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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通过激活T细胞来攻击肿瘤细胞的新型治疗方法。该试验具有创新性、广泛性和个体化优势,为多种实体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正在协助患者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治疗技术,并参与癌症治疗研究。欢迎拨打400-119-1082咨询详情。
【铜川】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药品名称:BC344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BC3448为介导T细胞杀伤作用的靶向CD3/EGFR双特异性抗体,利用EGFR作为肿瘤特异性抗原,通过结合EGFR和T细胞表面分子CD3,激活T细胞并募集至肿瘤细胞周围,发挥抗肿瘤作用。在临床前体外、体内研究中,BC3448在EGFR高表达、EGFR突变和KRAS或BRAF突变的细胞或动物模型中均展示出良好的药效活性。
【铜川】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在抗癌治疗的征途上,每一次科研突破都可能为患者带来新的生机。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种全新的治疗方式——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这可能是许多肿瘤患者新的希望。
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可以在体内形成实质性肿瘤的癌症,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CD3是一种存在于T细胞表面的蛋白质,是T细胞受体(TCR)的一部分。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通过激活T细胞来攻击肿瘤细胞的治疗方法。
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工作原理
CD3靶点靶向药通过结合T细胞上的CD3蛋白,激活T细胞,使其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这种治疗方法的优势在于它能够针对多种类型的实体瘤,不受肿瘤类型限制,为患者提供了更广泛的治疗选择。
为什么这项试验如此重要?
创新性: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代表了癌症治疗领域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为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提供了全新的替代方案。
广泛性:这项试验不限癌种,意味着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实体瘤患者,都有可能从中受益。
个体化: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这种治疗方法更加个性化,能够更好地适应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
患者临床招募信息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协助进行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招募。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正在与实体瘤斗争,这项试验可能为您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招募条件如下:
确诊为实体瘤的患者;
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
愿意接受并遵守试验要求;
未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或治疗。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或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参与试验的潜在好处
参与这项试验的患者可能会体验到以下潜在好处:
获得最新的治疗技术,提高治疗效果;
在专业的医疗团队指导下进行个性化治疗;
有机会为癌症治疗领域的研究做出贡献。
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通过激活自身免疫系统,这种治疗方法不仅具有创新性和广泛性,还能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治疗。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正面临癌症的挑战,不要犹豫,立即联系我们,开启新的治疗旅程。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在您身边,为您照亮前行的道路。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手术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患者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在可获得的情况下,提供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4. ECOG体力评分0-2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75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白细胞绝对计数≥3.0 x 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 x ULN;无肝转移:ALT和AST≤2.5 x ULN;有肝转移:ALT和AST≤5 x 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水平≤1.5 x ULN,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x 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非手术绝育以及从月经初潮至绝经后1年)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禁欲或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一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手术等抗肿瘤治疗(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或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经NMPA批准的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者其他药物的5个半衰期,视哪个时间更短)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或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局部外用或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影像学检查使用增强剂前注射激素抗过敏反应;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 既往曾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9. 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
(1)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
(2)需要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激素>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的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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