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1 04:40:01,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定义、重要性、流程及注意事项。该试验旨在为无靶点患者寻找新的治疗靶点,提高治疗效果。试验具有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副作用、个体化治疗等优点。患者需遵循医嘱、定期检查、保持良好心态。参与试验可通过咨询专业医生或联系全球好药网。本文为无靶点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希望,并介绍了参与试验的途径。
【贺州】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DS-1062a一线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药品名称:DS-1062a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一线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项目优势:Datopotamab deruxtecan(简称:Dato-DXd,代号:DS-1062a)是一种靶向TROP2(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2)的ADC药物,由人源化抗TROP2 IgG1单克隆抗体与有效载荷强效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通过稳定的四肽可裂解连接子偶联而成。
【贺州】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肺癌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85%。在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过程中,靶向治疗作为一种精准治疗方法,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并非所有患者都能找到明确的基因突变靶点,这部分患者被称为“无靶点”患者。
针对这一部分患者,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应运而生。该试验旨在寻找新的靶点,为无靶点患者提供靶向治疗的可能性,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二、试验的重要性
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对于无靶点患者来说,意味着新的治疗希望。通过试验,研究人员可以找到新的基因突变靶点,为患者提供更为精准的治疗方案。以下是试验的几个重要性方面:
提高治疗效果:靶向治疗针对性强,能够有效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治疗效果。
减少副作用:与传统的化疗相比,靶向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基因突变靶点,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成功率。
三、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患者筛选:通过基因检测,筛选出无靶点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药物筛选: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靶向药物。
临床试验:在医生的指导下,患者接受靶向药物治疗,并定期进行疗效评估。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患者治疗效果数据,分析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试验过程中,患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遵循医嘱: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药物治疗,不得自行调整药物剂量。
定期检查:在治疗期间,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密切关注病情变化。
保持良好的心态:乐观的心态有助于提高治疗效果,患者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四、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是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患者,希望参与靶向药试验,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咨询专业医生:与主治医生沟通,了解试验相关信息,根据医生建议决定是否参与。
联系全球好药网: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细信息,包括试验地点、时间、药物等。
报名参与:在了解试验信息后,如有意愿参与,可向全球好药网提交报名申请。
五、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有机会获得更为精准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帮助每一个患者寻找治疗希望。如果您是非小细胞肺癌无靶点患者,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为您的健康助力。
入选标准
试验药组DS-1062a+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卡铂注射液对照药组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卡铂注射液+顺铂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
药物介绍:Trop-2为靶点的抗体-药物偶联物 (ADC)
用药介绍
试验药:
DS-1062a:静脉输注,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度伐利尤单抗注射液:静脉输注,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卡铂注射液:静脉输注,AUC 5mg/ml/min,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
对照药: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直至满足方案规定的治疗终止标准;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直至满足方案规定的治疗终止标准;
卡铂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顺铂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紫杉醇注射液(注射)每个周期(21天)第1天,共4个周期。
完整入选标准
1 筛选时受试者的年龄须≥18岁。
2 组织学或细胞学上确诊NSCLC: (a) 随机分组时患有不适合手术切除或根治性放化疗的IIIB期或IIIC期,或IV期NSCLC疾病,且既往未接受过针对IIIB、IIIC或IV期转移性NSCLC的一线化疗或其他全身治疗。 (b) 肿瘤组织无EGFR敏感突变(如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 L858R、外显子21 L861Q、外显子18 G719X或外显子20 S768I突变)以及ALK和ROS1重排。 (c) 无明确记录的NTRK、BRAF、RET、MET或具有当地批准且可用的一线靶向治疗的任何其他驱动基因。 注:肿瘤携带KRAS突变的受试者允许入组本研究。
3 ECOG PS为0或1。
4 提供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收集的FFPE肿瘤样本。
5 至少存在1处可测量病灶,要求该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并可作为符合RECIST 1.1标准的基线靶病灶(TL),要求该病灶在基线时采用CT或MRI准确测量的长径≥10 mm(淋巴结除外,其短轴必须≥15 mm)且适合准确重复测量。
6 随机化前7天内有充分的骨髓储备且器官功能良好。
7 预期存活时间≥12周。
8 男性和/或女性。男性或女性避孕措施的使用应符合当地有关临床研究受试者使用避孕方法的相关规定。
9 生育对于与未绝育男性伴侣性生活活跃且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其妊娠试验(血清)结果应为阴性。
10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如附录A所述),包括遵从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排除标准
1 根据研究者判定,存在任何研究者认为不利于受试者参与研究或可能影响受试者对于研究方案依从性的疾病证据或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
2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3 组织学为小细胞肺癌和NSCLC混合型。
4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持续性毒性(脱发或白癜风除外),尚未改善至≤1级或基线水平。
5 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疾病、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如,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结节病(肉芽肿伴多血管炎、格雷夫斯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自身免疫性非感染性肺炎和自身免疫性心肌炎。
6 具有临床意义的角膜疾病。
7 患有已知活动性或未控制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8 需要静脉用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治疗的不受控制的感染;疑似感染(如前驱症状);或无法排除感染(患有皮肤或指[趾]甲局部真菌感染的受试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9 已知存在控制不佳的HIV感染。
10 已知患有活动性结核感染。
11 未能控制或显著的心脏疾病。
12 有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当前有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时影像学检查不能排除疑似ILD/非感染性肺炎。
13 并发肺部疾病引起的临床重度肺功能损害。
14 在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正在或曾经使用免疫抑制药物。
15 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6 合并任何抗肿瘤治疗。
17 在随机化前的最后4周内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并接受其研究干预治疗或使用研究用医疗器械,或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18 已知对研究干预治疗药品或任何上述产品辅料(包括但不限于聚山梨酯80)或其他mAb过敏的受试者。
19 参与本研究设计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20 经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从研究步骤、限制及要求的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
21 目前已妊娠(经妊娠试验阳性证实)、哺乳或计划妊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