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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我国发病率逐年上升。本文介绍了无靶点淋巴瘤的治疗困境及新型靶向治疗的研究进展。针对无靶点淋巴瘤患者,我国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新型靶向药临床试验,旨在评估其疗效和安全性。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参与试验,享受专业治疗和评估。欢迎符合条件者咨询并参与,共同为战胜淋巴瘤贡献力量。
【金昌】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一项评价两个不同剂量奥布替尼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随机、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奥布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套细胞淋巴瘤
项目优势:奥布替尼是诺诚健华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新型BTK抑制剂,用于治疗淋巴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金昌】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数据,淋巴瘤在全球癌症发病率中排名第八。在我国,淋巴瘤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已成为严重威胁人们生命健康的疾病之一。
二、无靶点淋巴瘤的困境
淋巴瘤的治疗一直以来都是医学界的难题,尤其是无靶点淋巴瘤。这类患者由于缺乏明确的靶点,传统化疗和放疗的效果并不理想,且副作用较大。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了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迫切需求。
三、靶向药试验——破解无靶点淋巴瘤难题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肿瘤治疗的热点。靶向药通过针对肿瘤细胞的特异性靶点,抑制肿瘤生长和扩散,相较于传统化疗,具有更高的疗效和较低的副作用。
四、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
为了给无靶点淋巴瘤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我国多家医疗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名为“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研究。该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对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五、试验详情
此次试验面向全国范围内的无靶点淋巴瘤患者,符合条件的患者将接受新型靶向药治疗。试验过程中,患者将接受专业的医疗团队的跟踪和评估,以确保治疗效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六、参与试验的优势
1. 新型靶向药:试验采用的新型靶向药具有高度的特异性,能够有效抑制肿瘤生长,降低副作用。
2. 专业团队:参与试验的患者将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进行治疗和评估,确保治疗方案的个性化。
3. 免费治疗: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免费接受新型靶向药治疗,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七、招募启示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患有无靶点淋巴瘤,且符合以下条件,欢迎参与本次临床试验:
年龄在18-70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无靶点淋巴瘤
未接受过靶向治疗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八、咨询热线
如果您对本次试验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九、温馨提示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战胜淋巴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 18岁(含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MCL)。
3 既往未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受试者。
4 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 ECOG体能评分0-2分。
6 预期生存时间 ≥ 4个月。
7 血液学功能充分。
8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9 肝、肾、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ICF。
11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BTK抑制剂充分治疗。
2 有严重过敏性疾病史,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的受试者。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1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抗肿瘤疫苗等)。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6 末次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含食物、西药、中药)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2周(或不足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抑制作用或强效CYP3A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的受试者。
8 已知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受试者。
9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
11 存在活动性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细菌、病毒、真菌(指甲真菌感染除外)或寄生虫感染的受试者。
12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的受试者。
15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研究药物胃肠道吸收的病症。
17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在开始研究治疗时仍 ≥ 2级(依据CTCAE V5.0)。
18 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的受试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2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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