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6 14:2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淋巴瘤作为一种恶性肿瘤对生命的威胁,特别是CD7阳性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挑战。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新兴的免疫疗法,通过基因改造免疫细胞以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该疗法具有高度特异性、安全性高和疗效显著的优势。文章还详细说明了试验的招募对象和参与流程,以及通过全球好药网获取相关信息的方式。摘要如下:本文详述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针对CD7阳性淋巴瘤患者的新型免疫疗法,具有高度特异性、安全性高和显著疗效。招募对象为确诊CD7阳性淋巴瘤患者,年龄18-70岁。通过全球好药网可了解详细信息,为患者带来新治疗希望。
【漳州】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白血病&淋巴瘤】森朗CD7+复发或难治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药品名称:SENL101 自体 T 细胞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或难治性CD7+的T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
【漳州】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在众多淋巴瘤类型中,CD7阳性的淋巴瘤患者面临的治疗挑战尤为严峻。近年来,细胞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方法,在淋巴瘤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以及这一疗法为患者带来的新希望。
什么是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是一种针对CD7阳性淋巴瘤患者的新型免疫疗法。该疗法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经过基因改造和培养,使其具有识别并杀死肿瘤细胞的能力,再将改造后的细胞输回患者体内,从而达到治疗淋巴瘤的目的。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高度特异性CD7细胞治疗试验具有高度特异性,能够精准识别并杀死CD7阳性的淋巴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伤。
2. 安全性高细胞治疗属于自体免疫疗法,避免了传统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提高了治疗的安全性。
3. 疗效显著国内外多项临床研究证实,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在部分患者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以下是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经病理学确诊为CD7阳性的淋巴瘤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无明显心肺、肝肾功能不全;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流程
1. 电话咨询:患者或家属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详细信息。
2. 预约报名: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在全球好药网进行在线预约报名,或直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咨询。
3. 筛选评估:医院将对报名患者进行详细评估,确定是否符合参与条件。
4. 治疗过程:符合条件患者将接受CD7细胞治疗,治疗过程中需定期复查,监测病情变化。
5. 随访跟踪: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以评估远期疗效。
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CD7阳性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这一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个体化的细胞治疗,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平台,将持续关注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资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为生命续航。
入选标准
患者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入组:
1. 诊断为难治/复发的 T 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的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复发:既往接受过至少经两种规范治疗方案达到完全缓解后确定疾病复发,或经过干细胞移植达到完全缓解后出现疾病复发;难治: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方案,且末次治疗后未能达到完全缓解(白血病患者)或部分缓解(淋巴瘤患者),或经过干细胞移植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
2. 入组筛选时骨髓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为 CD7+和/或髓外病灶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 CD7+;
3. 入组筛选时若外周血检测到肿瘤细胞,需满足应用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 CD4 和 CD8 双阴性。若外周血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非 CD4与 CD8 双阴性,则需满足外周血肿瘤细胞比例≤1%的条件;
4. 可预计生存期大于 12 周;
5. ECOG 0-2 分
6. 年龄 18-65 岁(包括上下限);
7. HGB 至少≥70g/L,PLT≥20x109/L,可输血;
8. 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空气下血氧饱和度≥92%;b) LVEF≥45%;c) 总胆红素<3×ULN;d) ALT/AST<5×ULN;e) 肌酐<1.5×ULN;
9. 受试者或监护人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组:
1.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一年内患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 级心衰或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症状突出的心脏疾病,或筛选时 QTc 间期>480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2. 如患者有造血干细胞移植史,距患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6 个月;
3. 有活动性 GvHD,或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4.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 T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5. 在筛选前 7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6. 过去 2 年内存在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节药物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克罗恩氏病)病史;
7. 筛选时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高于检测下限者需要排除;如丙型肝炎病毒(HCV)
抗体阳性,外周血 HCV RNA 阳性者需要排除;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检测阳性者需要排除;
8. 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前的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距离上次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最后一次用药仍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9. 有生物制品严重过敏史;
10.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 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12. 筛选前接受过 CAR-T 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13.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受试者危险性或干扰试验结果的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