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08 01:50:08,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新治疗希望,特别是RET基因融合阳性的患者。文章指出,随着分子靶向治疗的发展,RET基因融合的靶向药物试验为患者提供了全新治疗选择。试验药物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表现出良好效果。全球好药网正招募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患者将获得免费药物、专业治疗指导等优势。欢迎符合条件的患者咨询报名。
【太原】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非小细胞肺癌初治】HS-10365治疗RET融合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II期研究
药品名称:HS-10365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ET
临床期数: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RET融合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HS-10365是一种高效的选择性RET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临床前研究表明其在RET改变的肿瘤模型中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抗肿瘤活性。
【太原】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曙光
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NSCLC)是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占所有肺癌类型的约85%。近年来,随着分子靶向治疗的发展,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其中,RET基因融合是非小细胞肺癌中的一种少见但重要的驱动基因,针对这一靶点的靶向药试验,为患者提供了全新的治疗选择。
二、什么是RET基因融合?
RET基因融合是指RET基因与其他基因发生融合,产生异常的RET融合蛋白,导致细胞异常增殖,进而引发肿瘤。RET基因融合在非小细胞肺癌中的发生率约为1%-2%,虽然比例不高,但对于这部分患者来说,精准的靶向治疗具有重要意义。
三、靶向药试验:精准打击肿瘤细胞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寻找针对RET基因融合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治疗药物。这类药物通过特异性抑制RET基因融合蛋白,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扩散,为患者带来显著的疗效。
四、试验招募:为患者提供治疗机会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招募工作。试验药物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试验的基本信息:
试验药物:RET靶点抑制剂
试验对象: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且RET基因融合阳性患者
试验地点:全国多家三甲医院
报名方式: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患者将获得以下优势:
免费使用试验药物
专业医生团队的跟踪治疗和指导
优先获得最新治疗技术和药物
为更多患者提供治疗经验和支持
六、温馨提示
非小细胞肺癌RET靶点靶向药试验,为RET基因融合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带来了全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患者参与试验,共同探索这一创新治疗方法的潜力。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条件,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助力您重燃生命之火。
入选标准
用药周期
HS-10365胶囊的规格:40mg/粒;用法用量:160mg口服,每天两次;用药时程: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入选标准
1、年满18周岁(≥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3、RET基因阳性证据。
4、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
6、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7、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8、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存在可能会导致HS-10365治疗耐药的其他经验证的致癌驱动基因。
2、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
3、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
4、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5、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6、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
7、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
8、存在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9、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10、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值≥7.5%。
11、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2、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13、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
1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15、需要长期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
16、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17、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
18、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9、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20、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
21、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2、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
23、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4、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状况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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