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1 16:30:02,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白血病的严重性及其传统治疗的局限性,并介绍了免疫治疗作为新兴疗法为白血病患者带来的新希望。文中详细介绍了正在进行中的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旨在评估新型免疫治疗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招募18-65岁的白血病患者参与。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前沿治疗、专业团队指导和免费治疗等优势。全球好药网与医疗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全面资讯和帮助,鼓励符合条件者咨询参与。
【黄山】白血病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白血病】LOXO-305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CLL/SLL患者
药品名称:LOXO-305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既往接受过 BTK 抑制剂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项目优势:
【黄山】白血病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白血病:难以攻克的“血液癌症”
白血病,一种让人闻之色变的疾病,又被称为“血液癌症”。它是一种由于白血病细胞恶性增生而导致的血液系统疾病,严重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在我国,白血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群体。传统的治疗方法如化疗、放疗等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病情,但副作用大,且难以彻底治愈。
二、免疫治疗:开启白血病治疗新篇章
近年来,随着生物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疗法,为白血病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正是基于这一原理,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对抗白血病细胞,实现病情的控制和逆转。
三、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临床招募进行中
为了让更多白血病患者受益于免疫治疗,全球好药网携手各大医疗机构,开展了一系列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以下是关于此次试验的详细介绍。
四、试验简介
试验目的:评估新型白血病免疫治疗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招募对象:18-65岁,经病理诊断为白血病的患者。
试验流程:筛选合格的患者将接受免疫治疗药物的治疗,并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1. 接受前沿治疗:免疫治疗作为当今世界抗癌领域的热点,能让患者第一时间接触到最新的治疗方法。
2. 专业团队指导:试验期间,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生团队的全程指导和密切关注。
3. 免费治疗: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免费接受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六、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了解更多关于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
咨询热线:400-119-1082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助您找到治疗希望。
七、温馨提示
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为无数白血病患者带来了生命的希望。在抗癌路上,全球好药网始终与您携手同行,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最全面的抗癌资讯和帮助。让我们共同期待,免疫治疗能为白血病患者带来更多的福祉。
再次提醒,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白血病免疫治疗试验的信息,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按当地法规要求)。
2. 根据 iwCLL 2018 标准的定义,经编辑后的当地实验室报告明确诊断为 CLL/SLL,包括以下内容:
a) B 细胞共表达表面抗原 CD5 以及至少 1 种 B 细胞抗原(CD19、CD20、CD23)且 κ 或 λ 轻链限制性表达。
b) 外周血 B 淋巴细胞≥5×109/L(5000/µL)。对于 SLL 患者,具有外周血 B 淋巴细胞≥5×109/L(5000 /µL)的病史记录也可接受。
c) 幼稚淋巴细胞占外周血血淋巴细胞的≤55%。
3. 符合 iwCLL 2018 关于起始治疗的标准,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 具有进行性骨髓衰竭的证据,表现为贫血(例如,血红蛋白<10 g/dL)和/或血小板减少症(例如,血小板≤100×109/L)的发生或恶化。
b) 巨脾(即脾边缘在左肋缘以下≥6 cm)或进展性或有症状的脾肿大(≥13 cm)。
c) 巨块型淋巴结(例如,最长直径≥10 cm)或进展性或有症状的淋巴结病。
