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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分泌瘤是一种发生率逐年上升的肿瘤,部分患者因缺乏治疗靶点而面临治疗困境。我国科研团队正开展“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临床研究,旨在为无靶点患者寻找有效治疗方案。试验药物为新型靶向药物,已在基础研究中显示出抗肿瘤活性。临床试验面向18-75岁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招募,成功开展将为这部分患者带来新治疗策略,有望推动治疗领域进展。
【南充】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LBL-024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 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LBL-024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1、A1: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 2、A2: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非胃肠神经内分泌瘤G3 (Ki-67增殖指数≥55%)和神经内分泌癌(不包括胰腺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肺癌); 3、A3:既往未经PD-(L)1治疗的默克尔细胞癌(MCC); 4、B:至少一线治疗失败且未经PD-(L)1抑制剂治疗的胆道腺癌,包括肝内胆管癌、肝外胆管癌和胆囊癌; 5、C1:无驱动基因:既往接受过PD-(L)1抑
项目优势:LBL-024是维立志博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PD-L1/4-1BB双特异抗体。该产品由高亲和力的抗PD-L1的单克隆抗体和抗4-1BB单链抗体组成,LBL-024能够阻断PD-1/PD-L1免疫抑制通路并条件性激活4-1BB共刺激受体,从而起到了解除免疫抑制(松刹车)和激活免疫系统(踩油门)的双重协同作用,是一种极具潜力的抗肿瘤双特异抗体。
【南充】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神经内分泌瘤是一种起源于神经内分泌细胞的肿瘤,其发生率逐年上升。然而,部分患者因无靶点而面临治疗困境。如今,一项名为“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正在进行,为这部分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患者的困境
神经内分泌瘤的治疗策略主要依赖靶向药物,这些药物通过针对肿瘤细胞的特定靶点,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然而,部分患者体内缺乏这些靶点,使得常规靶向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这些无靶点患者往往面临治疗选择有限、病情恶化的困境。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
为了解决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患者的治疗难题,我国科研团队开展了一项名为“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该研究旨在探索针对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的有效治疗方案,以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期。
试验药物简介
试验药物为一种新型靶向药物,通过作用于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细胞的特定靶点,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该药物在前期基础研究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抗肿瘤活性,为无靶点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临床试验招募条件
以下是临床试验的招募条件: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神经内分泌瘤患者;
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
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临床试验流程
临床试验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筛选阶段:患者需进行相关检查,以确认是否符合临床试验条件;
治疗阶段:符合条件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物治疗;
随访阶段:治疗结束后,患者需定期进行随访,以评估治疗效果。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该临床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患者提供一种新的治疗策略。同时,通过临床试验数据的积累,有望为后续研究提供更多有力的证据,推动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治疗领域的进展。
温馨提示
神经内分泌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临床试验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让我们共同期待这项临床试验的成果,为无靶点神经内分泌瘤患者带来更多福祉。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注射用冻干制剂LBL-024的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0.2 mg/kg,每3周给药1次(1-6例);0.8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3.2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0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1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25 mg/kg,每3周给药1次(3-6例)。
用药时程:每次输注通常在30-120分钟内完成,首次静脉输注可在60 min以上,如无输注不良反应,后续静脉输注时间可缩短但至少30 min以上。
入选标准
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4、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为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6、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包括禁欲、宫内节育器、各类激素避孕、正确使用避孕套等);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中草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既往对抗体类药物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或已知对LBL-024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
5、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6、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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