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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概念、优势、招募条件及参与好处。该试验旨在评估mTOR靶向药物在不同类型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效果和低耐药性。参与者将免费接受治疗,享受专业医疗团队跟踪,并获取最新抗癌药物信息。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报名。本文旨在为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提供希望。
【宝鸡】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FP-208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剂量递增 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P-20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mTOR,PI3Kδ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治/末线(优先推荐北京患者(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
项目优势:北京富龙康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宝鸡】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发生在身体各部位的有形肿瘤,如乳腺癌、肺癌、胃癌等。mTOR(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是一种在细胞生长和代谢中起关键作用的酶。近年来,针对mTOR靶点的靶向药物在抗癌治疗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这些药物在治疗不同类型实体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mTOR靶点靶向药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mTOR靶向药物可以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副作用。
2.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mTOR靶向药物在多种实体瘤治疗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3. 耐药性较低: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mTOR靶向药物具有较低的耐药性,为患者提供了更长的生存期。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1. 确诊为实体瘤的患者(不限癌种)。
2. 年龄在18-75岁之间。
3. 未接受过mTOR靶向药物治疗。
4. 无严重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
5. 愿意接受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参与试验的好处
1. 免费接受mTOR靶向药物治疗。
2.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确保治疗安全。
3. 了解最新的抗癌药物治疗信息,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
4. 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宝贵的临床数据,助力抗癌药物研发。
五、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并协助您完成报名手续。让我们一起为生命续航,为未来带来希望!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mTO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也让更多患者看到了生的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为肿瘤患者提供最前沿的抗癌药物信息。愿每一位患者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治疗之路,重拾健康生活!
入选标准
1、乳腺癌入组ER(阳性)、Her-2(阴性) (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2、高级别浆液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或宫颈癌(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3依从性较好、失访可能较小(疫情期间优先北京及周边地区或在北京可住宿6周左右时间)
1. 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含两端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肾癌、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肉瘤、肝癌和卵巢癌;
3. ECOG 体力评分 0 或 1 分;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 能够使用口服片剂药物;
6.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可评价或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7.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足够的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90×109/L,以及血红蛋白≥9 g/dL;
b. 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3.0 g/dL;胆红素≤1.5×ULN,ALT 和 AST ≤3×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或 AST≤5×ULN;
c.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2×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2×ULN;国际标准化比值≤2;
d. 肾脏:血肌酐水平≤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血脂:胆固醇≤300 mg/dL 或 7.75 mmol/L;甘油三酯≤ 2.5×ULN;
f.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电图基本正常,QT 间期(QTc)男性<450ms,女性<470ms。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受试者不得入选研究:
1.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或任何外科手术;
2.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3. 首次给药前 21 天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过细胞色素代谢酶 CYP3A4 强或中度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4. 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PI3K、Akt 或 mTOR 抑制剂(如 BKM120、依维莫司、BEZ235、BYL719 或AZD2014 等)治疗的患者;
5. 已知对 FP-208 或同类药物(PI3K 抑制剂或 mTOR 抑制剂)过敏或对 FP-208 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6. 筛选时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7. 具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者脑膜转移的病史记录、症状或体征,或根据影像学提示存在水肿或进展表现者;
8. 既往患有 1 型或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经药物治疗血压控制稳定者除外)和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者;
9. 患者需要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其他的抗肿瘤治疗;
10. 受试者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因素;
11. 已知进行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受试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并需要药物治疗;
13. 受试者 HIV 检测阳性,无法控制的乙型肝炎,无法控制的丙型肝炎(肝功能指标升高≥CTCAE2 级);
14. 受试者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
15.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7.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双重避孕措施者;
18.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该研究不能使患者获得最大的利益;
19. 研究者判断,患者因任何原因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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