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6 08:4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宫颈癌与HPV16的关系,介绍了细胞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宫颈癌治疗方法,并详细介绍了我国进行的“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文章强调了细胞治疗的个性化、显著疗效和较小副作用,同时提供了试验的招募对象、治疗过程和注意事项。全球好药网作为信息交流平台,为患者提供相关服务。面对疾病,鼓励患者勇敢面对,寻找生命希望。
【曲靖】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CR-T疗法】TCR-T疗法SCG142治疗HPV相关恶性肿瘤患者!
药品名称:TCR-T细胞疗法(SCG142)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hpv16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PV相关恶性肿瘤(二线及以上)
项目优势:SCG142是一款靶向HPV 16的抗耗竭型的特异性T细胞受体自体T细胞疗法(TCR-T)。 与靶向癌细胞表面蛋白的嵌合抗原受体(CAR)修饰的T细胞不同,TCR-T疗法能够通过识别与细胞表面免疫相关蛋白结合的蛋白片段,靶向通常在细胞内发现的蛋白。
【曲靖】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宫颈癌与HPV16:一场无声的战争
宫颈癌是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与人类乳头瘤病毒(HPV)密切相关。在众多HPV类型中,HPV16是最为常见的致癌病毒类型。据研究,超过70%的宫颈癌病例与HPV16感染有关。面对这场无声的战争,我们如何才能找到一线生机?
二、细胞治疗:开启宫颈癌治疗新篇章
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领域的飞速发展,细胞治疗作为一种全新的肿瘤治疗方法,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细胞治疗通过提取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经过体外培养、激活和改造,再回输到患者体内,从而发挥抗肿瘤作用。这种方法具有高度个性化、疗效显著、副作用小等特点,为宫颈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三、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临床试验招募进行时
为了验证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的有效性,我国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细胞治疗在宫颈癌患者中的应用价值,为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
目前,该临床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符合条件的宫颈癌患者将有机会接受这一创新疗法,为自己的生命重塑希望。
四、参与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你需要了解的几点
1. 招募对象:年龄在18-65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宫颈癌的患者,且肿瘤组织中存在HPV16感染。
2. 治疗过程:患者将在专业医生指导下接受细胞治疗,治疗周期约为4周。期间,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和评估。
3. 注意事项:参与临床试验前,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治疗过程中的风险与收益。同时,患者需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五、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全方位服务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始终关注着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的最新进展。我们希望通过分享这一临床试验信息,为宫颈癌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
如果您对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感兴趣,或希望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为您提供最全面的帮助。
六、温馨提示:勇敢面对,寻找生命希望
宫颈癌hpv16细胞治疗试验为宫颈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面对疾病,我们不应放弃任何可能的机会。勇敢面对,积极寻求治疗,让我们一起为生命重塑希望。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男女均可;
2) 组织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HPV相关恶性肿瘤患者,已经失去手术或其他根治性治疗的机会,且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测HPV-16+;
3) 至少有一个符合可测量靶病灶(参考RECIST v1.1评估标准,详见附录3);
4) HLA分型检测结果为HLA-A*02:01。
5)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1(参见附录5);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血常规:
在不使用粒细胞刺激因子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1.0×109/L;
白细胞计数≥3.0×109/L ;
血小板计数≥100×109/L;
血红蛋白≥ 80 g/L
8) 血生化: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2.5倍ULN;
使用Cockcroft-Gault 方程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 (CCr) ≥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见附件6);
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 < 3.0倍ULN;
9) 在研究相关程序开始之前,经解释研究内容后,自愿参与且能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从全部的研究流程;
10) 具有生育能力且有性行为的受试者及伴侣必须愿意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细胞回输后12个月内使用一种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方法,如双屏障避孕法;
11)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筛选时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愿意在研究期间进行额外的妊娠检查。无生育能力定义为绝经妇女(至少停经1年)或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卵巢切除或子宫全切的女性;
排除标准
1) 活动性全身感染(例如:需要抗感染治疗);严重的心功能不全(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目前存在需要治疗的心脏病或近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塞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肺栓塞、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脑卒中病史);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阻塞性或限制性肺病;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受试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如心血管、呼吸或免疫系统的活动性重大活动性疾病。
2) 脑转移患者。既往接受过手术或立体定向放疗治疗,单采前1个月临床稳定的脑转移患者除外。
3) 任何形式的原发性免疫缺陷。
4) 需要进行全身激素治疗或者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自体免疫性疾病或者过敏性或器官移植的患者,仅需局部激素治疗,例如吸入或者局部皮肤用药者除外。
5) 单采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研究疾病的全身治疗。
6) 单采前1周内曾经使用过短效造血细胞刺激因子(如G-CSF),1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造血细胞刺激因子;
7) 单采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性类固醇药物或者其他免疫抑制剂的受试者,近期或者目前使用吸入性类固醇者除外;单采时已超过免疫抑制剂5个半衰期的除外。
8) 单采前4周内,出现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单采前2周内,进行局麻手术(取组织标本除外);接受过小型外科手术,只要所有毒性已恢复到 1 级或更低或符合入组标准可入组。
9) 对环磷酰胺和氟达拉滨过敏。
10) 脉搏血氧饱和度<95%的受试者。如果缺氧的根本原因得到改善,可对受试者重新评估。
11) 如下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丙型肝炎病毒(HCV)RNA、艾滋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巨细胞病毒(CMV)DNA、EB病毒(EBV)DNA、人类嗜T细胞病毒(HTLV)抗体
1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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