 ALK-阴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 (ALCL) 和 NK 细胞淋巴瘤

默克尔细胞癌

皮肤鳞状细胞癌,包括角化棘皮瘤、外阴鳞状细胞癌和混合组织学肿瘤,如基底鳞状细胞癌和原发性不明的与皮肤来源一致的鳞状细胞癌

其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

Merkel 细胞癌 (MCC)-2 队列将包括 MCC 患者

鳞状细胞癌 (SCC)-2 队列将包括 SCC 患者第 I 部分(在 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T 细胞和自然杀伤 (NK) 细胞淋巴瘤患者必须对所有标准延长生命的疗法难以治疗、不能耐受、复发或拒绝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非黑色素瘤皮肤癌 (NMSC) 患者必须患有晚期或难治性肿瘤

晚期/不可切除由以下标准中的至少一项定义:肿瘤 2 cm 或更大,肿瘤被认为不可切除,肿瘤侵入深部组织,如肌肉、软骨或骨骼,肿瘤显示神经周围侵犯,和/或肿瘤转移至局部区域淋巴结和/或远处部位

难治性的定义为尽管先前的治疗包括以下至少一项,但肿瘤持续存在或复发:手术、放射治疗、病灶内治疗、局部治疗或全身治疗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受试者必须有至少 1 个适合病灶内注射的皮肤、皮下或淋巴结病灶,无论是否使用超声;黏膜表面(眼周、鼻腔等)的病变不适合注射,因为该区域不能用封闭敷料正确控制

第 I 部分(在 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受试者必须患有影像学或临床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至少 1 个维度上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或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聚集体至少一维的直径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受试者必须能够并愿意接受注射病变的连续活检,并且在适用且临床可行的情况下,非注射病变

第一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绩效状态 =< 2 (Karnofsky >= 60%)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2 x 10^9/L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血红蛋白 >= 9 g/dL,前 7 天未输血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血小板 >= 75 x 10^9/L

第一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血清总胆红素 =< 1.5 x 机构正常上限 (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0 mg/dL)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5 x 机构 ULN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血清肌酐 =< 1.5 mg/dL 或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公式)>= 50 mL/min 或 24 小时尿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凝血酶原时间 (PT)/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和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 (PTT) =< 1.5 x 机构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PT 和激活的 PTT [aPTT] 必须在抗凝剂预期使用的治疗范围内)

第 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之前):本试验中使用的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nivolumab 和其他治疗药物在给予孕妇时可能会导致胎儿伤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并且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参与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该药品; WOCBP 必须在随机分组前 14 天内进行阴性血清妊娠试验;如果一名妇女在她或她的伴侣参与本研究期间怀孕或怀疑她怀孕了,她应立即通知她的主治医生;男性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第一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前):理解能力和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意愿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扩展队列 MCC-2 和 SCC-2 中的受试者必须分别诊断为 MCC 或 SCC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患有难治性疾病,定义为尽管先前使用 PD-1 或 PD-L1 阻断抗体(avelumab、pembrolizumab、nivolumab、cemiplimab 等)治疗,但仍有进展性疾病的证据;进展必须发生在 PD-1 或 PD-L1 定向治疗期间或最后一剂 PD-1 或 PD-L1 定向治疗后 6 个月内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有至少 1 个适合病灶内注射的皮肤、皮下或淋巴结病灶,无论是否使用超声;黏膜表面(眼周、鼻腔等)的病变不适合注射,因为该区域不能用封闭敷料正确控制

第 II 部分(在 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患有影像学或临床可测量的疾病,定义为至少 1 个维度上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或直径 >= 10 毫米的病灶聚集体至少一维的直径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受试者必须能够并愿意接受注射病变的连续活检,并且在适用且临床可行的情况下,非注射病变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ECOG 性能状态 =< 2 (Karnofsky >= 60%)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2 x 10^9/L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前 7 天未输血的血红蛋白 >= 9 g/dL

