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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胆管癌作为一种罕见恶性肿瘤的治疗挑战,并介绍了近年来精准医疗发展带来的新型靶向治疗药物。重点阐述了胆管癌RET试验,该试验旨在探索针对RET基因突变的新型靶向治疗,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希望。文章详细介绍了试验的招募对象、治疗方案及优势,并提供了参与试验的方式。胆管癌RET试验为患者带来了创新治疗途径,提高了治疗成功率,显著改善了病情,且安全性良好。
【兴安盟】胆管癌RET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HA121-28片治疗晚期胆道恶性肿瘤的单臂、多中心、开放性II期临床 研究
药品名称:HA121-28片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RET,RTK,VEGF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晚期胆道恶性肿瘤
项目优势: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兴安盟】胆管癌RET免费试验
概述
胆管癌是一种罕见的恶性肿瘤,治疗难度大,预后不佳。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快速发展,新型靶向治疗药物为胆管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胆管癌RET试验作为一项重要的临床研究,旨在探索针对RET基因突变的新型靶向治疗药物,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胆管癌RET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创新治疗途径。
胆管癌RET试验:一种全新的治疗策略
RET基因突变在胆管癌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约为1-2%。RET基因编码的RET蛋白是一种酪氨酸激酶受体,参与细胞增殖、分化等生理过程。RET基因突变导致RET蛋白持续激活,促进肿瘤细胞生长和扩散。因此,针对RET基因突变的新型靶向治疗药物成为胆管癌治疗的研究热点。
胆管癌RET试验的招募对象
胆管癌RET试验主要面向以下患者进行招募:
经病理学确诊为胆管癌的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具有RET基因突变;
曾接受过一线或以上系统治疗,但病情仍有进展;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胆管癌RET试验的治疗方案
胆管癌RET试验采用新型靶向治疗药物,该药物能够特异性地抑制RET基因突变导致的肿瘤细胞增殖。试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剂量递增试验,以确定最佳剂量;第二阶段为扩展队列试验,以评估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胆管癌RET试验的优势
胆管癌RET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强:针对RET基因突变的患者,具有较高的治疗成功率;
疗效显著:新型靶向治疗药物能够显著抑制肿瘤细胞生长,改善患者病情;
安全性好:试验过程中,患者的不良反应可控,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胆管癌RET试验的参与方式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胆管癌RET试验的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并协助您进行报名。参与胆管癌RET试验,为您的治疗之路增添一份希望。
温馨提示
胆管癌RET试验为胆管癌患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治疗策略,让更多的患者看到了治愈的希望。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广大肿瘤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助力每一位患者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与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能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胆道恶性肿瘤受试者(包括肝内、肝外胆管癌以及胆囊癌),经一线治疗失败(包括辅助化疗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受试者;且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
3)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
4) ECOG评分:0~1分;
5) 血常规检查符合(14天内未输血状态下):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
6) 凝血功能检查符合: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或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 ×ULN;
7) 生化检查符合:总胆红素(TBIL)≤1.5×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对于肿瘤累及肝脏的受试者,可接受TBIL≤3×ULN,AST≤5×ULN,ALT≤5×ULN;血清肌酐(Cr)≤1.5×ULN;血清白蛋白≥28g/L;
8) 男性及女性育龄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完成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排除标准
1) 壶腹癌;
2) 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且入组接受治疗;
3) 末次抗肿瘤治疗结束时间距HA121-28片首次给药时间需满足如下时间间隔,否则排除: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者≥4周(接受以缓解疼痛为目的的姑息性局部放疗者≥2周);接受已批准适应症可用于癌症的中药治疗者≥2周;
4) 尿蛋白≥++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
5) 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经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表浅的膀胱肿瘤和已内窥镜下切除的局限在粘膜层的早期食道、胃肠道恶性肿瘤;
6) 接受过任何实体器官、骨髓移植的受试者,但无需免疫抑制的移植(例如角膜移植,毛发移植)除外;
7) 入组时存在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脱发和色素沉着除外)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安全性评价;
8) 心电图检查符合以下任意一条:QT间期(QTc)值≥450ms;或者先天性长QT综合症,长QT综HA121-28 片在晚期胆道癌受试者的 II 期临床研究静息心电图显示节律、传导或形态有任何重要意义的临床异常,需要临床干预;
9) 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50%;
1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控制不良的高血压(经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或者舒张压≥100 mmHg);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脑血管疾病,如:脑卒中(给药前<6个月)、心肌梗死(给药前<6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级)或严重心律失常;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需要系统性治疗的严重感染,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心包积液,或在支持治疗4周后仍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或腹腔积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甲状腺功能仍不能维持在正常范围内,或未治疗且有症状者,低T3/T4综合征除外;
11) 存在胃肠穿孔、腹瘘等胃肠道疾病的高风险因素,如:给药前28天内出现过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炎症性肠病(包括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腹瘘、胃肠穿孔、肠梗阻、腹腔内脓肿等;
12) 脊髓转移、脑膜转移和脑转移(给药前无症状或给药前经治疗后症状稳定≥4周的脑转移受试者除外);
13) 已知(或既往未发现)肝病病史,且符合以下任意一条:HBsAg 阳性且 HBV DNA >2000 IU/mL(或>1×104 拷贝/mL);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
肝硬化;
14)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
15) 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任何有创性操作中恢复,除外胆管支架、胆汁引流等;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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