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7 04:5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肺癌作为全球癌症相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以及免疫治疗在晚期肺癌治疗中的显著成果。重点介绍了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即针对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晚期肺癌患者采用免疫治疗的方法。免疫治疗具有靶向性强、治疗效果好、安全性高等优势。文章还详细阐述了该试验的流程及参与条件,并提供了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以帮助患者了解并尝试这一新的治疗选择。
【成都】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ILs细胞疗法宫颈癌】HV-101注射液治疗既往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者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HV-101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至少2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宫颈癌患者;治疗线<3线(总线数,3线情况好亦可)无EGFR、ALK、ROS1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HV-101注射液是杭州厚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天科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全新一代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疗法。这是该疗法在国内首次获批临床,拟开展用于晚期复发或者转移性实体瘤的临床研究。
【成都】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全球范围内,肺癌是癌症相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晚期肺癌患者,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手段往往效果有限。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手段,在肺癌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新的治疗选择。
什么是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指在晚期肺癌患者中没有找到明确的基因突变靶点时,采用免疫治疗的方法来抑制肿瘤生长。免疫治疗通过激活或增强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攻击肿瘤细胞,从而实现治疗效果。这种治疗方法对于无靶点的晚期肺癌患者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免疫治疗的优势
1. 靶向性强:免疫治疗能够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而对正常细胞影响较小,从而降低副作用。
2. 治疗效果好:免疫治疗在晚期肺癌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部分患者甚至实现了长期生存。
3. 安全性高:与传统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治疗的不良反应较低,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流程
1. 筛选患者:通过基因检测等方法,筛选出无明确靶点的晚期肺癌患者。
2.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性化的免疫治疗方案。
3. 实施治疗:按照方案进行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细胞疗法等。
4. 随访与评估:治疗过程中,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变化,评估治疗效果。
如何参与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尝试参与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1. 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肺癌患者。
2. 常规治疗无效或无法耐受常规治疗的患者。
3. 无明确基因突变靶点的患者。
4. 愿意接受免疫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您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并咨询专业医生的建议。
温馨提示
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这一试验,患者有望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提高生活质量。如果您符合条件,不妨尝试这一新的治疗选择,为生命续航。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咨询。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期至少3个月。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1的受试者。
4、有至少一个可以进行手术或活检取样取得肿瘤组织的病灶用于制备TIL。
5、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用于疗效评估。
6、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且既往已经接受所有标准治疗后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患者。
7、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在收集肿瘤组织时必须超过28天;用于采集制备TIL的肿瘤组织应未进行过局部治疗(如放疗、射频消融、离子植入、溶瘤病毒注射等),或局部治疗后进展。
8、受试者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检测前14天内未输血小板或红细胞,未使用血小板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白介素11或其他药物纠正):a) ANC≥1.5×10^9/L;b) PLT计数≥75×10^9/L;c) HGB ≥90g/L。
9、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血清肌酐(Creatinine,Cr)≤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b) ALT和AST≤2.5倍ULN(肝转移/浸润受试者则≤5.0倍ULN);c)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
10、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正常值上限(ULN);b)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c)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11、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45%。12、肺功能:1秒用力呼气量(FEV1) ≥50%。
排除标准
1、既往对本试验中任何药物或其组成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2、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除外:受试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随访期)。
3、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包括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前列腺原位癌等。
4、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受试者;对于入组前28天内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5、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受试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7、既往6个月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8、伴有遗传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
9、具有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a) 既往1年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Ⅱ级】;b) 既往1年内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c) 既往1年内发生心肌梗死;d) 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e)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QTcF延长(男性QTcF > 450ms,女性QTcF > 470ms,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f) 既往1个月内经最佳药物治疗依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10、存在活动性感染。
11、通过病史或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12、HBsAg或HBcAb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或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
13、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4、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15、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患者。
16、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者酗酒、吸毒者。
17、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如TCR-T、CAR-T、TIL)的患者。
18、存在IL-2注射液治疗禁忌症。
1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的状况不适合进行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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