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3-08 10:5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这种试验为无法从现有靶向治疗中获益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途径。该试验利用靶向药物对肿瘤细胞进行广泛打击,具有精准打击、副作用小、广泛适用等优势。文章还介绍了如何参与该试验以及注意事项,并强调了全球好药网为患者提供最新抗癌药物信息的服务。
【吐鲁番】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探索腹腔灌注注射用重组抗 EpCAM 和 CD3 人鼠嵌合双特异性抗体(M701) 联合全身治疗对比全身治疗在晚期上皮性实体瘤伴恶性腹水患者中的疗效和 安全性的随机、对照、多中心的 I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 M70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上皮性实体瘤(包括胃癌、结直肠癌、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伴恶性腹水
项目优势:临床诊断为恶性腹水,腹水量为中等量以上。
【吐鲁番】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在抗癌道路上,每一个患者都在寻求那一丝生机。近年来,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靶向治疗成为了癌症治疗领域的热点。然而,对于实体瘤(不限癌种)患者来说,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他们带来了全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为您详细科普这一抗癌新药患者临床招募的相关知识。
二、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各种实体瘤患者,不设定特定的基因突变或靶点,通过靶向药物对肿瘤细胞进行广泛打击的一种临床试验。这种试验旨在为无法从现有靶向治疗中获益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途径。
三、试验原理及优势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原理在于,利用靶向药物对肿瘤细胞的广泛打击作用,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相较于传统化疗,这种治疗方法具有以下优势:
1. 精准打击:靶向药物能够精准地识别并作用于肿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组织的损害。
2. 副作用小:由于靶向药物具有选择性,因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副作用较小,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3. 广泛适用: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适用于多种实体瘤,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治疗选择。
四、如何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正遭受实体瘤的困扰,可以关注全球好药网(),了解最新的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信息。如有意向参与,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招募信息和报名途径。
五、参与试验的注意事项
1. 了解试验:在报名前,请充分了解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流程、可能出现的副作用等相关信息。
2. 充分沟通:与医生充分沟通,评估自身病情是否符合试验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3. 严格遵循医嘱:在试验过程中,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治疗。
4. 关注进展:密切关注试验进展,如有任何不适,及时与医生沟通。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抗癌之路带来了新的希望。在全球好药网,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助力每一位患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途径。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共同为抗击癌症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能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 岁且≤75 岁;
3. 经组织学或病理学确诊的上皮性恶性肿瘤,包括:至少两线治疗失败的晚期胃癌、结直肠癌;或铂耐药性晚期卵巢癌、原发性腹膜癌、输卵管癌患者;
4. 临床诊断为恶性腹水,腹水量为中等量以上。中等以上定义为 CT 评估有≥1L 的腹水量;或实际引流出腹水量≥1L);
5. 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距离 M701 首次给药需满足以下时间间隔:腹腔治疗:最近一次腹腔治疗距离首次给药时间≥2 周;全身治疗:不做洗脱的要求;
6. 既往治疗的 AE 恢复至≤1 级(根据 NCI-CTCAE V5.0 判定研究者判断不影响研究用药安全的其他不良反应(如:脱发等)除外;
7. 体力状况 ECOG 评分(PS)为 0-2;
8. 预计生存时间≥8 周;
9.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 × 109/L,血小板≥80× 109/L,血红蛋白≥8.5 g/dL,淋巴细胞比例≥10%(14 天内未输血); 肝功能: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3 倍正常值上限(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 AST,ALT≤5 倍正常值上限);
血清白蛋白≥28g/L;
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排除标准
患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排除标准,则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研究:
1. 已知对 M701 或 M701 药物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或明确的抗体类大
分子药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的患者;
2. 既往使用过 M701,或首次给药前 4 个月内曾经使用过针对 EpCAM
和/或 CD3 靶点的抗体类药物;
3. MSI-H(微卫星高度不稳定)/dMMR(错配修复功能缺陷)且既往未
接受过免疫治疗的结直肠癌患者;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
5. 有广泛的肝转移者(肿瘤体积占全肝体积比约>70%);
6. 需静脉使用抗生素的感染(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
7. 严重腹泻(CTCAE ≥2 级);
8. 严重的呼吸困难,需要进行吸氧治疗;
9.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炎症性肠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红斑狼疮,自身溶血性贫血,硬皮病,严重的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但
以下情况允许进入筛选:I 型糖尿病、仅通过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
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
10. 其他严重的可能限制患者参加此试验的疾病(例如不能控制的糖尿
病、胃/肠穿孔等严重的胃肠道疾病);
11. 心功能不足,NYHA 评级 3 或 4 级;
12.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发生过完全性肠梗阻,或虽然诊断为不全肠梗阻
但依据其症状、体征等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13. 客观原因导致腹水无法引流干净者(包括腹水分隔);
14. 经检查确认为门静脉阻塞;
1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肝 DNA 定量≥1× 104copies/mL 或2000IU/mL),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活动性梅毒或 HIV 抗体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8. 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半年内有生育要求者;
19.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且研究者认为影响患者认知功能
或依从性,包括不稳定癫痫、痴呆、精神分裂症等;
20. 研究人员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