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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发病率逐年上升,传统治疗手段疗效有限且副作用大,迫切需要新治疗方法。靶向药物疗法因其精准高效备受关注,但并非所有患者都有明确靶点。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扩大了治疗范围,提高了治疗效果,降低了治疗风险。患者可咨询专业医生,通过全球好药网了解并参与临床试验。这一试验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新希望,有望成为攻克淋巴瘤的关键一步。详情请拨打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
【信阳】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一项评价两个不同剂量奥布替尼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随机、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奥布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套细胞淋巴瘤
项目优势:奥布替尼是诺诚健华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是具有高度选择性的新型BTK抑制剂,用于治疗淋巴瘤及自身免疫性疾病。
【信阳】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的治疗困境
淋巴瘤,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近年来其发病率逐年上升。传统治疗方法主要包括手术、化疗和放疗等,但这些方法对于部分患者疗效不佳,且副作用较大。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成为当务之急。在众多新兴治疗手段中,靶向药物疗法以其精准、高效的特点备受关注。
二、靶向药物与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靶向药物,顾名思义,是针对肿瘤细胞特定靶点进行精准打击的药物。然而,并非所有淋巴瘤患者都有明确的靶点。那么,无靶点要求的靶点靶向药试验又是什么呢?
以下,我们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一概念。
三、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1. 扩大治疗范围: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意味着即使淋巴瘤患者没有明确的靶点,也有机会参与靶向药物的临床试验,从而获得新的治疗机会。
2. 提高治疗效果:通过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研究人员可以探索新的治疗途径,为淋巴瘤患者提供更有效的治疗手段。
3. 降低治疗风险: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药物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治疗风险。
四、如何参与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患有淋巴瘤,且目前没有合适的治疗手段,可以考虑参与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参与步骤:
1. 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自己的病情是否适合参与临床试验。
2. 联系全球好药网: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信息。
3. 报名参与:根据全球好药网提供的信息,报名参与相关临床试验。
4. 等待筛选: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将对报名者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将正式进入试验。
五、温馨提示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无数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一试验将成为攻克淋巴瘤的关键一步。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淋巴瘤治疗的信息,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我们一起期待,无靶点要求靶点靶向药试验能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更美好的明天!
入选标准
1 ≥ 18岁(含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MCL)。
3 既往未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受试者和既往接受过标准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受试者。
4 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5 ECOG体能评分0-2分。
6 预期生存时间 ≥ 4个月。
7 血液学功能充分。
8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9 肝、肾、心脏功能基本正常的受试者。
10 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ICF。
11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
12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BTK抑制剂充分治疗。
2 有严重过敏性疾病史,有严重药物过敏史。
3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的受试者。
4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1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抗肿瘤治疗(例如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抗肿瘤疫苗等)。
5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
6 末次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含食物、西药、中药)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2周(或不足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服用强效CYP3A抑制作用或强效CYP3A诱导作用的药物或食物。
7 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的受试者。
8 已知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的受试者。
9 既往或伴有CNS疾病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2年内有其他活动性恶性疾病病史。
11 存在活动性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细菌、病毒、真菌(指甲真菌感染除外)或寄生虫感染的受试者。
12 提示存在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以下血清学状态: a)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b)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1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的受试者。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的受试者。
15 目前或曾患有严重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研究药物胃肠道吸收的病症。
17 既往抗癌治疗毒性在开始研究治疗时仍 ≥ 2级(依据CTCAE V5.0)。
18 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
19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0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的受试者。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22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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