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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定义、优势、招募信息及参与方式。该试验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经特殊改造,精准识别并攻击淋巴瘤细胞,具有靶向性强、安全性高、效果显著的特点。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开展相关临床试验,招募年龄18-70岁的淋巴瘤患者。参与方式包括拨打咨询热线、在线咨询及联系医院预约。该试验的成功开展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也为其他肿瘤细胞治疗研究提供借鉴。
【嘉兴】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白血病&淋巴瘤】森朗CD7+复发或难治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药品名称:SENL101 自体 T 细胞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或难治性CD7+的T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
【嘉兴】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中CD7是一种常见的表面标记物。近年来,细胞治疗作为一种新型的肿瘤治疗方法,受到了广泛关注。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就是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经过特殊改造,使其具有识别并攻击淋巴瘤细胞的能力,以达到治疗目的。
二、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靶向性强:CD7在淋巴瘤细胞上高度表达,CD7细胞治疗试验可以精准识别并攻击淋巴瘤细胞,降低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2. 安全性高:采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进行改造,减少了免疫排斥的风险。
3. 效果显著:多项研究显示,CD7细胞治疗试验在淋巴瘤治疗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
三、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信息
为了进一步验证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效果,并为更多患者提供治疗机会,我国多家医疗机构正在开展相关临床试验。以下是部分招募信息:
1. 招募对象:年龄18-70岁,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淋巴瘤的患者。
2. 招募条件:患者需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耐受治疗。
3.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4. 招募地点:全国范围内多家医疗机构。
四、如何参与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1.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临床试验信息。
2. 前往全球好药网()在线咨询,将有专业人员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3. 直接联系临床试验所在医院的肿瘤科,预约咨询。
五、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意义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淋巴瘤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选择。与传统化疗、放疗等方法相比,细胞治疗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靶向性,有望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同时,这一试验的成功也为其他肿瘤的细胞治疗研究提供了借鉴。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协助下,越来越多的患者将有机会参与到这一试验中,共同探索战胜病魔的道路。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生命的延续而努力。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患者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入组:
1. 诊断为难治/复发的 T 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的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复发:既往接受过至少经两种规范治疗方案达到完全缓解后确定疾病复发,或经过干细胞移植达到完全缓解后出现疾病复发;难治: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方案,且末次治疗后未能达到完全缓解(白血病患者)或部分缓解(淋巴瘤患者),或经过干细胞移植未能获得缓解或出现疾病进展;
2. 入组筛选时骨髓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为 CD7+和/或髓外病灶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 CD7+;
3. 入组筛选时若外周血检测到肿瘤细胞,需满足应用流式细胞术检测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 CD4 和 CD8 双阴性。若外周血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非 CD4与 CD8 双阴性,则需满足外周血肿瘤细胞比例≤1%的条件;
4. 可预计生存期大于 12 周;
5. ECOG 0-2 分
6. 年龄 18-65 岁(包括上下限);
7. HGB 至少≥70g/L,PLT≥20x109/L,可输血;
8. 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 空气下血氧饱和度≥92%;b) LVEF≥45%;c) 总胆红素<3×ULN;d) ALT/AST<5×ULN;e) 肌酐<1.5×ULN;
9. 受试者或监护人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不能入组:
1. 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一年内患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 级心衰或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临床症状突出的心脏疾病,或筛选时 QTc 间期>480ms(QTc 间期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2. 如患者有造血干细胞移植史,距患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6 个月;
3. 有活动性 GvHD,或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4.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 T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5. 在筛选前 7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6. 过去 2 年内存在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节药物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克罗恩氏病)病史;
7. 筛选时如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高于检测下限者需要排除;如丙型肝炎病毒(HCV)
抗体阳性,外周血 HCV RNA 阳性者需要排除;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 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PA)检测阳性者需要排除;
8. 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前的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知情同意书签署日期距离上次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最后一次用药仍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9. 有生物制品严重过敏史;
10.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1. 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 2 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12. 筛选前接受过 CAR-T 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13.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受试者危险性或干扰试验结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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