d) 进行性淋巴细胞增多,2个月内增加> 50%,或淋巴细胞倍增时间<6个月。 除CLL/SLL 外,应排除其他导致淋巴细胞增多的因素(例如,感染、类固醇用药)。
e) 自身免疫性并发症,包括贫血或血小板减少症,对皮质类固醇反应不佳。
f) 症状性或功能性淋巴结外受累(例如皮肤、肾脏、肺脏、脊柱)。
g) 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相关症状(也称为 B 症状):
i) 过去 6 个月内无明显原因的体重减轻≥10%。
ii) 严重疲乏(即,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 2 分或更差;无法工作或无法进行日常活动)。
iii) 发热≥100.5°F 或 38.0°C 2 周或更长时间,无感染证据。
iv) 夜间盗汗≥1 个月,无感染证据。
4. 如第 1.2.2 节所述,明确 17p 缺失状态(野生型或缺失)。
5. 既往接受过在研的或已批准的共价 BTK 抑制剂治疗(单药治疗或与其他药物联用)。不限制患者既往接受的治疗方案数量。
6.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2。
7. 必须具有充足的脏器功能,具体如下所示。在筛选期间以及第 1 周期第 1 天(C1D1)给药前必须满足以下数值要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没有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的情况下≥0.75 × 109/L血小板在 C1D1 前 14 天内不给予输血支持或生长因子治疗的情况下≥ 50 × 109/L。如果研究者选择苯达莫司汀/利妥昔单抗作为 B 组治疗药物,则血小板必须≥75 ×109/L。血红蛋白 在 C1D1 前 14 天内不给予输血支持或生长因子治疗的情况下≥8 g/dL
注:因骨髓受累引起的血细胞减少症而需要输血或血小板输注的患者,患者必须对输血支持有
效。输血支持无效的患者不具有入组资格。如果患者血细胞减少,必须排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或骨髓发育不良。
总胆红素≤正常上限(ULN)的 1.5 倍,或者当有肝脏受累记录时≤3 × ULN。如果总胆红素> ULN 的 1.5 倍,则应进行直接和/或间接(或者,结合和/或未
结合)胆红素检测。患有吉尔伯特综合症或溶血的患者,如果< 3× ULN 可以入组。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0×ULN,或当有肝脏受累时≤5×ULN
肌酐清除率≥30 mL/分钟,如果研究者选择苯达莫司汀/利妥昔单抗作为 B 组治疗药物,肌酐清除率必须≥40 mL/分钟。使用 Cockcroft / Gault 公式:(140-年龄)×体重(公斤)×0.85(如果是女性)/[血清肌酐(mg/dL)×72]
8. 患者在计划的 C1D1 之前需要经过以下洗脱期:
a) 靶向药物或细胞毒性化疗药物:5 个半衰期或 2 周,以较短者为准
b) 治疗性单克隆抗体:4 周
c) 姑息性限制性区域放疗:7 天
d) 广泛区域放疗(≥30%骨髓或全脑放疗):28 天
9. 与既往治疗相关的 AE 必须恢复至≤1 级,治疗前基线水平或通过药物治疗后得到控制且不符合其他排除标准(脱发除外)。
10. 男性和育龄女性(WOCBP)及其伴侣自愿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治疗后 6 个月内或利妥昔单抗末次给药后 12 个月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遵守第 10.2 节(附录 2及以下)列出的屏障法和/或高效避孕方法。当 Pirtobrutinib 与激素避孕药(如口服避孕药)同时使用时,Pirtobrutinib 可能会影响避孕效果。应考虑使用更为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使用 2 种避孕方法。
11. 自愿并有能力签署知情同意(如第 10.1.2 节,附录 1 所述),其中包括遵守知情同意书(ICF)和本研究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12. 能够吞服研究药物。
13. 在参与研究期间能够遵守门诊治疗、实验室监测和必要的门诊就诊。
排除标准
1. 入组研究之前任何时间已知或怀疑 Richter 转化成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幼稚淋巴细胞白血病或霍奇金淋巴瘤。
2. 已知或怀疑患者有 CLL/SLL 的中枢神经系统(CNS)累及。
3. 既往 BTK 抑制剂治疗期间发生大出血事件的患者。
注:大出血定义为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出血:危及生命的出血伴血流动力学异常的症状或体征;伴血红蛋白水平降低至少 2 g/dL 的出血;或者重要部位或器官的出血(例如腹膜后、关节腔内、心包、硬膜外或颅内出血,或者肌内出血伴筋膜室间隔综合征)
4. 活动性第二恶性肿瘤;存在已接受治疗的第二种恶性肿瘤,并处于缓解期,预期寿命> 2 年,且获得申办方批准的患者有资格参与研究。举例如下:
a) 已接受充分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黑素瘤,且当前不存在疾病证据。
b) 已接受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且当前不存在疾病证据。
c) 已接受根治性治疗的局限性(例如淋巴结阴性)乳腺癌,且不存在活动性疾病证据超过 3 年,目前没有接受内分泌治疗。
d) 接受密切监测的局限性前列腺癌。
e) 已接受治疗并自诊断后 5 年内治愈的霍奇金淋巴瘤或 NHL 史。
5. 计划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进行重大手术。
6. 曾患或现患药物诱导的肺部炎症。
7. 持续性药物诱导的肝损伤,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和/或胆石症和肝硬化引起的肝外阻塞。
8. 最近 60 天内异体或自体 SCT 或 CAR-T 治疗史。
