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1 14:50:04,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本文介绍了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淋巴瘤中的疗效和耐受性。CD30靶点靶向药物具有高选择性、高效性和安全性,有望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和生存期。我国正在积极开展该试验,招募CD30阳性淋巴瘤患者。参与试验可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推动医学进步,为患者带来新希望。全球好药网将持续关注试验进展,为患者提供最新信息。
【长沙】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F0002-ADC 在复发/难治性 CD30 阳性外周 T 细胞淋巴瘤患者 中开展的一项随机、开放、多中心的 Ib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0002-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CD30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CD30阳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
项目优势:上海交联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长沙】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简介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其中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是最常见的类型。CD30是一种在多种淋巴瘤亚型中表达的蛋白质,针对CD30的靶向治疗已成为淋巴瘤治疗领域的一大突破。
【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淋巴瘤中的疗效和耐受性的临床试验。该试验将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一个全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其生存质量和生存期。
二、CD30靶点靶向药物的优势
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CD30靶点靶向药物具有以下优势:
高选择性:CD30靶点靶向药物能够精确识别并结合到CD30阳性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影响。
高效性:CD30靶点靶向药物可直接诱导肿瘤细胞死亡,抑制肿瘤生长。
安全性:CD30靶点靶向药物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小,患者耐受性较好。
三、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为了评估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淋巴瘤中的疗效,我国正在积极开展【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以下是试验的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CD30阳性的淋巴瘤患者。
入选条件:年龄在18-70岁之间,ECOG评分0-2分,有可测量病灶,同意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条件:有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者,过敏体质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以上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试验详情。
四、参与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参与【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具有以下意义:
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试验药物有望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更好的治疗效果,提高生存质量。
推动医学进步:通过临床试验,可以了解新型靶向药物在治疗淋巴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为未来淋巴瘤治疗提供更多证据。
传递希望:参与试验的患者及家属将有机会了解最新的抗癌药物研究进展,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五、温馨提示
【淋巴瘤CD30靶点靶向药试验】是一项充满希望的临床试验,将为淋巴瘤患者带来全新的治疗选择。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持续关注该试验的进展,并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信息。如果您对试验感兴趣,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入选标准
1.18周岁~70周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CD30阳性的PTCL,按照2016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为以下亚型之一:
1)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
2)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AITL);
3)ALK+系统性间变性大T细胞淋巴瘤(ALK+ALCL);
4)ALK-系统性间变性大T细胞淋巴瘤(ALK-ALCL);
5)结外鼻型NK/T细胞淋巴瘤(NKTCL);
6)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其他亚型的PTCL(不包含原发性皮肤T细胞淋巴瘤);
3. 受试者经过至少一次全身系统性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和/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治疗的复发/难治的PTCL(NK/T细胞淋巴瘤既往治疗中需要包括培门冬酶)。
(复发/难治的定义如下:复发:既往接受一线充分治疗达缓解后疾病进展;难治:经一线或者以上系统性全身治疗后,疗程≥2周期疾病进展(PD),或者疗程≥4周期未达缓解(CR或PR);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1分;
5).CT检查具有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变在CT横断面影像中的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的最长径≥10 mm);
6. 基线实验室检测结果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血常规(检查前1周内未接受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或血小板输 注 或 血 液 制 品 或 IL-11 等 的 输 注 ) :Hb≥90g/L ;NEUT≥1.5×109/L;PLT≥100×109/L;
血 生 化 ( 检 查 前 2 周 内 未 接 受 人 血 白 蛋 白 (ALB) 输 注 ) :TBIL≤1.5×正常范围上限(ULN);ALT和AST≤2.5×ULN(如果有肝转移时允许TBIL≤3×ULN,AST和ALT≤5×ULN);内生 肌酐清除率≥45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凝血功能(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凝血 参数(PT/INR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 7) 首次给药前必须间隔先前的自体干细胞输注治疗至少8周;
8) 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5个血浆半衰期内(以长者计算) 未使用过放疗、化疗、生物制剂、免疫治疗和/或其他研究性抗癌治 疗(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6周未使用过氮芥、美法仑、氯化亚 硝脲类药物);
9) 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用药结束后的6个月 内与其伴侣没有生育计划,且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末次用药结束后的 6个月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
10) 预计生存期≥3月; 11) 依从性好,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受试者将从本试验中排除:
1)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 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或脑膜转移症状缓解时间<2周,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 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3) 先前接受过任何抗CD30抗体药物治疗或CD30细胞免疫治疗者;
4) 正在接受其它抗肿瘤治疗者;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1级及以下者,除外2级外周神 经毒性和任何级别的脱发;
6) 既往5年内出现过其它原发恶性肿瘤(除外宫颈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 肤癌或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正常的局限前列腺癌);
7) 有无法控制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包括(但不限于): 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或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 绞痛,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F法)> 470 msec(女性)或>450msec(男性)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 床意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房颤(EHRA分级≥2b级); 目前使用降压药物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g、舒张压 ≥100mg),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8) 有精神病史者;
9) 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10) 具有肝纤维化或肝硬化病史以及临床体征和症状提示肝纤维化或肝 硬化的患者;
11) 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栓塞、慢性阻塞性肺病 、间质性肺病等;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活动性系统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者;
13) 筛选时HIV抗体阳性或HBsAg阳性且HBV-DNA≥各中心检测上限或 HCVAb阳性者; 14) 对重组蛋白、鼠蛋白或对本药物辅料过敏者; 15) 正接受剂量大于或相当于20 mg/天的强的松治疗、或等剂量的糖皮 质激素治疗的患者,或由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可能需要长期使用糖 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除外近期或者目前使用吸入性或外用糖皮质 激素者); 16)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患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