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临床试验病人招募)

郭艳梅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8 22:0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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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治疗领域的新进展,重点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造患者免疫细胞以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的治疗方法。该试验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提高了治疗效果并降低了副作用。现正全球招募患者参与试验,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有机会获得个体化治疗。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交流平台,提供试验招募信息,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牡丹江】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白血病&淋巴瘤】森朗CD7+复发或难治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药品名称:SENL101 自体 T 细胞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或难治性CD7+的T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

【牡丹江】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在癌症治疗的征程中,淋巴瘤一直是医学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细胞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手段,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突破性治疗手段,并为患者提供参与试验的机会。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重塑生命的新希望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治疗难度较大。CD7是一种在淋巴瘤细胞表面表达的蛋白质,通过针对CD7的细胞治疗,可以精确地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是一项针对淋巴瘤患者的新型细胞治疗临床试验。该试验采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经过基因工程技术改造,使其能够识别并攻击CD7表达的淋巴瘤细胞。这种个体化的细胞治疗手段,不仅能够提高治疗效果,还能降低副作用,为患者带来新的生命希望。

参与试验,开启生命新篇章

为了帮助更多淋巴瘤患者受益于这一创新治疗手段,【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现正面向全球招募患者。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条件和流程:

招募条件:

年龄18-70岁,男女不限;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淋巴瘤患者;

对传统治疗效果不佳或无法耐受的患者;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参与流程:

电话咨询: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预约报名:根据电话咨询结果,预约报名参与试验;

评估筛选:由专业医疗团队对报名者进行评估筛选,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被纳入试验;

治疗过程: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接受CD7细胞治疗,期间会有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跟踪观察;

随访评估: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评估,以监测治疗效果。

携手全球好药网,共创生命奇迹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始终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和治疗选择。我们与多家医疗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信息,帮助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让我们携手共创生命奇迹,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的希望和未来。

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项具有突破性的细胞治疗临床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个体化的细胞治疗,提高治疗效果,改善生活质量。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试验的成功,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更多的希望和福音。

入选标准

患者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入组:

1. 诊断为难治/复发的 T 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的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复发:既往接受过至少经两种规范治疗方案达到完全缓解后确定疾病复发,或经过干细胞移植达到完全缓解后出现疾病复发;难治: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方案,且末次治疗后未能达到完全缓解(白血病患者)或部分缓解(淋巴瘤患者),或经过干细胞移植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

2. 入组筛选时骨髓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为 CD7+和/或髓外病灶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 CD7+;

3. 入组筛选时若外周血检测到肿瘤细胞,需满足应用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 CD4 和 CD8 双阴性。若外周血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非 CD4与 CD8 双阴性,则需满足外周血肿瘤细胞比例≤1%的条件;

4. 可预计生存期大于 12 周;

5. ECOG 0-2 分

6. 年龄 18-65 岁(包括上下限);

7. HGB 至少≥70g/L,PLT≥20x109/L,可输血;

8. 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空气下血氧饱和度≥92%;b) LVEF≥45%;c) 总胆红素<3×ULN;d) ALT/AST<5×ULN;e) 肌酐<1.5×ULN;

9. 受试者或监护人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组:

1.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一年内患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 级心衰或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症状突出的心脏疾病,或筛选时 QTc 间期>480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2. 如患者有造血干细胞移植史,距患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6 个月;

3. 有活动性 GvHD,或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4.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 T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5. 在筛选前 7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6. 过去 2 年内存在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节药物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克罗恩氏病)病史;

7. 筛选时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高于检测下限者需要排除;如丙型肝炎病毒(HCV)

抗体阳性,外周血 HCV RNA 阳性者需要排除;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检测阳性者需要排除;

8. 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前的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距离上次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最后一次用药仍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9. 有生物制品严重过敏史;

10.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 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12. 筛选前接受过 CAR-T 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13.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受试者危险性或干扰试验结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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