9. 活动性不能控制的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症(例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AIHA]、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ITP]),研究入组前 4 周内未能达到稳定的治疗方案或剂量。
10. 重大心血管疾病,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
a) 在随机分组之前最近 2 个月内存在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
b) 在随机分组之前 3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
c) 在随机分组之前 12 个月内出现经任何方法测定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 40%,除非后续测定(任何类型的≥2 次测量,间隔至少 3 周)结果显示LVEF 恢复至>40%,
d) ≥ 3 级 NYHA 心功能分级的心力衰竭、未受控制或有症状的心律失常。
11. 筛选时,3 次连续的心电图(ECG)检查中至少有 2 次经心率校正的 QT 间期(QTc)使用 Fridericia 公式计算(QTcF)延长值> 470 msec,并且所有 3 次 ECG检测的平均 QTcF > 470 msec。
a) 使用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QTcF:QTcF = QT/(RR^0.33)。
b) 对于怀疑由药物引起的 QTcF 延长或者由电解质异常引起的 QTcF 延长,可由研究者判断并进行纠正,只有在临床安全的情况下,可停止使用诱导 QTcF延长的药物,或换用另一种已知与 QTcF 延长无关的药物,或者补充电解质。
c) 由于潜在的束支传导阻滞(BBB),允许对 QTc 校正。
12. 筛选时基于实验室检查提示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活动性/持续性感染,定义如下:
a) 乙肝病毒(HBV):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患者(HBsAg)被排除在研究之外。对于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抗 HBc)阳性但 HBsAg 阴性的患者,在随机分组前需要进行乙肝病毒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乙肝病毒 PCR 阳性的患者将被排除。
b) 丙肝病毒(HCV):丙肝抗体阳性。如果丙肝抗体结果为阳性,患者在随机分组前丙肝病毒核糖核酸(RNA)检测结果必须是阴性。丙肝病毒 RNA 阳性的患者将被排除。
c) 对于即将进行交叉治疗的患者,不需要重复进行检查。
13. 已知的活动性巨细胞病毒(CMV)感染。感染状态阴性的患者符合入组资格。
14. 存在其它有临床意义的但不能控制的疾病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控制的全身性感染(细菌性、病毒性或真菌性),或其它研究者和医学监查员认为可能对受试者带来风险的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疾病。本研究不要求对慢性疾病进行筛查。
15. 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无论 CD4 阳性的细胞计数如何。感染状态未知或阴性的患者符合入组资格。
16.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它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口服后胃肠(GI)吸收的情况。
17. 持续存在的炎症性肠病。
18. 既往接受过非共价(可逆性)BTK 抑制剂。
19. 正在使用试验性药物或抗癌治疗(激素治疗除外)。
20. 需要使用华法林或另一种维生素 K 拮抗剂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
21. 在 C1D1 时每日使用 ≥ 20 mg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患者不得接受任何剂量的泼尼松用于抗肿瘤治疗。
22. 对于计划接受 Idelalisib 治疗的患者:正在接受强效细胞色素 P450(CYP)3A4(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参见第 10.4 节)。由于下述产品对 CYP3A4有作用,因此禁止在 Idelalisib 治疗前 3 天内和研究治疗期间使用下述产品:
a) 葡萄柚或葡萄柚制品
b) 塞维利亚柑橘或塞维利亚柑橘制品
c) 杨桃或杨桃制
23. 在随机分组之前 28 天内接种活疫苗。
24. 妊娠、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末次给药 30 天内进行母乳喂养。
25. 存在以下超敏反应的患者:
a) 已知对 Pirtobrutinib、Idelalisib、苯达莫司汀的任何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包括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b) 对于计划接受 Idelalisib 治疗的患者,既往发生过任何药物诱导的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c) 既往存在利妥昔单抗诱导的显著超敏反应且需要停药,既往对利妥昔单抗产生过敏或速发严重过敏反应(不包括可治疗的输液相关反应);
d) 已知对别嘌呤醇过敏且无法使用降尿酸药物(即拉布立酶或非布索坦);
e) 对于即将进行交叉治疗的患者,对 Idelalisib、苯达莫司汀或利妥昔单抗过敏的患者将不会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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