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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肺癌无靶点治疗的新方法——免疫治疗,并为无靶点肺癌患者提供了参与免疫治疗临床试验的途径。文章指出,免疫治疗作为一种突破传统治疗局限的高效、低毒副作用的疗法,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了新希望。同时,详细阐述了如何通过全球好药网了解并参与“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以共同抗击肺癌,延长生存期。
【屯昌】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TILs细胞疗法宫颈癌】HV-101注射液治疗既往治疗失败的复发或者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HV-101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Ⅱ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至少2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宫颈癌患者;治疗线<3线(总线数,3线情况好亦可)无EGFR、ALK、ROS1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项目优势:HV-101注射液是杭州厚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天科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全新一代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疗法。这是该疗法在国内首次获批临床,拟开展用于晚期复发或者转移性实体瘤的临床研究。
【屯昌】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背景介绍
肺癌作为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和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针对肺癌特定靶点的治疗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对于那些无靶点的肺癌患者来说,治疗手段依然有限。在此背景下,免疫治疗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疗方式,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1. 什么是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指针对无特定基因突变或靶点的肺癌患者,采用免疫治疗药物进行治疗的临床试验。这种治疗方法主要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识别并消灭肿瘤细胞,以达到控制病情、延长生存期的目的。
三、试验亮点与优势
1. 突破传统治疗局限
对于无靶点的肺癌患者来说,传统的化疗、放疗效果往往不佳。而免疫治疗作为一种全新的治疗方式,为这部分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2. 高效、低毒副作用
与传统化疗药物相比,免疫治疗药物具有高效、低毒副作用的特点,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
四、如何参与临床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患有肺癌,且目前无有效的治疗手段,不妨关注“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以下是参与试验的步骤:
1. 了解试验信息
您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的具体信息,包括入选标准、排除标准、试验流程等。
2. 评估是否符合条件
在了解试验信息后,您需要根据医生的建议,评估是否符合试验的入选条件。
3. 参与试验
若符合条件,您可以按照试验规定,参与临床试验,接受免疫治疗。
五、温馨提示
“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在全球好药网的支持下,我们期待更多患者能够了解并参与到这一创新治疗中来,共同抗击肺癌,延长生存期。
以下是本文的拓展内容:
以下为文章正文:在肺癌治疗领域,针对特定靶点的治疗手段层出不穷,然而,对于那些无靶点的肺癌患者来说,治疗之路依然充满挑战。但是,随着免疫治疗技术的发展,无靶点肺癌患者终于迎来了新的生机。
以下是关于“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详细介绍,希望能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参考。
一、免疫治疗:肺癌治疗的新希望
免疫治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激活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使其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近年来,免疫治疗在多种肿瘤治疗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尤其在肺癌领域,免疫治疗已成为继靶向治疗之后的又一重要治疗手段。
二、无靶点肺癌患者的困境
对于无靶点的肺癌患者,传统的化疗、放疗效果有限,且毒副作用较大。这使得许多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然而,随着免疫治疗的出现,这一现状有望得到改变。
三、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突破治疗难题
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正是针对这一部分患者开展的临床试验。通过使用免疫治疗药物,激活患者免疫系统,达到抗击肿瘤的目的。
以下是试验的一些关键信息:
1. 试验对象:无特定基因突变或靶点的晚期肺癌患者。
2. 试验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具有高效、低毒副作用的特点。
3. 试验目的:评估免疫治疗药物在无靶点肺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四、如何参与试验?
如果您对肺癌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感兴趣,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以下是参与试验的基本步骤:
1. 咨询了解:通过咨询热线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期至少3个月。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1的受试者。
4、有至少一个可以进行手术或活检取样取得肿瘤组织的病灶用于制备TIL。
5、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用于疗效评估。
6、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且既往已经接受所有标准治疗后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患者。
7、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在收集肿瘤组织时必须超过28天;用于采集制备TIL的肿瘤组织应未进行过局部治疗(如放疗、射频消融、离子植入、溶瘤病毒注射等),或局部治疗后进展。
8、受试者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检测前14天内未输血小板或红细胞,未使用血小板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白介素11或其他药物纠正):a) ANC≥1.5×10^9/L;b) PLT计数≥75×10^9/L;c) HGB ≥90g/L。
9、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血清肌酐(Creatinine,Cr)≤1.5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b) ALT和AST≤2.5倍ULN(肝转移/浸润受试者则≤5.0倍ULN);c)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倍ULN。
10、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正常值上限(ULN);b)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c)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11、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45%。12、肺功能:1秒用力呼气量(FEV1) ≥50%。
排除标准
1、既往对本试验中任何药物或其组成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2、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除外:受试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随访期)。
3、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包括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前列腺原位癌等。
4、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受试者;对于入组前28天内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5、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受试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6、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7、既往6个月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8、伴有遗传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
9、具有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a) 既往1年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Ⅱ级】;b) 既往1年内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c) 既往1年内发生心肌梗死;d) 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e)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QTcF延长(男性QTcF > 450ms,女性QTcF > 470ms,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f) 既往1个月内经最佳药物治疗依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10、存在活动性感染。
11、通过病史或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12、HBsAg或HBcAb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或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
13、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4、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15、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患者。
16、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者酗酒、吸毒者。
17、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如TCR-T、CAR-T、TIL)的患者。
18、存在IL-2注射液治疗禁忌症。
1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的状况不适合进行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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