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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胃癌作为一种常见恶性肿瘤的严重性,并介绍了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作为一种新兴治疗方式。文章指出PI3Kδ靶向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效果和较高安全性。目前,我国多家医院正招募胃癌患者参与试验。参与试验不仅能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还能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若符合条件,可拨打400-119-1082咨询。摘要如下:胃癌威胁生命健康,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希望。该药物具有高度选择性、显著效果和安全性,目前全国多家医院招募胃癌患者参与试验。参与试验可提前使用先进药物,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为生命寻找更多可能。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拨打电话400-119-1082咨询。
【辽阳】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估FP-208单药治疗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性、剂量递增 I 期临床研究
药品名称:FP-208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mTOR,PI3Kδ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治/末线(优先推荐北京患者(乳腺癌、卵巢癌和宫颈癌)
项目优势:北京富龙康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辽阳】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概述
胃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全球患者的生命健康。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靶向治疗成为胃癌治疗的新趋势。今天,我们要介绍一种全新的胃癌治疗方式——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一、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概述
PI3Kδ是细胞内信号传导途径的关键酶,其异常激活与多种癌症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研究人员发现,PI3Kδ在胃癌细胞中异常高表达,成为胃癌治疗的新靶点。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探索针对这一靶点的药物在胃癌治疗中的效果。
二、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的优势
1. 高度选择性:PI3Kδ靶向药物对胃癌细胞具有高度选择性,能精准作用于癌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伤。
2. 效果显著:临床试验表明,PI3Kδ靶向药物在胃癌治疗中具有显著的效果,能有效抑制肿瘤生长,延长患者生存期。
3. 安全性高: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PI3Kδ靶向药物的安全性更高,不良反应较少。
三、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招募信息
目前,我国多家医院正在开展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面向全国招募符合条件的胃癌患者。以下是招募信息:
招募对象:经病理学确诊为胃癌的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性别不限。
入选条件:
未接受过其他针对胃癌的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
无严重心、肝、肾功能损害;
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联系方式: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四、参与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意义
1. 提前使用先进药物:参与试验的患者将有机会使用到尚未上市的先进药物,为治疗胃癌提供新的选择。
2. 为医学研究贡献力量:通过参与试验,患者将为胃癌的科研工作提供宝贵的数据,推动医学进步。
3. 寻找治疗希望:对于部分传统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参与靶向药试验可能为他们带来新的治疗希望。
五、温馨提示
胃癌PI3Kδ靶点靶向药试验为胃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招募条件,不妨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相关信息,为生命寻找更多可能。
入选标准
1、乳腺癌入组ER(阳性)、Her-2(阴性) (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2、高级别浆液性卵巢癌、子宫内膜癌或宫颈癌(BRAC、PIK3CA和ATM等相关基因突变优先
3依从性较好、失访可能较小(疫情期间优先北京及周边地区或在北京可住宿6周左右时间)
1. 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之间(含两端界值),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肾癌、乳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肉瘤、肝癌和卵巢癌;
3. ECOG 体力评分 0 或 1 分;
4. 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以上;
5. 能够使用口服片剂药物;
6. 根据 RECIST 1.1 标准,具有可评价或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7.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足够的骨髓储备: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90×109/L,以及血红蛋白≥9 g/dL;
b. 肝脏功能:血清中白蛋白≥3.0 g/dL;胆红素≤1.5×ULN,ALT 和 AST ≤3×ULN,如有肝转移,则ALT 或 AST≤5×ULN;
c.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2×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2×ULN;国际标准化比值≤2;
d. 肾脏:血肌酐水平≤1.5×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
e. 血脂:胆固醇≤300 mg/dL 或 7.75 mmol/L;甘油三酯≤ 2.5×ULN;
f. 心脏: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心电图基本正常,QT 间期(QTc)男性<450ms,女性<470ms。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的受试者不得入选研究:
1.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或任何外科手术;
2.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参加过其他治疗性临床试验;
3. 首次给药前 21 天或 5 个消除半衰期内接受过细胞色素代谢酶 CYP3A4 强或中度抑制剂或诱导剂者;
4. 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 PI3K、Akt 或 mTOR 抑制剂(如 BKM120、依维莫司、BEZ235、BYL719 或AZD2014 等)治疗的患者;
5. 已知对 FP-208 或同类药物(PI3K 抑制剂或 mTOR 抑制剂)过敏或对 FP-208 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6. 筛选时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7. 具有脊髓压迫、脑转移或者脑膜转移的病史记录、症状或体征,或根据影像学提示存在水肿或进展表现者;
8. 既往患有 1 型或 2 型糖尿病、高血压(经药物治疗血压控制稳定者除外)和心脑血管系统疾病者;
9. 患者需要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其他的抗肿瘤治疗;
10. 受试者具有活动性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导致明显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因素;
11. 已知进行过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受试者正处于急性感染期并需要药物治疗;
13. 受试者 HIV 检测阳性,无法控制的乙型肝炎,无法控制的丙型肝炎(肝功能指标升高≥CTCAE2 级);
14. 受试者既往有明确的精神障碍史;
15. 受试者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7. 育龄妇女及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2 周内不能采取有效并且充分的双重避孕措施者;
18. 研究者认为患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干扰其参加整个研究过程的因素,包括曾经或现有的身体状况、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等;或者研究者认为参加该研究不能使患者获得最大的利益;
19. 研究者判断,患者因任何原因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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