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2-08 17:0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概述了肺癌作为全球常见恶性肿瘤之一,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并介绍了肺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内容、参与方式以及优势与挑战。文章强调靶向治疗具有高度选择性和较低副作用,通过临床试验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提供了参与试验的建议和联系方式。总体而言,肺癌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但面临基因检测费用、药物耐药性和资源分配等挑战。
【潮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比较SAR408701与多西他赛在CEACAM 5+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3期研究
药品名称:SAR408701注射液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潮州】肺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近年来,随着分子靶向治疗的发展,肺癌的治疗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本文将为您介绍肺癌靶向药试验的相关知识,帮助您了解这一领域的最新动态。
一、肺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靶向治疗是一种针对肿瘤细胞特异性分子的治疗方法,具有高度选择性和较低副作用。肺癌靶向药试验旨在寻找更有效、更安全的治疗方法,为肺癌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二、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主要内容
1. 靶向药物的选择
肺癌靶向药试验首先需要确定合适的靶向药物。研究人员会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肿瘤分期等因素,选择最适合的靶向药物。
2. 临床试验设计
肺癌靶向药试验通常分为三个阶段:I期、II期和III期。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研究目的和入选标准。试验过程中,研究人员会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评估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数据收集与分析
在肺癌靶向药试验中,研究人员会收集患者的临床数据、生物学标志物等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这些数据有助于评估靶向药物的治疗效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
三、如何参与肺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被诊断为肺癌,可以考虑参与肺癌靶向药试验。以下是一些建议:
1. 了解试验信息:通过全球好药网(热线:400-119-1082)等渠道,了解最新的肺癌靶向药试验信息。
2. 咨询专业医生:在决定参与试验前,请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确保试验方案符合您的病情。
3. 了解入选标准:仔细阅读试验方案,确保您符合入选标准。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年龄、性别、病理类型、肿瘤分期等。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参与试验前,您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试验的目的、过程、可能的风险和权益。
四、肺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与挑战
优势:
1. 提高治疗效果:靶向治疗具有高度选择性,能够有效抑制肿瘤生长,提高治疗效果。
2. 降低副作用:与传统的化疗相比,靶向治疗副作用较小,患者生活质量更高。
3. 个性化治疗: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类型,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成功率。
挑战:
1. 基因检测:肺癌靶向药试验需要患者进行基因检测,以确定适合的靶向药物。然而,基因检测费用较高,且部分患者可能无法接受。
2. 药物耐药:部分患者在使用靶向药物后,可能会出现耐药现象,导致治疗效果下降。
3. 资源分配:肺癌靶向药试验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如何合理分配资源,确保试验顺利进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温馨提示
肺癌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让我们共同期待更多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需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生命奇迹!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8 岁(或者如果所在国家的法定年龄>18 岁,则为该法定年龄)。
2.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铂类化疗和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后转移性疾病进展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
3.由中心实验室 ICH 检测前瞻性证明存档肿瘤样本(或如果不可用,则为新鲜活检样本)至少 50%肿瘤细胞群体中 CEACAM 5 表达≥2+的受试者。
4.根据 RECISTv1.1,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放射学评估确定。
5.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 0-1。
6.女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7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7.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干预后至少 6 个月里实施高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未经治疗的脑转移和脑膜病史。既往经治的脑转移患者,在首次研究干预前 4 周无记录表明脑部无进展。
2. 严重的伴随疾病,包括根据研究者或申办方的意见,会影响患者参与研究或解读结果的所有重度疾病。
3. 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这处肿瘤病变外在过去 3 年内有侵袭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可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之外。
4. 根据 NCI CTCAE v5.0,任何既往治疗相关的<2 级的、未恢复的毒性,除了脱发、白癜风和使用激素替代疗法可控制的活动性甲状腺炎以外。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相关病史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已知艾滋病病史,或活动性肝炎。
6. 未恢复的角膜疾病。不允许使用隐形眼镜。
7. 伴随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8. 既往接受多西他赛或美登素(DM1 或 DM4 抗体偶联化合物)或任何针对 CEACAM 5 的治疗。
9. 皮质类固醇治疗前用药的禁忌症。
10. 此前参加本研究,或者当前参与涉及研究治疗或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的任何其他临床研究。
11. 骨髓,肝脏或肾脏功能不良。
1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EDTA)或药物(紫杉醇,聚山梨酸酯80)敏感,或研究者认为禁忌参与研究的其他过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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