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26 11: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摘要:文章介绍了黑色素瘤作为致命皮肤癌症的治疗现状,重点关注PD-1免疫治疗在黑色素瘤治疗中的应用。通过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评估治疗效果和安全性,面向全球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治疗和专业团队跟踪服务,旨在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文章最后提供了联系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共同探索新的治疗选择和生命希望。
【东莞】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黑色素瘤】评估IBI363治疗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受试者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Ia/Ib期研究
药品名称:IBI363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IBI363是由信达生物自主研发的潜在同类首创(First-in-Class)新药,有效成分为PD-1/IL-2双特异性抗体融合蛋白。该产品具有同时阻断PD-1/PD-L1通路和激活IL-2通路两项功能,可以更精确和有效地实现对肿瘤特异性T细胞的靶向和激活。 IBI363不仅在多种荷瘤药理学模型中展现出了良好抗肿瘤活性,在PD-1耐药和转移模型中也表现出了突出的抑瘤效力。同时,在临床前模型中,IBI363安全性特征良好,整体安全性可控。
【东莞】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黑色素瘤:致命的皮肤癌症
黑色素瘤,一种源于皮肤色素细胞的恶性肿瘤,是皮肤癌中最致命的类型。早期发现和治疗黑色素瘤的生存率较高,但一旦转移到其他器官,治疗难度将大大增加。因此,寻找更有效的治疗手段成为全球医学界关注的焦点。
二、PD-1免疫治疗:突破性的抗癌新药
PD-1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人体免疫系统对抗癌细胞的新型疗法。PD-1抑制剂能够阻断癌细胞与免疫细胞之间的“沟通”,恢复免疫细胞对癌细胞的杀伤作用。近年来,PD-1免疫治疗在黑色素瘤等癌症治疗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旨在评估PD-1抑制剂在黑色素瘤治疗中的效果和安全性。试验通过招募符合条件的黑色素瘤患者,对其进行PD-1免疫治疗,以观察治疗对肿瘤的抑制效果及患者的生活质量。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本次试验面向全球范围内的黑色素瘤患者,具体招募条件如下: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黑色素瘤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未接受过PD-1抑制剂治疗;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肝肾功能;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接受PD-1免疫治疗;
专业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
享受全球最新的抗癌药物治疗;
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六、联系我们,开启生命新篇章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详情,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黑色素瘤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和生命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IBI363的剂型:注射剂;规格:3mg(3ml)/瓶;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2μg/kg、2μg/kg、10μg/kg、30μg/kg、100μg/kg、300μg/kg、600μg/kg、1000μg/kg;用药时程:Ia期剂量递增阶段:首次给药后21天为DLT观察期,若无DLT发生,则后续接受QW给药,三周为一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受试者不愿继续参加研究、发生其他需停止研究治疗的原因(以先发生者为准)。
Ia期剂量扩展研究阶段:可能同时包括QW和Q3W的给药方案,三周为一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能耐受、受试者不愿继续参加研究、发生其他需停止研究治疗的原因(以先发生者为准)。
简要入排入组
PD-1/PD-L1治疗失败的皮肤型,黏膜型黑色素瘤患者已知有活动性癫痫发作、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转移、脊髓压迫和/或癌性脑膜炎病史,或新发脑转移或脑膜转移受试者既往有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给药相关且需要永久停止该治疗的显著毒性史
完整入选标准
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安排和相关程序。
2 年龄≥18岁,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不可切除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或淋巴瘤。
4 经标准治疗后进展,或由于不可耐受的毒性等原因不适合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受试者。 注:允许入组PD-1/PD-L1治疗失败的患者。
5 根据RECIST v1.1(实体瘤)或Lugano 2014(淋巴瘤)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 PS)为0或1分。
7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8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期后6个月严格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药物给药前、给药期间或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的女性。
2 已知有活动性癫痫发作、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转移、脊髓压迫和/或癌性脑膜炎病史,或新发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3 针对淋巴瘤:患有除淋巴瘤以外的血液恶性肿瘤。
4 基线*(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时存在以下任何血液学异常(如果淋巴瘤累及骨髓,研究者可酌情调整入组条件): 血红蛋白<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 *在整个方案中,“基线”定义为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末次可用观察值。
5 基线时(首次给药前7天内)存在以下任何血清生化异常: 1)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如果同时结合胆红素≤ULN,则允许纳入研究); 2)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 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 ALT)>3×ULN(如为肝转移,则AST或AST>5×ULN); 3)血清肌酐>1.5×ULN。
6 基线时(首次给药前7天内)存在以下任何凝血参数异常: 1)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aed ratio, INR)>1.5×ULN(如果接受稳定剂量抗凝治疗,则>3×ULN); 2)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 PT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 aPTT)]>1.5×ULN(如果接受稳定剂量抗凝治疗,则>3×ULN)。
7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有活动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除非经过充分治疗且研究者认为病情稳定。
8 活动性不受控制的出血或已知的出血倾向。
9 大量胸腔积液或大量腹水受试者。
10 患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记录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综合征病史,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治疗方案后得到控制的1型糖尿病、接受稳定剂量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相关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白癜风皮肤疾病,或脱发的受试者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11 受试者既往有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给药相关且需要永久停止该治疗的显著毒性史。
12 已知HIV检测阳性、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HCV)、结核病或有上述疾病感染史。
13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有严重/活动性/未控制的感染、需要全身静脉抗生素治疗的感染或不明原因的发热(>38 oC)。
14 存在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经研究者判断可能损害受试者的安全、干扰获得知情同意、影响受试者依从性或影响对研究药物的安全性评价。
15 基于已知或可预见的原因,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无法满足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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