第 II 部分:P(2020 年 2 月修订后):血小板 >= 75 x 10^9/L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血清总胆红素 =< 1.5 x 机构正常上限 (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0 mg/dL。)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5 x 机构 ULN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血清肌酐 =< 1.5 mg/dL 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 公式)>= 50 mL/min 或 24 小时尿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凝血酶原时间 (PT)/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和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 (PTT) =< 1.5 x 机构 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如果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PT 和 aPTT 必须在抗凝剂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本试验中使用的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nivolumab 和其他治疗药物在给予孕妇时可能会导致胎儿伤害;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并且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参与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该药品; WOCBP 必须在随机分组前 14 天内进行阴性血清妊娠试验;如果一名妇女在她或她的伴侣参与本研究期间怀孕或怀疑她怀孕了,她应立即通知她的主治医生;男性必须同意在进入研究之前使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第 II 部分(2020 年 2 月修订后):理解能力和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的意愿


排除标准

排除的肿瘤类型

黑色素瘤

骨肉瘤

软组织肉瘤,包括血管肉瘤、原发性皮肤平滑肌肉瘤、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

白血病

骨髓肉瘤、皮肤白血病和色素瘤

霍奇金淋巴瘤

B细胞淋巴瘤在首剂研究治疗前 3 周内接受过全身治疗或放疗的患者

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已知脑转移的患者如果已经接受治疗并且在治疗研究人员看来稳定,则符合条件

先前使用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或其他基于疱疹病毒的疗法进行治疗;(允许使用检查点抑制剂和/或其他免疫疗法进行先前的治疗)

由于先前的抗癌治疗而未从不良事件中恢复的患者(即,除了脱发、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和稳定的内分泌功能不全如甲状腺和肾上腺功能不全外,残留毒性 > 1 级)

第二原发性恶性肿瘤,仅当它会影响治疗的安全性或受试者完成研究相关程序的能力时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肺炎、肾小球肾炎、血管炎或其他)的病史或证据;或在入组后 2 个月内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药物或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生物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病史;(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胰岛素治疗糖尿病或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治疗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不被认为是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全身治疗形式)

具有临床意义的免疫抑制的证据,例如:

原发性免疫缺陷状态,如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

接受全身性免疫抑制治疗,包括强的松 > 10 mg/d(或等效剂量)、他克莫司、依维莫司、西罗莫司、吗替麦考酚酯、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等。

实体器官、骨髓或干细胞移植的接受者;允许自体移植受者

注意:口服类固醇剂量 =< 10 毫克/天的泼尼松(或等效物)不被视为免疫抑制,是允许的;允许使用吸入和关节内皮质类固醇活动性疱疹性皮肤损伤或疱疹感染的先前并发症(例如,疱疹性角膜炎或脑炎)

需要使用抗疱疹药物(例如阿昔洛韦)进行间歇性或慢性全身性(静脉内或口服)治疗的病毒感染,而不是间歇性局部使用

其他病毒感染:

已知患有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

已知患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先前使用基于病毒的肿瘤疫苗进行治疗

入组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不愿将其血液或其他体液暴露于人类疱疹病毒 1 (HSV-1) 诱发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个体的受试者,例如免疫抑制个体、已知感染 HIV 的个体、孕妇或1 岁以下儿童,在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治疗期间和最后一剂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后 30 天

有需要类固醇或当前肺炎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不受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或会限制遵守研究要求的精神疾病/社交情况

女性受试者怀孕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治疗后7个月内怀孕;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最后一剂治疗后 7 个月内不愿意使用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的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性活跃的受试者及其伴侣不愿使用男用或女用乳胶避孕套,以避免在治疗期间和用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治疗后 30 天内性接触期间潜在的病毒传播

对 talimogene laherparepvec 或其任何成分或 nivolumab 有已知的即刻或延迟超敏反应或特异反应,或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超敏反应史


声明:春晓健康网是服务与广大癌症肿瘤客户群体的综合性网站,提供癌症肿瘤相关问题交流咨询等服务,有这方面的需要可以直接点击右侧在线客服进行交流以及咨询!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9 条评论,697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