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8 20:0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摘要:文章首先指出非小细胞肺癌的严峻现实,强调其治疗研究的重要性。随后介绍靶向药物治疗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的应用,以及其相较于传统化疗的优势。文章还阐述了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意义,包括提前使用新型药物、获得专业团队支持及减轻经济负担等。最后,提供了参与靶向药试验的途径,并呼吁广大患者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吉林】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QB2450注射液联合安罗替尼胶囊对比K药治疗一线非小细胞肺癌
药品名称:TQB2450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局部晚期(ⅢB/Ⅲ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
项目优势:具有组织学证实的ⅢB/Ⅲ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的患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吉林】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输出开始:一、非小细胞肺癌:一个无法忽视的严峻现实
肺癌,作为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攀升。而非小细胞肺癌(NSCLC)作为肺癌的主要类型,占据了总数的80%-85%。在我国,每年新发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约为60万人,因肺癌死亡的人数高达50万。这一严峻现实提醒我们,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研究刻不容缓。
二、靶向药物治疗:精准打击癌细胞
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的一大热点。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药物治疗具有更高的针对性,能精准打击癌细胞,降低对正常组织的损害,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三、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参加靶向药试验,患者有望获得以下收益:
1. 提前受益于新型靶向药物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可以率先使用到尚未上市的新型靶向药物,这无疑为晚期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生存希望。
2. 获得专业团队的关注与支持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生团队的密切关注和指导,确保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减轻经济负担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其治疗费用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四、如何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遭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困扰,不妨关注一下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您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相关信息。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解答疑问,协助您了解试验详情,并为您提供报名途径。
五、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成功,离不开广大患者的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抗击肺癌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输出结束。入选标准
1 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和美国癌症分类联合委员会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具有组织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的患者;
2 18周岁≤年龄≤75周岁;男女不限;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3 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如位于放疗区域内的,应明确为进展状态;
4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复发/转移阶段疾病进行系统抗肿瘤治疗的患者;
5 对于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检测证明不存在EGFR突变、ALK融合的患者;
6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7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8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1 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和美国癌症分类联合委员会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具有组织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的患者;
2 18周岁≤年龄≤75周岁;男女不限;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3 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如位于放疗区域内的,应明确为进展状态;
4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复发/转移阶段疾病进行系统抗肿瘤治疗的患者;
5 对于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检测证明不存在EGFR突变、ALK融合的患者;
6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7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8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1 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和美国癌症分类联合委员会第 8 版肺癌 TNM 分期,具有组织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局部晚期(ⅢB/ⅢC期)、转移性或复发性(IV期)NSCLC的患者;
2 18周岁≤年龄≤75周岁;男女不限;ECOG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3个月;
3 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如位于放疗区域内的,应明确为进展状态;
4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复发/转移阶段疾病进行系统抗肿瘤治疗的患者;
5 对于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检测证明不存在EGFR突变、ALK融合的患者;
6 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7 育龄期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8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 未经局部治疗的脑转移;
2 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3 中央型、有空腔的鳞癌;
4 影像学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5 存在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
6 需反复引流以缓解临床症状的浆膜腔积液;
7 需反复引流以缓解临床症状的浆膜腔(胸腔、腹腔或心包腔)积液(研究者判断),或在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以治疗为目的的浆膜腔积液引流者;
8 既往接受过针对PD-1、PD-L1、CTLA-4等相关免疫治疗药物;
9 既往使用过贝伐珠单抗、安罗替尼、阿帕替尼、仑伐替尼、索拉非尼、舒尼替尼、瑞戈非尼、呋喹替尼等抗血管生成药物;
10 未能从既往干预措施的毒性和/或并发症恢复至CTCAE≤1级,脱发和≤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除外;
11 肝硬化、活动性肝炎;
12 肾脏异常;
13 心脑血管异常;
14 胃肠道异常;
15 免疫缺陷病史;
16 出血风险;
17 过敏体质,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接受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后出现重度超敏反应,或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
18 既往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史;
19 药物滥用史、酗酒或吸毒史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1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