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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中EGFR基因突变的治疗新希望,即EGFR化疗药物的临床试验。该药物为靶向治疗药物,具有高效低副作用的优点。目前,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招募患者参与试验,评估药物疗效与安全性。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获得免费治疗、专业指导等优势。全球好药网提供全方位支持,助力患者抗击肺癌,重燃生命希望。
【昆明】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甲磺酸艾氟替尼片治疗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IB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甲磺酸艾氟替尼片
基因分型:化疗药
突变基因:EGFR 20ins,RTK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治疗EGFR 20 外显子插入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试验——重燃生命希望
在肺癌患者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据了绝大多数。而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中较为常见的基因突变类型之一。针对这一突变,EGFR化疗药物的研发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EGFR化疗药物?
EGFR化疗药物是一类针对EGFR基因突变设计的靶向治疗药物,能够特异性地抑制肿瘤细胞生长,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与传统化疗相比,EGFR化疗药物具有更高的疗效和较低的副作用,为患者带来了更好的生活质量。
三、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试验招募患者
目前,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启动了一项针对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的临床试验。此次试验旨在评估该药物在治疗EGFR突变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四、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1. 筛选条件:参加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18-75岁;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
EGFR基因突变阳性;
未接受过EGFR靶向治疗;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试验流程:试验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筛选期和治疗期。筛选期主要包括基线检查、基因检测等,治疗期则进行药物治疗及随访。
3. 注意事项:参加试验的患者需遵循以下规定:
按照医嘱进行药物治疗;
定期进行随访检查;
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不得自行停药或更换药物。
五、参加试验的优势
参加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试验,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接受药物治疗;
获得专业医护人员全程指导;
了解自身病情,提高治疗效果;
为后续治疗提供更多选择。
六、携手全球好药网,共抗肺癌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始终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治疗希望。参加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试验,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专业咨询:解答您关于试验的疑问,为您提供个性化建议;
病情跟踪:定期了解您的病情,协助您完成随访检查;
心理支持:为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您度过治疗过程中的困难;
信息支持:及时为您更新试验进展和抗癌新药信息。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和帮助。
七、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EGFR化疗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参加试验,您将有机会获得免费药物治疗和专业指导,为您的生命之路注入新的活力。全球好药网将与您携手共进,共抗肺癌,让生命重焕光彩!
入选标准
1.大于或等于 18 岁,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或细胞学病理确诊的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且组织学类型主要是非鳞状细胞;
3.经治患者需在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疾病影像学进展后,初治患者在入组前,经实验室检测证实 EGFR 20 外显子插入突变阳性;
4.受试者符合下列二种情况中的任一项(肺癌分期标准按照 AJCC第 8 版): 1) 经治患者:首次用药前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时或治疗后有影像学或病理学确认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放疗)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 2) 初治患者:首次用药前未经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局部晚期(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手术或放疗)或转移性 NSCLC 患者。如果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完成时间距离首次疾病进展的时间>6 个月,则允许入组;如≤6 个月,则视为经治患者,按经治患者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5.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根据 RECIST1.1)。注:可测量病灶既往不能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且不会用于研究筛查期活检;如果仅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允许对该病灶进行活检,但必须在活检后至少 14 天,才能对该病灶进行基线的影像学检查。
6.实验室检查提示受试者具备充分的器官功能:包括: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GB)≥90g/L; 2)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AST 和 ALT≤2.5 倍正常值上限(有肝转移者,允许总胆红素≤3 倍正常值上限,AST 和 ALT≤5倍正常值上限); 3) 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 (根据 Cockcroft-Gault 计算公式); 4) 凝血酶原时间(PT)≤1.5 倍正常值上限;
7.筛查时 ECOG 评分 0-1,筛查前 2 周内没有明显疾病恶化;
8.预期首次用药后生存期>12 周;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进行血妊娠检查,且为阴性;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可以不进行妊娠检查及避孕。无生育能力的定义为:50 岁及以上,未使用激素治疗且停经至少12 个月;或已行绝育手术。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停药后 6 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理解并自愿参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组织或细胞学检查提示鳞状细胞为主的 NSCLC,或提示有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等;
2. 预期在试验期间需要接受本研究以外的其他抗肿瘤治疗;
3. 初治患者:既往接受过针对 EGFR 通路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EGFR TKI 或抗体等) 经治患者:既往接受过第三代 EGFR TKI(已上市药物或在研药物)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4. 接受过以下治疗: 1)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 30%以上骨髓放疗或开展过大面积照射; 2)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实施过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实施大手术者,但建立血管通路、通过纵膈镜或胸腔镜进行活检的手术操作除外; 3) 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抑制剂或 21 天内使用过 CYP3A4 强诱导剂;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预期试验期间需要使用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或中药制剂、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 4)首次用药前 4 周或药物至少 5 个半衰期内曾参加并接受过研究性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5) 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药物的治疗;
5. 伴有脊髓压迫或有症状的脑转移者。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入组。稳定脑转移定义为:已经完成正规脑转移治疗,临床症状稳定或无症状至少 2 周,且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如果研究者认为没有即刻需要根治性治疗的指征,那么无症状的脑转移患者可以纳入。
6.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1 级(CTCAE 5.0)(脱发、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毒性的后遗症除外)或入排标准规定的水平;
7. 伴有明显症状且不稳定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者;经抽胸水或腹水治疗后临床症状稳定至少 28 天者可以入组;
8. 有其它恶性肿瘤病史,或现在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行根治术且术后 5 年未复发的恶性肿瘤除外,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甲状腺乳头状癌等);
9. 既往有间质性肺病(ILD)、药物性间质性肺病、需要类固醇药物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具有疑似间质性肺病临床表现者;
10. 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需要治疗,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衰(NYHA 心功能分级III-IV)、不稳定心绞痛、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活动性出血性等疾病等;
11. 超声心动图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2. 有临床意义的QT间期延长或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增加QT间期延长风险的其他心律失常或临床状态;如静息状态心电图QTc>470ms,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 度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严重低钾血症、或正在服用可导致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等;
13. 严重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的疾病等;
14. 已知有乙肝(HBsAg 阳性)、丙肝(丙肝 Ab 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抗体阳性)感染者;
15. 伴有感染性疾病需要静脉用药治疗者;
16. 已知有精神疾病或吸毒史,且正在发作或目前仍吸毒;
17. 已知或怀疑对伏美替尼或其制剂其他成分过敏者;
18. 正在妊娠或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女性配偶;
19. 受试者依从性差,不能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或要求等;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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