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14 00:0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胃癌的背景及HER2靶点在胃癌治疗中的重要性,并阐述了全球好药网举办的“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临床招募活动。该试验旨在为HER2表达阳性的胃癌患者提供新型HER2靶点靶向药物治疗,并保障患者权益。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拨打400-119-1082电话报名参加试验,共同为抗击胃癌贡献力量。
【苏州】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胃癌】评价重组抗 HER2 人源化 HuA21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联合曲妥珠单抗联合化疗治疗HER2阳性局部晚期/转移性胃癌患者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 HuA21 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HER2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HER2 阳性局部晚期/转移性胃癌
项目优势:HuA21注射液(全称:重组抗HER2人源化HuA2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是瀚科迈博自主开发的I类创新药。HuA21为针对HER2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类肿瘤靶向药物,含有与赫赛汀和帕妥珠单抗完全不同的氨基酸序列,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HuA21通过诱导HER2受体的内吞和下调,打断癌细胞信号通路,从而抑制癌细胞生长和增殖,产生促进癌细胞凋亡、抗肿瘤血管生成等效果,最终达到抑制肿瘤的作用。
【苏州】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胃癌,作为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针对胃癌的靶向治疗成为研究热点。HER2靶点是胃癌治疗中的一个重要靶点,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药物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了帮助更多胃癌患者找到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特此开展“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临床招募活动。
二、HER2靶点与胃癌治疗
HER2(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一种具有酪氨酸激酶活性的跨膜蛋白,在多种肿瘤细胞中过度表达,如乳腺癌、胃癌等。研究表明,HER2过度表达的胃癌患者预后较差,因此针对HER2靶点的治疗成为胃癌治疗领域的研究重点。
目前,已有针对HER2靶点的靶向药物应用于临床,如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等。然而,仍有部分患者对现有靶向药物产生耐药性,迫切需要寻找新的治疗手段。因此,“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
三、患者招募条件
本次“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球招募符合条件的胃癌患者。以下是招募条件:
1. 经病理学确诊为胃癌的患者。
2.HER2表达阳性的患者。
3. 未经系统性治疗或经过系统性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4. 年龄在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
5. 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能够承受临床试验的治疗。
四、试验药物及治疗方法
本次试验药物为一种新型HER2靶点靶向药物,通过抑制HER2信号通路,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试验期间,患者将接受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五、患者权益保障
1.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治疗。
2. 定期进行病情评估,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
3. 试验期间,患者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4. 如有需要,患者可随时退出试验。
六、如何报名参加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试验相关信息,协助您报名参加。
七、温馨提示
“胃癌HER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我们诚挚地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抗击胃癌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期待着这一试验能为胃癌治疗领域带来更多突破,让更多患者受益。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患者,如有疑问或需要报名,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用药介绍:本阶段分为 HuA21 注射液(20mg/kg)+曲妥珠单抗+化疗(卡培他滨+奥沙利铂)、 HuA21 注射液(30mg/kg)+曲妥珠单抗+化疗(卡培他滨+奥沙利铂)两个剂量组,根据“3+3”原则进行剂量递增
简要入排:18-75周岁(含);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 HER2 阳性的不能经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既往未接受当前复发转移状态进行系统治疗,辅助患者末次到用药必须≥6个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完整入选标准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 年龄:18-75 周岁,包含端值,性别不限。
3. 确认 HER2 阳性:免疫组化(IHC)3+或 IHC(2+)时需要通过基因检测 FISH进一步检测为阳性。
4.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 HER2 阳性的不能经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
5.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转移性胃癌或胃食管交界处腺癌当前阶段进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6. 既往接受过新辅助/辅助治疗的患者,末次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必须≥6 个月,同时已经从前次治疗的任何毒性反应中恢复至≤1 级(脱发、白癜风、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减、经研究者评估风险可控除外)。
7.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至少 1 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照射野内或局部治疗后的可测量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且该病灶是唯一病灶的情况下,亦可选为靶病灶,靶病灶不能仅为骨转移灶)。
8. ECOG 体力状况 0 或 1 分。
9. 预期生存期超过 12 周。
10. 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阴性。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2500 拷贝/ml 或 500IU/ml 或在本中心正常值范围内;若 HCV 抗体阳性,则必须 HCV-RNA 检查阴性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的患者需排除(HBsAg 或 HBcAb 检查呈阳性,且 HCV 抗体检查呈阳性)。
11. 患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以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为准):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100 ×10^9/L,血红蛋白≥9g/dL;
血清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ALT、AST或 ALP ≤ 2.5 倍 ULN,有肝转移时血清总胆红素(TBIL)≤1.5 倍 ULN,ALT、AST 或 ALP ≤5 倍 ULN;血清肌酐≤ 1.5 倍 ULN,或者肌酐清除率>50 mL/min (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原时间(APTT)≤1.5 倍 ULN(在未使用抗凝剂的情况下)。
12. 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妊娠试验阴性、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后 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排除标准
完整排除标准
1. 既往使用多柔比星体内浓度>360mg/m2(或当量);等效药物包括表柔比星>720mg/m2、吡柔比星>700mg/m2、米托蒽醌>120mg/m2、伊达比星>90mg/m
2、超过 360mg/m2 多柔比星当量的阿霉素脂质体或其他蒽环类抗生素。如果使用了一种以上蒽环类抗生素,则累积剂量不得超过 360mg/m2 多
柔比星当量。
2. 通过适当干预后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经常引流的腹水。
3. 需要输血治疗或者有创干预治疗的胃肠道活动性出血。4. 距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
5.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6. 入组前 28 天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的治疗。
7. 患者既往接受过抗肿瘤中药或中成药治疗,但末次治疗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结束的可以纳入。
8. 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检查提示存在活动性肺部炎症且伴有临床相关症状或体征。
9. 在开展研究治疗之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允许骨病症及浅表病灶的姑息性放疗,且在首次用药前 14 天已经结束;不允许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覆盖 30%以上骨髓区域的放疗。
10. 对研究药物或同类药物、曲妥珠单抗或其制剂辅料存在严重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者。
11. 研究治疗开始前 4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者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重大手术。
12. 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者。
13. 合并有严重的急慢性疾病或并发症,如消化道出血,肠梗阻,肠麻痹,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青光眼和控制不佳的糖尿病者。
14. 入选前6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卒中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50%,高血压控制不佳者。
15. 已知有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6.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在入组研究前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且接受过试验药物给药者。
17. 入组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经过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细胞癌、根治术后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8.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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