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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背景、目的、意义及参与方式。试验旨在评估针对MET基因突变的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希望。文章详细阐述了MET基因突变与肺癌的关系,试验的招募条件,以及与传统化疗相比的优势。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参与试验。
【衡水】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肉瘤】GST-HG161片Ia/Ib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GST-HG161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MET,MET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MET14跳读,初治/经治肺癌患者,肉瘤患者
项目优势:GST-HG161针对的靶点c-Met除了肝癌,该靶高表达也存在于乳腺胰腺肺肾脏膀胱卵巢大脑前列腺等多种实体肿瘤,本次一期临床不仅入组c-Met阳性肝细胞癌患者,并且招募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GST-HG161对应的cMet靶也许在其它器官的肿瘤都有很好或更好的客观响应,本次GSTHG161临床试验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用于c-Met阳性的胃肠癌、肺癌等实体瘤患者,应该是借鉴美国FDA按照肿瘤号传导靶来批准药物而非以往以器官来审批,这将使GSTHG161成为广谱抗癌药,也将是国内首款广谱抗癌药。
【衡水】肺癌M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人类健康。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靶向治疗逐渐成为肺癌治疗的新选择。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为了寻找针对肺癌患者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二、MET基因突变与肺癌的关系
MET基因是一种编码生长因子受体的基因,其突变会导致受体活性增强,进而促进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研究表明,MET基因突变在肺癌患者中具有较高的发生率,尤其是肺腺癌。因此,针对MET基因的靶向治疗有望为这部分患者带来显著的疗效。
三、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和意义
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针对MET基因突变的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可以了解药物对肿瘤细胞的抑制效果,以及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和不良反应。试验的成功将为进一步推广和应用该类药物提供有力依据,为肺癌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四、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为了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对参与者有一定的招募条件。以下为常见的招募条件:
年龄在18-75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肺腺癌;
MET基因突变检测阳性;
未曾接受过靶向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如何参与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并有意参与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六、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与传统化疗相比,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更强:针对MET基因突变的肺癌患者,药物作用更加精准;
疗效显著:临床试验表明,靶向药物在抑制肿瘤生长方面具有显著效果;
毒副作用较小:与传统化疗相比,靶向治疗的毒副作用较低,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基因检测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七、温馨提示
肺癌M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最新的治疗手段,还有机会为全球肺癌患者做出贡献。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加入我们的试验,共同为战胜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 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且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
4. 经检测确认MET 14外显子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5. 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必须至少有1处可评估的病灶。
6. 基于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量表的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
7. 有适当的骨髓和主要脏器功能
8. 预期生存时间≥ 12周。
排除标准
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脑、脊髓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 有明显心血管系统基础疾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基线期心电图QT/QTcF间期延长者(QTcF:>480ms) 基线期平静状态下心电图严重异常,包括节律,传导,形态。比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个月内有明确心血管异常事件,比如:心机梗塞、心律失常、心绞痛、血管成形术、血管支架植入,冠状动脉架桥手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正常值的50%; 未能控制的低血压或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3 有消化道疾患影响临床试验的情况,比如: 顽固性的呃逆、恶心、呕吐等。 慢性消化道疾病:如Crohn’s病,溃疡性结肠炎等。吞咽困难。
4 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史的患者,比如: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活动性乙肝患者(乙肝病毒 HBV-DNA值> 1000拷贝数 /mL或研究中心 检测值下限 ),或 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丙肝病毒抗体阳性 )),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 。有器官移植史。 严重感染。
5 妊娠、哺乳期妇女。
6 4周内接受过化学治疗、放射治疗、 内分泌治疗、 生物治疗 或其他抗肿瘤治疗者(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距末次用药至少 6周, 口服 氟尿嘧啶类 和小分子靶向 药物为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 或 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 (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周内 。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除外);
8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接受过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显著外伤 。
9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 接受过 其他 的 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10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c MET 抑制剂或其它选择性靶向 H GF MET 的药物( 扩展阶段:既往接受过 c Met 抑制剂或 H GF 靶向治疗者均不可以入组,包括: Tepotinib 、Capmatinib 、 Savolitinib 、克唑替尼、卡博替尼等);
11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4、试验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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