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13 20:1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CLL-1细胞治疗试验,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攻击癌细胞的个体化、精准化癌症免疫疗法。该疗法具有个体化治疗、精准度高、毒副作用小、疗效持久等优势。文章还详述了试验的招募对象、参与方式,并介绍了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的相关服务。通过拨打400-119-1082咨询热线,患者可了解更多信息,寻找治疗希望。本文旨在为广大肿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和相关信息。
【南京】癌症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CAR-T疗法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一项评价靶向CLL-1/CD33的通用型LCAR-AMDR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CAR-AMDR细胞制剂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33,CLL-1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项目优势:
【南京】癌症CLL-1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CLL-1细胞治疗试验?
CLL-1细胞治疗试验是一项前沿的癌症免疫疗法研究,主要通过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来攻击和消灭癌细胞。这种疗法具有高度的个体化和精准性,有望为癌症患者带来更为有效的治疗手段。
二、为何选择CLL-1细胞治疗试验?
CLL-1细胞治疗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病情和体质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精准度高:针对癌细胞特有的生物标志物进行精准打击,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毒副作用小:利用自身免疫细胞进行治疗,降低传统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
疗效持久:免疫细胞在体内持续发挥作用,有助于提高长期生存率。
三、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招募对象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面向以下患者群体:
经病理学确诊为恶性实体肿瘤的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能承受治疗过程。
四、如何参与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
参与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患者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细信息;
根据自身情况,向专业人员咨询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接受详细的身体检查和评估;
签订知情同意书,正式加入试验;
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并定期随访。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全球最新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携手多家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信息,帮助每一个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助您踏上治疗之路。
六、温馨提示
癌症CLL-1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项具有前景的免疫疗法研究,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抗癌新药的研究进展,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治疗信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生命续航,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未成年受试者,监护人还需要提供同意其参加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须在开始任何一项研究相关但不属于受试者疾病标准治疗的检查或程序前获得知情同意
年龄 14~60 岁(包含临界值) ECOG评分≤2 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a) 2 次或多次复发;
b) 经过标准方案治疗2个疗程无效的初治病例;
c) CR 后12个月内复发者;或在12个月后复发但经过常规化疗无效者;
d) 或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者。
5. 满足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
CLL-1/CD33 双阳性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倍相同年龄正常标准最大值
既往治疗的毒性必须好转至基线水平或≤1级(除外血常规、入选标准中的生化指标)。 预计生存周期≥3个月。
排除标准
受试者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 M3): t(15,17) (q22;q12)。
受试者伴有下列遗传综合征: Fanconi 综合征、 Kostmann 综合征、 Shwachman综合征或任何已知的骨髓衰竭综合征,唐氏综合症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但皮肤或宫颈原位癌治愈患者以及非活动性肿瘤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注:接受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治疗6个月以上,已停用免疫抑制药物且无活动性GvHD的患者不列入排除标准);
既往接受过基因治疗; 既往接受过抗 CD33/CLL1 治疗;
曾经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治疗。 既往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细胞制剂输注前):
在6 周内接受异基因细胞治疗,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 在1 周内进行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预防治疗(如鞘内注射甲氨喋呤和/或阿糖胞苷);
除外CNS预防治疗在CAR-T细胞回输前至少停用1周; 在21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
在14天内或至少5个半衰期内(以更短时间为准)接受过靶向疗法、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在14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除外羟基脲); 在14天内接受放疗。
有证据表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