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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了KRAS靶点与实体瘤的关系,以及针对该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介绍了试验的流程、患者招募条件、参与试验的优势与潜在风险,并强调了全球好药网在为患者提供治疗新希望方面的作用。文章摘要如下:文章聚焦于实体瘤治疗领域,阐述KRAS靶点在肺癌、肠癌等肿瘤中的重要性,并介绍针对KRAS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试验。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与有效性,为患者提供精准治疗。文章详细说明了试验流程、招募条件及参与优势与风险,并介绍了全球好药网在提供抗癌新药信息方面的作用。
【来宾】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来宾】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了解KRAS靶点与实体瘤的关系
在癌症治疗领域,靶向治疗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KRAS基因是一种常见的癌基因,其突变形式在多种实体瘤中广泛存在,如肺癌、肠癌、胰腺癌等。近年来,针对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研发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
二、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含有KRAS基因突变的实体瘤患者,通过临床试验来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种试验旨在为患者提供一种更为精准、高效的治疗方案,以期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
三、试验流程与患者招募条件
1. 试验流程:患者首先需要通过基因检测确认KRAS基因突变状态。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接受新型靶向药物的治疗,并在治疗过程中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和安全性监测。
2. 患者招募条件:年龄在18-75岁之间,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实体瘤患者,且基因检测证实存在KRAS基因突变。此外,患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未曾接受过针对KRAS靶点的靶向治疗,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无其他并发症。
四、参与试验的优势与潜在风险
1. 优势:参与试验的患者有机会获得最新的靶向药物治疗,这种治疗可能比传统治疗更为有效。同时,患者在试验期间将得到专业团队的密切关注,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副作用。
2. 潜在风险:临床试验中的药物可能存在未知的风险,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与药物相关的副作用。此外,试验过程中可能需要频繁进行各项检查,给患者带来一定的不便。
五、全球好药网助力患者寻找治疗希望
全球好药网是一个专业的抗癌新药、热门抗癌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全球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流程、优势和风险,助您找到治疗的新希望。
六、温馨提示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针对实体瘤(不限癌种)KRAS靶点的靶向药物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将与您一同关注这一领域的最新进展,为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助力患者开启靶向治疗的新篇章。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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