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30 19:1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Claudin18.2免疫治疗试验,一种针对癌症的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Claudin18.2是一种在多种癌症中表达的蛋白,尤其在胃癌、卵巢癌等肿瘤中具有较高的表达率。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一项名为“癌症Claudin18.2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临床招募活动,主要面向胃癌、卵巢癌等Claudin18.2表达阳性的患者。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可以获取前沿治疗、免费治疗,并得到专业团队跟踪。呼吁广大患者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
【定西】癌症Claudin 18.2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细胞疗法胰腺癌】CAR-T细胞疗法OriC613注射液
药品名称:OriC613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Claudin 18.2,MSLN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CLDN18.2和MSLN表达阳性的胰腺癌(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OriC613 T细胞是同时靶向Mesothelin(间皮素,MSLN)和Claudin18.2(CLDN18.2)的高干性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拟用于治疗晚期胰腺癌。
【定西】癌症Claudin 18.2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Claudin 18.2免疫治疗试验?
在抗癌道路上,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一直是患者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一种名为Claudin 18.2的靶点逐渐成为癌症免疫治疗领域的研究热点。Claudin 18.2免疫治疗试验,正是针对这一靶点开展的一系列临床研究。
二、Claudin 18.2靶点的独特之处
Claudin 18.2是一种在多种癌症中表达的蛋白,尤其在胃癌、卵巢癌等肿瘤中具有较高的表达率。研究表明,Claudin 18.2蛋白在肿瘤细胞的生长、侵袭和转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针对这一靶点的治疗手段有望成为癌症治疗的新突破。
三、临床试验招募,为您带来治疗新希望
为了让更多癌症患者受益于Claudin 18.2免疫治疗,全球好药网携手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一项名为“癌症Claudin 18.2免疫治疗试验”的患者临床招募活动。以下是关于本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四、临床试验详情
1. 招募对象:本次试验主要面向胃癌、卵巢癌等Claudin 18.2表达阳性的癌症患者。
2. 试验药物:试验药物为针对Claudin 18.2靶点的单克隆抗体,已通过初步的安全性评价。
3.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后续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4. 参与方式: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详情并报名参加。
五、为什么要参加临床试验?
参加临床试验,患者可以享受到以下福利:
1. 获取前沿治疗:临床试验通常采用最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选择。
2. 免费治疗:在试验期间,患者可以免费使用试验药物,并接受相关检查。
3. 专业团队跟踪: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生团队的密切关注和指导,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温馨提示
癌症Claudin 18.2免疫治疗试验,为无数癌症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此,全球好药网呼吁广大患者积极参与临床试验,共同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抗癌新篇章!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靶向MSLN/CLDN18.2的CAR-T细胞注射液用法用量:细胞回输。清淋化疗:环磷酰胺250mg/m^2/d,D-4~D-2;氟达拉滨:25mg/m^2/d,D-4~D-3;白蛋白紫杉醇100mg , D-3。
入选标准
1、在进行任何与研究相关的评估/程序之前,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ICF时年龄在18周岁到75周岁之间(含18和75周岁)。
3、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胰腺癌,经标准治疗进展,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无标准治疗;局部复发疾病须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切除或放疗(接受研究治疗降期后可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的受试者也不适合)。
5、免疫组化检测CLDN18.2和Mesothelin表达阳性(自签署知情同意书1年以内的组织标本),其中CLDN18.2阳性定义为:+2以上≥20%,Mesothelin阳性定义为:1+以上≥20%。
6、根据RECIST1.1,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的病灶需有影像学证明明确进展),CT或MRI影像评估基线期最长直径必须≥10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短径必须≥15mm)。
7、预期生存期不低于12周。
8、有充足的器官功能(符合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 × 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0;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正常值上限(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肝功能: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有肝转移者ALT≤5 ULN;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2.5×ULN,有肝转移者ALT≤5 ULN;总胆红素(TBIL)≤1.5×ULN。
9、不吸氧即可维持足够的血氧饱和度(≥95%)。
10、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使用后2年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的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筛选时育龄期女性的血妊娠检测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签署ICF前接受过以下抗肿瘤治疗的患者:14天内或28天内(对于淋巴细胞毒性较高的化疗如苯达莫司汀、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氟达拉滨、克拉屈滨等)接受过细胞毒性治疗;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以较长者为准;21天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7天内接受过免疫调节治疗;14天内接受过放疗;14天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28天内接受过研究性药物或治疗。
2、既往接受过Mesothelin和/或Claudin18.2靶点的CAR-T/TCR-T细胞治疗。
3、既往接受过其他靶点的CAR-T/TCR-T细胞治疗(若有充分证据证明:a.在外周血中检测不到既往的CAR-T/TCR-T细胞,且b.既往CAR-T/TCR-T细胞治疗的毒性反应(如有)已恢复至正常,则此条排除标准不适用),或既往接受过其他细胞治疗或治疗性肿瘤疫苗。
4、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软脑膜疾病或转移性中枢压迫。
5、有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史。
6、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者,除非HBV-DNA<1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的检测限高于100IU/mL)。
7、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非特异性抗体(RPR或TRUST)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DNA检测阳性者。
8、对本研究中所要使用任何药物组成成分过敏者,包括但不限于清淋药物(紫杉类药物,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等。
9、签署ICF前28天内,接受过大范围放疗,签署ICF前14天内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为缓解症状而进行的针对非靶病灶的局部放疗除外。
10、签署ICF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静脉插管除外),或预期在研究期间内进行重大手术治疗。
11、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未恢复至1级或入排标准中规定的水平(根据NCICTCAE5.0版,除外脱发、色素脱失等经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
12、存在任何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需要进行静脉抗生素、抗病毒或抗真菌治疗。
13、签署ICF前2周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者,以下情况除外:a.鼻内、吸入、局部类固醇或局部类固醇注射(如关节内注射),或b.未超过10mg/天的泼尼松或其等效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治疗,或c.类固醇作为过敏反应的预防性用药【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前预处理】。
14、签署ICF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如果经研究者判断目前无活动性肺结核证据除外)。
15、伴随或既往有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间质性肺炎史;肺部存在多发转移病灶或存在单个长径≥3cm的转移病灶;肺部有炎症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的患者。
16、签署ICF前6个月患有症状的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史。
17、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血管炎和银屑病等)。
18、存在临床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9、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下列任何一种:a.经心率校正后的QT间期(QTcF)间期:>470 msec;b.纽约心脏学会Ⅱ级及以上心力衰竭;c.左室射血分数(LVEF)≤50%;d.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 Hg和/或舒张压≥95mm Hg);e.有临床意义或需要抗心律失常治疗的心律失常(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性心动过速及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等);f.签署ICF前6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
20、签署ICF前2个月内有大出血病史或当前有活动性出血。
21、签署ICF前28天内接种过减毒/灭活疫苗,或研究过程中计划接种减毒/灭活疫苗。
22、有难以控制的精神疾病史的患者。
23、怀孕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4、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并发症或其他情况可能影响对方案的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