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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针对起源于器官或组织的肿瘤的全新抗癌疗法。该疗法通过直接针对肿瘤细胞表面的CD3分子,精准治疗,副作用小,疗效显著。文中还介绍了符合招募条件的患者范围和参加试验的流程。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符合条件的患者欢迎咨询全球好药网,共同探索全新的抗癌疗法。
【沈阳】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药品名称:BC344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BC3448为介导T细胞杀伤作用的靶向CD3/EGFR双特异性抗体,利用EGFR作为肿瘤特异性抗原,通过结合EGFR和T细胞表面分子CD3,激活T细胞并募集至肿瘤细胞周围,发挥抗肿瘤作用。在临床前体外、体内研究中,BC3448在EGFR高表达、EGFR突变和KRAS或BRAF突变的细胞或动物模型中均展示出良好的药效活性。
【沈阳】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起源于器官或组织的肿瘤,包括肺癌、乳腺癌、胃癌等多种癌症。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全新的抗癌疗法,通过针对肿瘤细胞表面的CD3分子,激发免疫系统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从而抑制肿瘤生长。
二、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化疗、放疗等治疗方法相比,CD3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精准治疗:直接针对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副作用小:相比传统疗法,靶向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疗效显著:部分患者在使用CD3靶点靶向药后,肿瘤明显缩小,病情得到控制。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对象
以下患者可能符合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接受过CD3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肿瘤负荷较大,病情进展较快;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四、参加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流程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2. 提交病例资料,由专业医生评估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3. 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进入临床试验,接受CD3靶点靶向药物治疗;
4. 治疗过程中,医生会定期评估疗效,根据患者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5. 完成试验后,患者可继续接受随访,享受专业团队的关爱与支持。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是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希望,通过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帮助更多患者找到治疗希望,重拾健康生活。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咨询与服务。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在全球好药网的助力下,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加入试验,共同探索这一全新的抗癌疗法,为生命续航。请相信,只要我们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手术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患者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在可获得的情况下,提供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4. ECOG体力评分0-2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75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白细胞绝对计数≥3.0 x 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 x ULN;无肝转移:ALT和AST≤2.5 x ULN;有肝转移:ALT和AST≤5 x 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水平≤1.5 x ULN,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x 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非手术绝育以及从月经初潮至绝经后1年)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禁欲或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一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手术等抗肿瘤治疗(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或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经NMPA批准的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者其他药物的5个半衰期,视哪个时间更短)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或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局部外用或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影像学检查使用增强剂前注射激素抗过敏反应;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 既往曾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9. 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
(1)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
(2)需要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激素>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的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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