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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白血病及其传统治疗方法的局限性,并介绍了【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项目,一种针对无明确靶点患者的个性化治疗策略。试验旨在通过基因检测和生物信息学分析寻找治疗靶点,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副作用,并探索新治疗策略。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参与试验,并可通过咨询热线获取更多信息。该项目为无靶点白血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松原】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白血病】TQB2618注射液联合去甲基化药物在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TQB2618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受试者
项目优势:TQB2618是一种TIM3受体单克隆抗体,与细胞外TIM3的胞外区结合,阻断TIM3与其配体的结合,从而抑制TIM3的下游信号转导,使TIM3失活抑制免疫细胞。本研究旨在评价TQB2618注射液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参数和抗肿瘤作用 作者:Insight数据库 链接:https://xueqiu.com/9473342709/213958780 来源:雪球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风险提示:本文所提到的观点仅代表个人的意见,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据此买卖,风险自负。
【松原】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概述
白血病,一种起源于造血干细胞的恶性疾病,长期以来困扰着无数患者和家庭。传统的化疗和放疗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疗效有限。近年来,靶向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个性化治疗方法,受到了广泛关注。然而,部分白血病患者因无明确靶点,无法接受靶向治疗。现在,【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项目的启动,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那些无明确遗传或分子靶点的白血病患者,通过基因检测、生物信息学分析等方法,寻找潜在的治疗靶点,进而开展针对性的靶向药物治疗研究。这种试验旨在为无靶点白血病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治疗策略,提高治疗效果。
三、试验的意义与目的
1. 提高治疗效果
通过寻找潜在的治疗靶点,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有望为白血病患者提供更为精准的治疗方法,从而提高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
2. 降低副作用
相较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靶向治疗具有更高的选择性,能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降低副作用。
3. 探索新的治疗策略
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有助于探索新的治疗策略,为未来白血病治疗提供更多选择。
四、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考虑参与【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经病理学确诊为白血病患者;
无明确遗传或分子靶点;
年龄在18-70岁之间;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试验期间,患者将接受基因检测、生物信息学分析等,以寻找潜在的治疗靶点。一旦找到合适的靶点,患者将接受针对性的靶向药物治疗。
五、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帮助。
六、温馨提示
【白血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项目的启动,为无靶点白血病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科研技术的不断进步,更多患者将受益于这种个性化治疗方法。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领域的突破,为白血病患者带来更美好的未来。
入选标准
1 存在病理学确诊的符合世界卫生组(WHO)2016诊断标准的复发/难治性中高危(IPSS-R)MDS、AML受试者(复发/难治定义参见附录一),或对其他药物治疗不耐受(例如治疗期间发生导致永久停药的药物相关的≥3级毒性)且研究者判断无其他适当治疗的MDS、AML受试者。
2 年龄≥18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性别不限。
3 ECOG评分:0~2分;
4 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5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
6 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 7 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1 被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白血病或Ph+ AML者,或仅接受过二线治疗的低危复发难治AML者;其他恶性肿瘤,达到R0切除且未见复发转移;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鼻咽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2 既往接受过TIM-3抗体治疗者;
3 首次用药距离最近一次化疗、去甲基化治疗或分子靶向等治疗时间≤5个半衰期或2周(以较长时间计);
4 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5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有血栓倾向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者允许预防性使用抗凝治疗)
6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7 目前存在先天性出血或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抗凝剂治疗者;
8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9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或有精神障碍者;或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10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者;
11 既往合并曾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2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QTc间期延长(包括男QTc ≥450ms,女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者;
13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者;
14 活动性肝炎者:如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为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加测HBV DNA,若HBV DNA阳性(>2500拷贝/mL或>500IU/mL,且大于正常值上限),则应排除;如果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则进行RNA PCR检测,若HCV RNA阳性(>1×103拷贝/mL),则应排除;
15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16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新诊断的肺间质纤维化、或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疾病者;
1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8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GLU>10mmol/L)者;
19 首次用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放疗者,或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者;
20 未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21 具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者;
22 首次用药前4周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23 已知对研究药物及辅料成分过敏者;
24 首次用药前2年内诊断为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者;
25 首次用药前2周内需使用糖皮质激素(>10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者;
26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者;
27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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