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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介绍了试验的定义、阶段及参与优势,解析了如何参与试验,并展望了该领域的挑战与未来。试验为患者提供了新药试用、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免费治疗等优势,同时有助于推动我国肺癌靶向治疗研究。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试验信息,并在医生指导下参与。尽管面临研发周期长、成本高、耐药性等挑战,但随着科研进展,未来将有更多有效靶向药物问世。
【河源】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注射用莱古杉醇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的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莱古杉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入组乳腺癌、非小细胞 肺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 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项目优势:莱古杉醇是一种新型精确制导的紫杉类新药,其在正常组织和血液中药物的活性被封闭, 药物只在肿瘤部位聚集和释放活性,从而可显著降低化疗毒副作用和提升疗效。同时,因为精确制导的特征,对免疫系统和血液中的免疫细胞无毒性,适合于联合免疫治疗共同治疗各种晚期实体瘤。
【河源】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简称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约占肺癌总数的85%。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手段往往疗效有限,而靶向药物的出现为这类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作为科研的前沿领域,正在为患者探索更多有效的治疗方法。
二、什么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是指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采用靶向药物治疗的方法,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种试验通常分为四个阶段:一期试验主要评估药物的安全性;二期试验评估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三期试验则进一步验证药物的临床价值;四期试验则是对药物上市后的监测。
三、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提前使用新药: 参与试验的患者有机会在药物正式上市前使用到最新的靶向药物,这可能为他们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
2. 专业的医疗团队: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疗团队的全程关注,包括病情评估、治疗方案制定、药物使用及副作用管理等。
3. 免费治疗: 试验期间,患者所需的治疗药物和检查费用将由试验机构承担。
4. 科研贡献: 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有助于推动我国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的研究,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四、如何参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
1. 了解试验信息:患者可以通过全球好药网等平台了解最新的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信息,包括试验药物、适应症、入选和排除标准等。
2. 咨询专业医生: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患者可以咨询专业医生,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报名参加:符合试验条件的患者可以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报名参加试验。
五、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挑战与展望
虽然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例如,试验药物的研发周期长、成本高,且部分患者可能对靶向药物产生耐药性。然而,随着科研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未来会有更多有效、安全的靶向药物问世,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更长的生存期和更好的生活质量。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作为一项重要的科研工作,正在为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携手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持续关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新药信息。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患有非小细胞肺癌,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信息。
入选标准
1 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性别不限。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优先入组乳腺癌、非小细胞 肺癌、卵巢癌、头颈鳞癌、食管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 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4 ECOG体力评分0-1分。
5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值(ANC) ≥ 1.5×109/L 血小板(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b) ≥90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 ≤ 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Cr)或肌酐清除率(Ccr) ≤1.5ULN,若>1.5ULN 再计算肌酐清除率 >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试验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例(INR) ≤ 1.5×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 至少3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 育龄期女性(定义参见附录7)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 试验必须为阴性。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受试 者还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表并完成所需评估。
排除标准
1 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 内分泌治疗和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以下几项除外: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小分子靶向药物以及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未上市的研究药物或治疗。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气管切开、 胃造瘘等操作)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但以下情况除外: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防止造影剂过敏)。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经研究 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稳定的甲状腺 功能减退症等)。
6 有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7 既往接受紫杉烷类药物治疗期间出现过≥3级超敏反应。
8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0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检测阳性,且HBV-DNA>500IU/ml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IU/ml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2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12导联ECG的QTc间期>480ms;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有其他研究者判断具有高风险的结构性心脏病;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3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4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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