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13 16:3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一种针对G12C突变的新型靶向药物及其临床试验。该试验旨在评估药物对G12C突变阳性实体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参与试验的患者将获得国际前沿治疗、专业医疗团队支持及减轻经济负担等优势。文章还提供了参与试验的具体方式,并强调这款药物为全球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潮州】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胆管癌 胰腺癌】KRAS G12C突变肺癌临床试验:JMKX001899片
药品名称:JMKX001899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KRAS,KRAS G12C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现肺癌暂停,推荐实体瘤)
项目优势:JMKX1899是济煜医药小分子创新中心自主研发的KRAS抑制剂,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与同靶点产品相比,JMKX1899具有较强的脑通透性,且没有心脏毒性和药物-药物相互作用风险。济煜医药已于2021年10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申请,济煜医药和沪亚将于近期向美国FDA递交临床申请,同步推进JMKX1899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
【潮州】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肿瘤治疗领域的不断发展,靶向治疗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针对特定靶点的药物,能够精准打击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在众多靶点中,G12C靶点的研究尤为引人注目。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成为全球肿瘤患者的新希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临床试验的相关知识。
二、G12C靶点与实体瘤
实体瘤是指发生在身体各器官的肿瘤,如肺癌、胃癌、结直肠癌等。G12C是一种常见的基因突变,存在于多种实体瘤中。研究表明,G12C突变在肿瘤的发生、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成为药物研发的重要靶点。
三、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对G12C突变阳性实体瘤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试验相关内容:
四、试验药物及方法
本次试验药物是一种针对G12C靶点的新型靶向药物,通过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达到治疗目的。试验方法为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
五、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18-75岁;
确诊为实体瘤(不限癌种),且G12C突变阳性;
经过一线治疗后病情进展或无法耐受一线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等脏器功能障碍。
六、临床试验的优势
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享有以下优势:
获得国际前沿的抗癌新药治疗;
专业的医疗团队全程跟踪治疗;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部分费用将由试验承担。
七、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招募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临床试验: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详细信息;
在线填写报名表格,等待工作人员联系;
前往指定医院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将进入临床试验。
八、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G12C靶点靶向药试验,为全球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抗癌之路,我们携手同行。全球好药网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抗癌资讯,助您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案。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我们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
让我们共同期待,这款“破局者”药物能为实体瘤患者带来更长生存期、更高生活质量的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 筛选程序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获得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 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 KRAS(G12C)突变的,组织学或细胞证实晚期体 瘤。对于Ⅰb和Ⅱ期,将在入组前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突变;a) Ⅰa期受试者(实体瘤)是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拒绝无根据 研究者判断无法从标准治疗中获益 的患者 ;b) Ⅰb期和 Ⅱ期受试者( NSCLC)必须既往接受过含铂类药物化疗或靶向治(如 EGFR、ALK和 ROS1)或抗 PD1/抗 PD-L1免疫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既往接受的治疗不得超过3线。
4. 依据 RECIST 1.1版,需至少有经CT或MRI检查检查显示的可测量病灶;
5. 患者的 ECOG体能状态为 0-1(Ⅰa期);0-2(Ⅰb期 和Ⅱ期)
6.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 对JMKX001899片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 既往接受过KRAS G12C突变特异性抑制剂治疗;
3. 有症状的脑转移患者或需要治疗的脑转移患者,脑膜转移患者;
4. 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无症状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携带者可除外。
5. 研究期间同时需要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单抗或其它免疫抑制剂类抗肿瘤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5个已知药物半衰期(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系统性化疗、放疗(除针对性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靶向治疗、或中草药抗肿瘤治疗;
7. 严重脏器功能障碍
8. 肺间质疾病、肺间质纤维化或既往有药物性间质性肺炎病史,放疗所引起的肺炎除外;
9. 其他不适宜的情况。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