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11 05:20:07,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及其流程。试验旨在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提供精准治疗,主要针对具有RET基因融合的晚期患者。试验优势包括精准治疗、提高生存率和改善生活质量。通过报名咨询、筛选评估等流程,患者可参与试验。该试验为肺癌患者提供新选择,推动精准医疗发展,减轻家庭负担。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报名。
【达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HEC169096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甲状腺髓样癌和其他实体瘤的I/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EC169096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RET融合,经治肺癌/甲状腺癌/实体瘤
项目优势:HEC169096片为一款高选择性RET抑制剂。RET突变是一种泛癌种的致病因素,可能导致多类癌症,其中包括比较重要的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检出率约1%~2%)以及甲状腺癌(检出率约20%)。
【达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让治疗更精准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约占所有肺癌的85%。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肺癌的精准治疗逐渐成为可能。RET基因融合是一种常见的肺癌驱动基因,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二、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具有RET基因融合的患者;
之前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或对标准治疗无效的患者。
三、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精准治疗:针对RET基因融合的肺癌患者,靶向药物可以精确作用于肿瘤细胞,抑制肿瘤生长,降低副作用。
2. 提高生存率:临床试验表明,RET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可以有效延长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
3. 改善生活质量: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药物治疗的副作用较小,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四、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流程
参加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经历以下流程:
报名咨询: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并报名参加。
筛选评估:专业医生对报名患者进行筛选,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条件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风险和权益。
分组治疗:患者将被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和标准治疗。
随访观察:治疗期间,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检查,评估疗效和副作用。
五、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开展,对于肺癌患者具有重要意义:
提供新的治疗选择:为RET基因融合的肺癌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手段。
推动精准医疗发展:有助于推动我国精准医疗的发展,提升肺癌治疗的个体化水平。
减轻家庭负担:相较于传统治疗,靶向药物治疗费用相对较低,有助于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六、温馨提示
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咨询报名。让我们共同期待精准医疗的美好未来,为肺癌患者带来更多福祉。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组织病理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认的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3 ECOG评分:0~2分
4 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 按照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在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在II期试验,受试者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
6 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7 非哺乳期女性受试者;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妊娠检查必须为妊娠阴性,且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接受最后一剂试验药物品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8 受试者同意提供适当的肿瘤组织切片(可用的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样本制作的切片)
9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存在明确的除RET以外的已知主要驱动基因改变。
2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既往治疗史: 1)首次用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2)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接受过其它化疗、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大手术(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治疗的受试者; 3)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更广范围放疗者; 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经NMPA批准有抗肿瘤适应症)治疗; 5)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等)和/或计划入组后接种活疫苗者; 6)首次用药前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者短者为准)之内参加过任何干预性临床试验(参与总生存期随访受试者除外);
3 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或者基线水平(依据CTCAE V5.0)
4 受试者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原发性CNS肿瘤,且表现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症状或需要增加皮质类固醇剂量以控制其CNS疾病;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5 首次用药前 5年内合并了其他恶性肿瘤。但不包括: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如预期5年OS >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治愈的肿瘤(如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6 具有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7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受试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
8 无法控制的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
9 现患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或活动性肺炎或现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
10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者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活动感染者:筛选期HBsAg阳性或者HBcAb阳性的受试者,需要检测HBV DNA,HBV DNA定量≥104 cps/mL或≥2000 IU/mL;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HCV RNA,HCV RNA定量检测阳性;
11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者首次用药前1周内使用过质子泵抑制剂(PPIs);或者研究期间需要长期接受CYP3A4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或PPIs治疗的受试者
13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4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
1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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