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免费检验检查)

余军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5 22:2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目的与意义,旨在为患者提供精准、高效的治疗方案。试验可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实现个体化治疗。全球好药网联合医疗机构开展招募活动,为符合条件的晚期乳腺癌患者提供免费治疗机会。试验优势包括专业团队、先进技术等。参与方式及咨询热线已提供。本文旨在推广乳腺癌靶向治疗,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黄石】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乳腺癌】SYHX2011 对比白蛋白紫杉醇治疗晚期乳腺癌项目

药品名称:SYHX201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适合用白蛋白紫杉醇单药抗肿瘤治疗的乳腺癌患者

项目优势:作为高选择性PRMT5抑制剂,该产品单药或联合用药可用于多种肿瘤的治疗

【黄石】乳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概述

乳腺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女性健康。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靶向治疗在乳腺癌治疗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通过临床研究,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治疗方案。

二、为什么要进行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1. 提高治疗效果:靶向药物针对乳腺癌细胞特有的分子靶点,能够精准抑制肿瘤生长,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具有更高的治疗效果。

2. 降低副作用:靶向药物作用于特定的分子靶点,对正常细胞影响较小,因此副作用相对较低。

3. 实现个体化治疗:通过临床试验,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基因特点、病情进展等因素,为患者量身定制治疗方案。

三、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帮助更多乳腺癌患者获得靶向治疗的机会,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乳腺癌靶向药试验招募活动。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晚期乳腺癌患者,年龄在18-70岁之间,性别不限。

入选条件: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乳腺癌,且具有靶向治疗适应症。

排除条件:患有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及孕妇。

试验周期:预计持续6个月,期间需定期随访。

四、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优势

1. 专业团队:试验由经验丰富的医生和研究人员组成,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2. 先进技术:试验采用国际先进的基因检测技术,确保为患者提供精准的靶向治疗方案。

3. 免费治疗:试验期间,患者可免费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五、如何参与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乳腺癌靶向药试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入选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乳腺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后。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乳腺癌靶向治疗的研究进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治疗机会。如果您有关于乳腺癌靶向药试验的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乳腺癌,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a) 研究者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2022)判断适合用白蛋白紫杉醇单药抗肿瘤治疗的乳腺癌患者。

b)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3. 年龄≥18 周岁;

4.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6. 首次给药前 7 天内主要器官功能正常[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等造血刺激因子治疗],满足以下标准:

a) 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Hb)≥90 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

b) 生化检查: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10×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ULN; 血清肌酐≤1.5 倍 ULN 且根据标准的 Cockcroft-Gault 公式(附录一):肌酐清除率≥30 mL/min;

c)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采用可靠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女性在研究拟入组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

排除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受试者均将不得入组本研究:

1. 对紫杉醇类药物或人血白蛋白有严重过敏或重大的超敏史(NCI-CTCAE5.0 版,≥ 3 级);

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CTC AE 5.0 版,> 1 级);任何原因导致的皮肤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未恢复至正常者;

3.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脑转移受试者(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如果受试者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转移灶病情稳定(首次给药前至少 4 周脑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稳定,且没有新发神经系统症状,或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而且在研究性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 14 天内无需激素治疗)、没有新发或原先脑转移灶增大证据,则允许入组;

4. 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除乳腺癌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经治疗后已痊愈的肿瘤除外,如原位癌、基底细胞癌等;

5. 存在以下任何的合并疾病:

a) 严重或未控制的的心血管疾病:如Ⅱ级及以上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标准),未经控制的高血压(通过稳定的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 得以控制的稳定的除外)等;

b) 有明确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痴呆等)及≥3 级周围神经病变等;

c) 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需要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等;

d) 未经控制的糖尿病(通过稳定的治疗后,空腹血糖≥10mmol/L 者);

e) 需要系统性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严重的慢性或活动性感染(如抗感染药物在首次用药前已经连续超过 1 周,并且将继续使用),包括结核感染等;

f) 活动性 HBV(本研究 HBsAg 阳性受试者需要检测 HBV DNA,如果HBV DNA 大于正常值上限者将排除)或 HCV 感染[聚合酶链反应(PCR)HCV 核糖核酸(RNA)在正常值范围内的患者可参与本项研究]或梅毒抗体阳性(且经确诊者)或 HIV 阳性;

g) 身体任何部位有皮疹或存在可能导致出现皮肤反应的疾病,如胆汁淤积、系统性红斑狼疮、湿疹、过敏性皮炎、特应性皮炎、带状疱疹、银屑病等。

6. 存在以下既往病史:

a)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如经腹、经胸等重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穿刺或输液装置植入等小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治疗;

b) 首次给药前6月内发生的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无临床意义的腔隙性脑梗塞可入组)等;

7. 存在以下既往/合并用药或治疗者

a)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计)使用糖皮质激素或抗组胺类等对皮疹有治疗或预防作用的药物者;

b) 研究期间需要合并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者;

c)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疫苗或预期在双盲给药期内接种疫苗者;

d) 预计可能在首次给药后 2 个月内行放射治疗或血液透析者;

8. 处于妊娠、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受试者;

9.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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