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志愿者招募)

苏妙如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1-08 09:4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肿瘤新型靶向药免费试用

本文概述了鼻咽癌作为一种常见恶性肿瘤,并介绍了EGFR靶点在鼻咽癌治疗中的重要性。文章详细介绍了针对EGFR靶点的几种靶向药物的临床试验,包括帕妥珠单抗、奥西替尼和克唑替尼,并分析了这些靶向药物的优势。最后,提供了如何参与临床试验的信息,并鼓励患者积极了解并参与,以期待更多治疗突破。

【苏州】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ADC药物头颈鳞癌、鼻咽癌】头颈鳞癌、鼻咽癌等实体瘤临床试验:SYS6010

药品名称:SYS6010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二线及以上)目前需要EGFR表达阳性的头颈部鳞癌和鼻咽癌,可盲筛EGFR IHC,需要白片5张

项目优势:SYS6010是一款单克隆抗体偶联药物(ADC),靶点是EGFR,可与肿瘤表面的特异性受体结合,通过内吞作用进入细胞、释放毒素,达到杀伤肿瘤细胞的作用。临床前研究显示该产品对多种癌症均显示较好的抗肿瘤作用,极有希望在后续临床试验中展现出良好的治疗效果。

【苏州】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鼻咽癌概述

鼻咽癌是一种发生在鼻咽部的恶性肿瘤,是我国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针对鼻咽癌的个性化治疗逐渐成为研究热点。

二、EGFR靶点的重要性

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是一种广泛存在于人体细胞表面的受体,其在细胞生长、分裂和迁移等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研究发现,鼻咽癌患者中约有70%存在EGFR基因突变或过表达,这使得EGFR成为鼻咽癌治疗的重要靶点。

三、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近年来,针对鼻咽癌EGFR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下是一些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临床试验:

1. 帕妥珠单抗(Patritumab)试验

帕妥珠单抗是一种针对EGFR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通过与EGFR结合,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目前,帕妥珠单抗联合化疗的Ⅲ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初步结果显示,该药物对鼻咽癌患者具有较高的疗效。

2. 奥西替尼(Osimertinib)试验

奥西替尼是一种口服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EGFR基因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近年来,研究者发现奥西替尼对鼻咽癌也具有较好的疗效。目前,针对鼻咽癌的Ⅱ期临床试验正在开展。

3. 克唑替尼(Crizotinib)试验

克唑替尼是一种口服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ALK基因融合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近期研究发现,克唑替尼对部分鼻咽癌患者也具有显著疗效。目前,相关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

四、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更强:靶向药物针对特定的分子靶点,减少了药物的副作用;

疗效更显著:针对EGFR靶点的靶向药物在抑制肿瘤生长方面具有较好效果;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情况,选择合适的靶向药物,实现个体化治疗。

五、如何参与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鼻咽癌,并希望了解相关临床试验信息,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临床试验介绍,并协助您申请参与合适的临床试验。

六、温馨提示

鼻咽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鼻咽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随着临床试验的推进,越来越多的靶向药物将被应用于临床实践,为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手段。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领域的更多突破,为患者带来更美好的未来。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SYS6010粉针剂的规格:100mg/瓶;用法用量:根据剂量组选择用药剂量,静脉滴注。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周期,D1给药。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无标准治疗或拒绝标准治疗。

3、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G-CSF 、TPO、白介素-11、EPO):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或≥5.6 mmol/L;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基于Cockcroft-Gault公式;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Gilbert综合症者/肝转移者≤3×ULN,ALT和AST≤2.5×ULN,肝转移者≤5×ULN;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1.5×ULN。

排除标准

1、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脑膜转移。幕上和/或小脑(即无中脑、脑桥或延髓)转移者接受局部治疗后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至少2周达到稳定(影像学显示无新发脑转移或原有脑转移病灶增大,所有神经相关症状达到稳定或恢复正常),且不需要接受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或者每日接受强的松剂量≤10m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则可以参加研究。

2、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3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以下情况:已被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等。

3、已知对SYS6010产品的任何组分,或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过敏者。

4、根据NCI-CTCAE v 5.0,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1级(2级脱发、外周神经毒性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5、以下药物或治疗的洗脱期未满足对应要求者需排除: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距离首次使用试验药物时间需满足以下时间间隔: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根治性放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姑息性放疗或局部治疗;在研究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静脉注射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OATP1B1、OATP1B3抑制剂;在研究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临床试验药物、减毒活疫苗。

6、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 480ms(Fridericia公式:QTcF=QT/RR^0.33,RR=60/心率);有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外科病史;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Ⅱ级及以上心力衰竭,筛选期检查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7、既往具有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ILD/非感染性肺炎者。

8、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等。

9、有以下眼科病史:严重的干眼综合征、严重的角膜炎、严重的结膜炎以及研究者判定可能导致角膜上皮损伤风险增加的其他情况。

10、既往患有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病

11、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12、活动性HBV或HCV感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1×10^4拷贝数/ml或≥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诊断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1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如精神疾病、未控制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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