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4 10:0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三阴乳腺癌这一更具挑战性的乳腺癌类型,以及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作为一种新策略的重要性。文章介绍了试验的核心目的、招募对象、试验药物及优势与注意事项,并提供了如何参与的详细途径。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无靶点要求靶点三阴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嘉兴】三阴乳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胰腺癌实体瘤】评价 LF0376 片单药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 者安全性、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Ia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F0376 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实体瘤非霍奇金淋巴瘤、三阴性乳腺癌、消化道肿瘤
项目优势:LF0376片是一款新型化疗药物,目前用于治疗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晚期实体瘤和淋巴瘤患者。
【嘉兴】三阴乳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三阴乳腺癌:一种更具挑战性的乳腺癌类型
乳腺癌是全球女性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三阴乳腺癌(Triple-Negative Breast Cancer, TNBC)是一种相对罕见但极具侵袭性的亚型。它因为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和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均为阴性而得名。由于缺乏这些治疗靶点,三阴乳腺癌的治疗难度较大,预后相对较差。
二、无靶点要求靶点:三阴乳腺癌治疗的新策略
传统上,三阴乳腺癌的治疗主要依赖化疗、放疗和手术等手段。然而,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肿瘤治疗的新趋势。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针对三阴乳腺癌这一治疗难题所开展的一项新策略。
三、三阴乳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开启新希望之路
这项试验的核心是寻找三阴乳腺癌患者体内的潜在治疗靶点,并通过靶向药物进行治疗。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估靶向药物在无靶点要求靶点三阴乳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试验的几个关键点:
招募对象:无靶点要求靶点的三阴乳腺癌患者
试验药物:新型靶向药物
试验目的: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地点: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机构
四、参与试验的优势与注意事项
参与三阴乳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对于患者来说,有以下几点优势:
新药试用:患者有机会试用最新的靶向药物,这些药物可能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专业指导:试验期间,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密切关注和指导。
费用减免:部分试验药物和检查费用可能减免,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然而,参与试验也有一些注意事项:
风险与副作用:任何药物都可能存在副作用,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
隐私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将得到严格保密。
退出自由:患者有权在任何时间退出试验。
五、如何参与三阴乳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患有三阴乳腺癌,并对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联系热线: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在线咨询:访问全球好药网,在线咨询专业医生。
预约就诊:前往临床试验机构,与专业医生沟通,评估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六、温馨提示
三阴乳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要求靶点的三阴乳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为战胜病魔增添一份力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LF0376片的规格为50mg/25片/瓶、100mg/25片/瓶;用法用量:一日一次;用药时程:持续给药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撤销知情同意或死亡。
入排标准:
1)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胰腺癌、肝癌等实体瘤患者;或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淋巴瘤(复发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发生进展;难治定义:肿瘤在最近一次治疗后仍然无法达到 CR 或 PR)患者;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
4)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实体瘤基于 RECIST 1.1 标准、淋巴瘤基于 2014 Lugano 标准);
5) ECOG 评分 0~2;
6)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7)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筛选期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下列标准:
8) 筛选期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查结果呈阴性;
9) 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末次给药后 30 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禁欲、男性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女性绝育
手术、有效的宫内节育器等。注:非育龄期女性包括永久绝育(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已绝经。对于≥50 岁女性,如果在计划随机入组
日期前 12 个月已停经且无其他医学病因,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对于<50 岁的女性,如果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已停经 12 个月或以上、且促卵泡生成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则认为该名女性已绝经。
排除标准
如果受试者满足以下任何标准,须将其排除出试验:1) 影像学(CT 或者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的患者;
2)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患者;
3) 静息状态下,筛选期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平均 QTcF>480ms;
4) 症状未控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患者;
5)已知的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导致的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6) 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比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不良情况;
7) 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恢复至正常或≤1 级。脱发(任何级别)的患者可以入组;
8) a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大分子靶向、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等;
b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
c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
d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已知的研究药物的 5 个半衰期(以时间长的为准)
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筛选失败除外);
e 既往接受过 CCR2 和(或)CCR5 靶点药物治疗;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治疗性手术(包括局部治疗如 TACE),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10)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的患者(姑息性放疗除外)。姑息性放疗(≤10 次分割放疗)需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48 小时完成;
11)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 CYP3A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相关药物可参考附录 1,局部用药不受限制);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患者;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2000IU/ml)、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Ab 阳性且 HCV-RNA>1000IU/ml);HIV 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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