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7 20:1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淋巴瘤作为一种常见恶性肿瘤的严重性,并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这一新兴疗法。该疗法通过提取和改造患者自身免疫细胞,实现个性化治疗,具有高度个性化、安全性高和效果显著的优势。全球好药网正联合医疗机构开展试验,招募符合条件患者。文章还详细介绍了参与试验的流程和联系方式,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摘要如下:在全球范围内,淋巴瘤威胁患者生命健康。本文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创新的免疫疗法,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治疗。该疗法优势明显,安全性高,效果显著。目前,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招募试验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电话400-119-1082咨询。
【攀枝花】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白血病&淋巴瘤】森朗CD7+复发或难治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药品名称:SENL101 自体 T 细胞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或难治性CD7+的T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
【攀枝花】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全球范围内,淋巴瘤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的飞速发展,细胞治疗作为一种创新的抗癌手段,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一种充满希望的疗法——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它为众多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开启个性化治疗新时代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淋巴瘤患者的新型免疫疗法。它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经过特殊改造,使其具有更强的识别和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再将这些改造后的细胞输回患者体内,从而有效抑制肿瘤的生长。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该疗法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体质,量身定制治疗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疗效果。
2. 安全性高:由于使用的是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因此避免了传统化疗和放疗带来的副作用。
3. 效果显著:临床研究表明,CD7细胞治疗在部分淋巴瘤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为了进一步验证该疗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全球好药网正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以下是招募对象的基本条件:
1. 确诊为淋巴瘤的患者;
2. 年龄在18-70岁之间;
3.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评分≤2分;
4.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异常;
5. 愿意接受并配合临床试验。
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流程
1. 患者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初步咨询,了解临床试验的基本信息。
2. 患者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检查,以确认是否符合临床试验的入选条件。
3. 符合条件的患者将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开始接受CD7细胞治疗。
4.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需定期复诊,以便医生了解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临床试验结束后,患者将继续接受随访,以评估远期疗效和安全性。
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该疗法的研发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同迈向希望之光。
入选标准
患者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入组:
1. 诊断为难治/复发的 T 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的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复发:既往接受过至少经两种规范治疗方案达到完全缓解后确定疾病复发,或经过干细胞移植达到完全缓解后出现疾病复发;难治: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方案,且末次治疗后未能达到完全缓解(白血病患者)或部分缓解(淋巴瘤患者),或经过干细胞移植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
2. 入组筛选时骨髓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为 CD7+和/或髓外病灶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 CD7+;
3. 入组筛选时若外周血检测到肿瘤细胞,需满足应用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 CD4 和 CD8 双阴性。若外周血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非 CD4与 CD8 双阴性,则需满足外周血肿瘤细胞比例≤1%的条件;
4. 可预计生存期大于 12 周;
5. ECOG 0-2 分
6. 年龄 18-65 岁(包括上下限);
7. HGB 至少≥70g/L,PLT≥20x109/L,可输血;
8. 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空气下血氧饱和度≥92%;b) LVEF≥45%;c) 总胆红素<3×ULN;d) ALT/AST<5×ULN;e) 肌酐<1.5×ULN;
9. 受试者或监护人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组:
1.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一年内患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 级心衰或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症状突出的心脏疾病,或筛选时 QTc 间期>480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2. 如患者有造血干细胞移植史,距患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6 个月;
3. 有活动性 GvHD,或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4.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 T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5. 在筛选前 7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6. 过去 2 年内存在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节药物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克罗恩氏病)病史;
7. 筛选时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高于检测下限者需要排除;如丙型肝炎病毒(HCV)
抗体阳性,外周血 HCV RNA 阳性者需要排除;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检测阳性者需要排除;
8. 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前的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距离上次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最后一次用药仍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9. 有生物制品严重过敏史;
10.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 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12. 筛选前接受过 CAR-T 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13.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受试者危险性或干扰试验结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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