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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定义、优势及参与方式。靶向药物能精准作用于肿瘤细胞,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符合条件的卵巢癌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试验信息,咨询专业医生,提交申请参与试验。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靶向药试验信息和支持服务。
【中山】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卵巢癌003】帕博利珠单抗/安慰剂+紫杉醇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铂类耐药型复发性卵巢癌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既往治疗后疾病进展。
项目优势:
【中山】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卵巢癌患者,通过使用靶向药物进行的临床研究。这种药物能精准锁定肿瘤细胞,抑制其生长和扩散,从而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
二、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靶向精准:靶向药物作用于肿瘤细胞的关键分子,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降低副作用。
2.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靶向药物对卵巢癌患者的治疗效果较好,有助于延长生存期。
3.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靶向药物的安全性更高,患者耐受性较好。
三、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1. 确诊为卵巢癌的患者。
2. 年龄在18-70岁之间。
3.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4. 未接受过其他抗癌药物治疗。
5. 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按照研究要求进行治疗。
四、如何参与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1. 了解相关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详细信息。
2. 咨询专业医生:向专业医生咨询,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3. 提交申请:向临床试验机构提交申请,等待筛选。
4. 签署知情同意书:通过筛选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治疗。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卵巢癌患者提供最新的靶向药试验信息。我们与多家临床试验机构合作,帮助患者快速了解试验详情,并提供以下服务:
1. 提供全球最新的卵巢癌靶向药试验信息。
2. 专业客服解答患者疑问。
3. 协助患者申请临床试验。
4. 提供临床试验过程中的关爱和支持。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六、温馨提示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与您一同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助力每一位患者战胜病魔。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有经组织学证实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2.既往曾接受过 1 线或 2 线 OC 全身性治疗,既往治疗包括至少 1种铂类药物。
3.铂类药物化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出现OC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
4.是紫杉醇化疗(联合贝伐珠单抗,如果使用)的候选患者。
5.签署书面知情同意时年龄至少为 18 岁的女性。
6.随机分组前 3 天内评估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7.受试者必须不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不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2)是 WOCBP,从治疗期间到末次帕博利珠单抗或安慰剂给 药后至少 120 天以及放化疗结束后至少 180 天,采用一种对使用者依赖性低的高效避孕方法(每年失败率<1%),或停止以异性性交作为首选日常生活方式(长期持 续禁欲),并且同意期间不因生殖目的捐献卵子(卵子、卵母细胞)给他人或冷冻/贮藏供自己使用。
8.受试者(或监护人)已提供研究知情同意书。
9.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影像学评估患有影像学可评价疾病。
10.已提供现存肿瘤组织样本或新获得的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粗针穿刺或切开/切除活检样本。
11.方案定义的充分器官功能,检测样本须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7 天内采集。
排除标准
1.患有非上皮癌、交界性肿瘤、粘液性、浆液粘液性、恶性 Brenner肿瘤和未分化癌。
2. 患有原发性铂难治性疾病.
3. 既往接受每周一次紫杉醇单药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 未控制的高血压。
5. 目前患有临床相关肠梗阻。
6. 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出血、咯血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史。
7. 既往接受过>2 线 OC 全身性治疗。
8. 在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既往全身性抗癌治疗。
9. 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既往放疗。
10. 尚未从手术和/或手术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11. 随机分组进行前 4 周内接受过集落刺激因子。
12. 在首次研究干预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3. 当前正在参加或已经参加试验用药物研究,或在第一次研究干预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了试验用器械。
14.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第一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长期全身性类固醇疗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15. 过去 3 年内,患有正在发生进展或需要积极治疗的其他已知恶性肿瘤
16. 已知发生活动性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7. 对帕博利珠单抗、紫杉醇或贝伐珠单抗(如使用)和/或其任何辅料发生重度超敏反应。
18. 在过去 2 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9.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史或当前患有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2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1. 已知有 HIV 感染史。
22. 已知有乙型肝炎病史或已知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23. 治疗研究者认为,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在整个研究期间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的状况、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情况,无法使受试者从参与研究最大获益。
24. 已知有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性疾病,可能会影响受试者配合研
究要求的能力。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太可能依从研究程序、限制和研究要求。
26. 曾接受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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