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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目的、招募对象、优势及参与方式。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精准、有效的治疗方案。招募对象需满足特定条件,试验优势包括精准治疗、安全性好、提高生活质量及有望治愈。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参与试验,以获得新的治疗希望。
【潮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一线初治 EGFRm+伴 MET+ 肺癌】赛沃替尼联合奥希替尼治疗EGFRm+/MET+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赛沃替尼片沃利替尼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EGFR,MET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初治
适应症状:一线初治 EGFRm+伴 MET+ 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需要已知EGFR L858R/19外显子缺失,可盲筛C-MET蛋白表达阳性)
项目优势:赛沃替尼(Savolitinib)可选择性抑制MET激酶的磷酸化,对MET突变变的肿瘤细胞增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潮州】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肺癌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占绝大多数。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肺癌的精准治疗逐渐成为临床关注的焦点。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是非小细胞肺癌的重要分子特征之一,针对EGFR靶点的靶向药物治疗已成为晚期肺癌患者的重要治疗手段。
二、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目的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治疗方案。通过临床试验,研究人员可以了解药物的作用机制、适应症、剂量、不良反应等信息,为后续的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对象
为了确保临床试验的严谨性和有效性,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年龄在18-75岁之间;
EGFR基因突变阳性;
未曾接受过针对EGFR靶点的药物治疗;
具有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脏器功能。
四、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精准治疗:针对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肺癌患者,靶向药物可以更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提高治疗效果。
2. 安全性好: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靶向药物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小,患者的耐受性更好。
3. 提高生活质量:靶向药物可以显著改善患者的症状,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
4. 有望治愈:部分患者在使用靶向药物治疗后,肿瘤得到有效控制,甚至达到临床治愈。
五、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参与方式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临床试验的具体信息;
前往全球好药网官方网站,填写在线咨询表单,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
前往指定的临床试验医院,与专业医生沟通,了解试验详情。
六、温馨提示
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与临床试验,患者可以接受到先进的药物治疗,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持续关注肺癌EGFR靶点靶向药试验的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如果您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400-119-1082咨询,让我们一起为抗击肺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用药介绍:规格:200mg/片 用法用量:符合研究入选标准的患者将接受赛沃替尼+ 奥希替尼80 mg QD治疗[基线体重≥50 kg的患者口服赛沃替尼600 mg,每日一次(QD)连续给药,基线体重<50 kg的患者口服赛沃替尼400 mg QD] 用药时程:研究治疗以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死亡、毒性不可耐受或符合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入排标准:
1.年龄大于等于18岁;
2.携带明确与EGFR-TKI敏感性有关的两种常见EGFR突变 (即外显子19缺失、L858R) 及MET阳性即MET过表达,IHC 2+或IHC 3+ (需中心实验室确认);
3.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转移性疾病的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需排除EGFR抑制剂或MET抑制剂治疗)
4.对于既往曾接受过含铂辅助化放疗、新捕助化,放疗或针对进展期疾病接受过根治性放化疗的患者,如果PD发生在景后一次治疗结束之后>个月,则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5.无症状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病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EGFR抑制剂或MET抑制剂治疗;
2 现在罹患其它恶性肿瘤,或过去5年内患其它浸润性恶性肿瘤;
3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激素治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或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
4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广泛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治疗如锶-89)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姑息性局部放疗或上述放疗不良反应未恢复;
5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研究治疗开始前1周内接受过小手术(活检、静脉置管术除外);
6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贯叶连翘为3周)服用过CYP3A4的强诱导剂或CYP1A2的强抑制剂;
7 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级,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8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结核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HIV1/2抗体阳性);
9 活动性乙肝[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患者;
10 研究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11 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
12 筛选期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cF)女性>470 msec或男性>450 msec(3次12导联ECG检测结果平均值)或存在导致QTc间期延长的危险因素;
13 已知存在癌性血栓或深静脉血栓,但低分子肝素(LMWH)或类似功效药物治疗,研究者判断血栓稳定≥2周者可入组
14 任何重要的心律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二度心脏传导阻滞、PR间期>250 msec;
15 研究治疗开始前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活动性脑转移;但无症状(如无神经功能障碍,癫痫或其它典型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和体征)且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癫痫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可入选;接受脑部放疗患者,有影像学证据显示脑转移病灶距首次影像学诊断脑转移无进展至少4周的可入选;
16 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它情况显著影响口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
17 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不能遵从研究的限制和要求;
18 研究治疗开始前3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
19 已知对赛沃替尼或奥希替尼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20 既往间质性肺病病史,患有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及任何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2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受试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23 任何病因及临床分期的肝硬化病史;或有其他严重肝病或慢性疾病伴严重肝脏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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