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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CD3靶点作用机制、试验目的、患者招募信息、患者权益保障及报名方式。该试验旨在评估CD3靶点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初步疗效,为多种实体瘤患者带来治疗新机遇。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参与试验,并在专业团队跟踪下确保治疗安全。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及报名咨询。
【黄山】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一项I期、开放、单中心、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临床研究,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恶性瘤患者中评估BC3448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有效性
药品名称:BC344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EGFR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BC3448为介导T细胞杀伤作用的靶向CD3/EGFR双特异性抗体,利用EGFR作为肿瘤特异性抗原,通过结合EGFR和T细胞表面分子CD3,激活T细胞并募集至肿瘤细胞周围,发挥抗肿瘤作用。在临床前体外、体内研究中,BC3448在EGFR高表达、EGFR突变和KRAS或BRAF突变的细胞或动物模型中均展示出良好的药效活性。
【黄山】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抗癌新药问世,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在众多抗癌靶点中,CD3靶点备受关注。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全球肿瘤患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广大患者了解并把握这一治疗新机遇。
二、CD3靶点及其作用机制
CD3是T细胞表面的一种蛋白质,参与T细胞与抗原的识别和结合。CD3靶点靶向药物通过特异性结合CD3分子,激活T细胞,使其攻击肿瘤细胞,达到抗肿瘤效果。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多种实体瘤的抗肿瘤新药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CD3靶点靶向药物在实体瘤治疗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疗效。
四、患者招募:抓住治疗新机遇
当前,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正在全球范围内招募患者。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1. 招募对象:实体瘤患者,不限癌种,包括但不限于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结直肠癌、胃癌、卵巢癌等。
2. 招募条件:患者需经过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年龄18-75岁;ECOG评分0-1分等。
3. 招募时间:即日起至招募满额为止。
五、患者权益保障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患者,将获得以下权益保障:
1. 免费治疗:患者将免费接受试验药物及相关检查。
2. 专业团队跟踪:患者将在专业医护团队的指导下进行试验,确保治疗安全。
3. 数据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及试验数据将严格保密。
六、如何报名参加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并报名参加。
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我们相信,通过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将有更多患者找到治疗希望,战胜病魔。
七、温馨提示
抗癌之路,道阻且长。但我们始终相信,科学的力量将不断照亮黑暗,为肿瘤患者带来光明。实体瘤(不限癌种)CD3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这一光明之路的一部分。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且≤75岁,性别不限;
2. 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手术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或患者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
3. 在可获得的情况下,提供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的肿瘤组织样本;
4. ECOG体力评分0-2分;
5.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计数≥75 x 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白细胞绝对计数≥3.0 x 10^9/L;血红蛋白≥90 g/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 x ULN;无肝转移:ALT和AST≤2.5 x ULN;有肝转移:ALT和AST≤5 x 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水平≤1.5 x ULN,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x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x 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非手术绝育以及从月经初潮至绝经后1年)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2小时内进行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呈阴性。如果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禁欲或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一直到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手术等抗肿瘤治疗(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使用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化疗或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哪个短为准);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经NMPA批准的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及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药;
2.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者其他药物的5个半衰期,视哪个时间更短)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临床试验药物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或预期需要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局部外用或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影像学检查使用增强剂前注射激素抗过敏反应;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的过敏性疾病;
5.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6. 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 既往曾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患者;
8.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9. 符合以下情况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
(1)需要接受局部治疗(手术、放疗或其他)(脑转移无症状或者有症状但研究者认为不需要局部治疗可以入组);
(2)需要或正在使用类固醇激素>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的CNS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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