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9 11:1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卵巢癌作为女性常见恶性肿瘤,早期症状不明显,导致预后较差。PD-1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疗法,为晚期卵巢癌患者带来新希望。全球好药网现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PD-1免疫治疗临床试验,旨在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招募条件包括年龄、病理确诊、治疗方案等,患者权益得到保障。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报名,共同抗击卵巢癌。
【淮安】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不限癌种032】帕博利珠单抗评估晚期实体瘤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PD-1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卵巢癌】
项目优势: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淮安】卵巢癌PD-1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卵巢癌:女性健康的无声杀手
卵巢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率逐年上升。由于早期症状不明显,大多数患者就诊时已处于晚期,导致治疗效果不佳,预后较差。因此,卵巢癌被称为女性健康的“无声杀手”。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寻找新的治疗手段成为当务之急。
二、PD-1免疫治疗:为卵巢癌患者带来新希望
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肿瘤治疗手段,在多种癌症治疗中取得了显著成果。PD-1免疫治疗是其中一种重要疗法,它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与免疫细胞之间的信号通路,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抗击肿瘤。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正是基于这一原理,为晚期卵巢癌患者带来了一线生机。
三、患者招募:共同抗击卵巢癌
为了验证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全球好药网现面向全球招募符合条件的卵巢癌患者参与临床试验。以下是关于招募的相关信息:
四、招募条件
1. 年龄18-75岁,女性。
2. 经病理确诊为晚期卵巢癌。
3. 之前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性治疗方案,但病情仍然进展。
4. 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能够承受免疫治疗。
五、试验流程
1. 报名参与: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
2. 资格审查:研究人员对报名患者进行资格审查。
3. 入组治疗:符合条件患者入组接受PD-1免疫治疗。
4. 随访评估: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和评估。
六、患者权益保障
1.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免费的PD-1免疫治疗。
2.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确保患者安全。
3. 患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七、温馨提示
卵巢癌PD-1免疫治疗试验为晚期卵巢癌患者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治疗选择。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积极参与,共同为抗击卵巢癌贡献力量。如有疑问,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让我们携手共进,寻找希望的曙光!
入选标准
1.愿意并能够提供该试验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已年满 18 周岁。
3.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转移性和/或不可切除)实体瘤,无法治愈且既往标准一线治疗失败。患者必须对已知可提供临床获益的治疗进展或不耐受。既往治疗方案的数量没有限制。
4.来自中国大陆华裔的任何晚期 dMMR/MSI-H 实体瘤。
5.已提交来自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的可评估的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与申办方协商并获得批准后可考虑例外情况)。提交用于分析的肿瘤组织必须来自单个肿瘤组织标本,且数量和质量足以评估所有需要的主要生物标志物。
6.基于 RECIST 1.1 有影像学可测量的疾病。对于有资格参加试验的受试者,独立中心影像学评估必须证实存在基于 RECIST 1.1 评估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
7.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8.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9.证实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0.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应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72 小时内呈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如果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无法证实为阴性,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11.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采用适当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在治疗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正在参与和接受研究治疗,或参与过试验药物的临床研究并接受研究治疗或使用过研究性器械的受试者。
2.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类固醇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
3. 具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在过去 2 年中需要全身治疗。
4. 研究第 1 天之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mAb)治疗,或者 4 周之前接受的 mAbs 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5. 研究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小分子治疗或放疗,或者之前接受的药物治疗所引起的 AE 尚未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水平)。
6. 入组前 2 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除外。
7. 伴有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8. 已知患有脑干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
9. 患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病史或当前有(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1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可能混淆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参与全程试验或不符合受试者参加试验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
12. 有可能影响遵从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
13. 从筛选访视开始,到试验治疗的末次给药后 120 天期间,怀孕或处于哺乳期,或预计怀孕的女性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4. 既往参加过任何其他帕博利珠单抗(MK-3475)试验,或既往接受过抗 PD-1、抗 PD-L1、抗 PD-L2 或任何其他免疫调节 mAb(包括伊匹木单抗和任何其他特异性靶向 T 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或药物)治疗。
15. 已知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1/2 抗体)感染史。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开展 HIV 检测。
1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例如 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例如,检测到 HCV RNA(定性))。除非当地卫生机构强制要求,否则不需要进行乙肝和丙肝检测。
17. 研究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之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8. 对帕博利珠单抗和/或任何辅料成分严重过敏(≥3 级)。
19. 已知具有活动性结核(TB;结核杆菌)病史。
20. 既往进行过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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