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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患者的治疗挑战,并介绍了一种新的临床试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该试验旨在寻找有效治疗靶点,为患者提供个性化、创新且安全的治疗方案。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接受专业医生指导,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文章详细说明了如何参与试验,并强调了试验的注意事项。有意参与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了解更多信息。
【德宏】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LBL-02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 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BL-02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A1: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 2、A2: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非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 (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不包括胰腺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肺癌); 3、A3:既往未经PD-(L)1治疗的默克尔细胞癌(MCC); 4、B: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胆道腺癌,包括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和胆囊癌; 5、C1:无驱动基因:既往接受过PD-(L)1抑
项目优势:LBL-024是维立志博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PD-L1/4-1BB双特异抗体。该产品由高亲和力的抗PD-L1的单克隆抗体和抗4-1BB单链抗体组成,LBL-024能够阻断PD-1/PD-L1免疫抑制通路并条件性激活4-1BB共刺激受体,从而起到了解除免疫抑制(松刹车)和激活免疫系统(踩油门)的双重协同作用,是一种极具潜力的抗肿瘤双特异抗体。
【德宏】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神经内分泌瘤是一种起源于神经内分泌细胞的罕见肿瘤,其治疗一直面临诸多挑战。对于无靶点的神经内分泌瘤患者来说,传统的治疗手段往往效果有限。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并告诉您如何参与。
什么是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寻找并验证新的治疗靶点,以便为患者提供更有效的靶向药物。通过这一试验,研究人员希望找到能够针对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的有效药物,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治疗:通过靶点筛选,为患者提供高度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增加治疗成功率。
2. 创新性强:试验采用最新的研究成果,为患者提供最前沿的治疗方法。
3. 安全性高:试验过程中,患者将在专业医生指导下接受治疗,确保安全性。
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无靶点的神经内分泌瘤,可以考虑参与这一试验。以下为参与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的详细信息。
2. 预约咨询:与专业医生沟通,了解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充分了解试验内容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4. 参与试验:按照医生的建议,开始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随访。
注意事项
1. 严谨性:试验过程要求患者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治疗,保持良好的沟通。
2. 随访: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以便医生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3. 费用:试验期间,患者需承担部分费用,具体费用请咨询医生。
温馨提示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望中的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这一试验,患者将有机会获得更有效的治疗方案,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请尽快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让我们一起为战胜神经内分泌瘤努力!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冻干制剂LBL-024的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2 mg/kg,每3周给药1次(1-6例);0.8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3.2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0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2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
用药时程:每次输注通常在30-120分钟内完成,首次静脉输注可在60 min以上,如无输注不良反应,后续静脉输注时间可缩短但至少30 min以上。
入选标准
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4、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为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包括禁欲、宫内节育器、各类激素避孕、正确使用避孕套等);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中草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或已知对LBL-024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
5、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6、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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