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患者临床招募)

周慧芳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0 20: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探讨了小细胞肺癌(SCLC)治疗的困境及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指出传统治疗疗效有限,而靶向治疗因缺乏明确靶点而受限。介绍了新型靶向药物及靶点,并招募符合条件的SCLC患者参与临床试验,以寻求治疗突破。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前沿治疗和免费药物检查,以及专业医疗团队的支持。呼吁患者关注并积极参与,共同为抗击肺癌贡献力量。详情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阜新】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一项随机、盲法、安慰剂对照的评价ACT001增强肺癌脑转移放疗疗效和减轻全脑放疗毒副反应的IIb/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ACT001-B胶囊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小细胞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ACT001是一种对癌症干细胞具有选择性杀灭效果的抗脑胶质瘤药。它由最初提取自小白菊和山玉兰等植物的小白菊内酯合成得到,通过STAT3和NF-κB信号通道对肺癌脑转移病灶和放疗部位组织微环境的调节作用直接诱导癌细胞凋亡的治疗作用,对正常组织的选择性保护作用。

【阜新】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困境

小细胞肺癌(SCLC)是肺癌中恶性程度较高的一种类型,其病情进展迅速,治疗难度大。传统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情,但疗效有限,患者生存期较短。近年来,随着靶向治疗在肺癌领域的广泛应用,许多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受益匪浅。然而,对于小细胞肺癌患者来说,由于缺乏明确的靶点,靶向治疗的应用受到了很大限制。

二、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这项试验旨在突破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瓶颈,为患者带来新的生存希望。通过针对特定靶点的药物试验,有望实现精准治疗,提高治疗效果,延长患者生存期。

以下是我们为您详细解析的科普内容:

三、试验药物及靶点介绍

本次试验的药物是一种新型靶向药物,它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关键信号通路,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扩散的目的。虽然小细胞肺癌传统上被认为无明确靶点,但近年来研究发现,某些新型靶点在小细胞肺癌中具有一定的表达,这为靶向治疗提供了可能。

四、临床试验的招募对象

本次临床试验主要招募以下类型的小细胞肺癌患者:

1. 经病理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患者;

2. 无法手术切除或已经发生远处转移的患者;

3. 之前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患者;

4. 符合其他入选条件,如年龄、器官功能等。

五、参与临床试验的益处

参与本次临床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以下益处:

1. 接受前沿的靶向治疗,可能获得病情缓解甚至治愈的机会;

2. 免费获得试验药物及相关检查;

3.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病情,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

六、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并对本次试验感兴趣,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并协助您报名参与。

七、温馨提示

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数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期待这项试验能够取得突破性成果,为抗击肺癌开辟新的治疗途径。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患者关注临床试验,积极参与,共同为战胜肺癌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肺癌(小细胞肺癌和非小细胞肺癌)并发生脑转移的患者: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及以上合并脑转移的患者;非小细胞肺癌:仅限驱动基因阴性者。二线治疗及以上且合并脑转移的患者。

3、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可接受全脑放射治疗。

4、>3个脑转移病灶(小细胞肺癌患者不限定脑转移病灶数目)。

5、按照RECIST v1.1标准确认脑部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放射科和临床医生确定):最大可测量病灶直径不超过4cm(对于>4cm且<6cm的病灶并考虑入组后做局部加量放疗,经研究者评估后也可以考虑入组);转移灶与重要脑功能区域的距离符合放疗相关要求。

6、器官功能正常: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Hb)≥80g/L,且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生长因子如促红细胞生成素、血小板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等治疗;总胆红素≤2.0×正常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3.0×ULN(若存在肝转移则≤5.0×ULN);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经研究者评估能够接受增强MRI/CT检查);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7、预期寿命至少为12周。

8、KPS评分≥70(不包括因为脑部肿瘤累及运动区或四肢不健全造成的运动功能障碍)。

排除标准

1、既往做过全脑放疗的患者(既往做过颅内肿瘤病灶局部治疗,研究者认为可以再次接受全脑放疗者允许入组)。

2、合并脑膜转移的患者。

3、存在EGFR、ALK、ROS1、NTRK、MET等驱动基因阳性的患者。

4、合并上腔静脉综合征、脊髓压迫、脑疝等,需要及时干预的患者。

5、经研究者评估认为患者在筛选时存在活动性感染。

6、筛选前5年内患有原发肿瘤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已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7、有活动性乙肝和/或丙肝的患者,即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同时检测到HBV DNA阳性(即≥2000 IU/ml或10^4拷贝数/ml)和/或抗-HCV阳性且HCV RNA阳性。

8、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为阳性的患者。

9、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重大心脑血管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分级≥2级)、急性心梗、不稳定心绞痛、男性QTc>450msec或女性QTc>470msec、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等。

10、药物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服用降压药物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1、患者无法口服药物或存在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

12、患有炎症性肠病史或者患有经研究者判定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脉管炎等(本条排除标准仅针对试验过程中需使用PD-1/PD-L1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受试者)。

13、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连续使用>3天,每日接受超过4 mg地塞米松或等效糖皮质激素,针对脑转移病灶及化疗前预处理使用的糖皮质激素除外)或其它免疫抑制治疗的合并重度放射性肺炎或重度间质性肺炎等慢性病的患者。

14、既往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外周血干细胞/骨髓移植治疗史者。

15、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类似化合物,或研究药物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6、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抗血管生成药物(贝伐珠单抗);研究药物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其他对肺癌脑转移有治疗作用的抗癌治疗,比如能通过血脑屏障的化疗(替莫唑胺)、抗血管生成药物(安罗替尼)、放射治疗或电场治疗等。

17、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毒性尚未恢复,定义如下:依据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CTCAE V5.0),毒性未恢复至≤2级【脱发、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肽酶(GGT)及研究者评估为无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值异常除外】。但经与研究者和申办者讨论商量,可允许存在稳定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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