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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实体瘤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包括试验定义、目的、适合参与的患者类型、参与流程以及优势。实体瘤是指体内实质性肿瘤,BRCA1/2基因突变与多种癌症相关。该试验旨在通过特定药物抑制肿瘤生长,为传统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适合参与试验的患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通过专业医生评估。参与试验可享受最新药物治疗和专业指导,同时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
【丽水】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实体瘤】评价HTMC0370片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a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HTMC0370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BRCA1/2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携带BRCA,经治晚期实体瘤
项目优势:HTMC0370片是一种新型PARP抑制剂,为可逆的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类似物,主要通过抑制PARP的活性结构域,阻止聚腺苷二磷酸核糖基化,同时在DNA损伤处捕获PARP,两种机制阻断PARP参与的DNA损伤修复,加重肿瘤细胞的DNA损伤,加快肿瘤细胞死亡,达到其抗肿瘤的目的。
【丽水】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实体瘤是指体内形成的实质性肿瘤,不同于血液系统肿瘤。BRCA1/2基因突变与多种癌症的发生密切相关,包括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等。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是通过特定的药物针对BRCA1/2基因突变,以期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目的。
二、为什么要进行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BRCA1/2基因突变导致的肿瘤具有高度侵袭性,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效果有限。靶向药试验为这部分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显著提高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此外,通过临床试验,研究者可以进一步了解BRCA1/2靶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
三、哪些患者适合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
以下是适合参与本试验的患者类型:
经病理学确诊为实体瘤(不限癌种)的患者;
患者体内存在BRCA1/2基因突变;
患者对传统治疗(如化疗、放疗)效果不佳或存在严重副作用;
患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男女不限;
患者具有良好的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
四、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流程
1. 了解临床试验信息,与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联系,了解试验详情;
2. 根据患者情况,预约专业医生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临床试验;
4. 按照医生指导,按时服药,定期进行随访检查;
5. 如有疑问或不适,及时与医生沟通,确保试验顺利进行。
五、参与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获得最新的抗癌药物治疗,提高治疗效果;
2. 由专业医生全程指导,确保用药安全;
3. 有机会参与到国际领先的抗癌药物研发项目,为我国抗癌事业贡献力量;
4. 在试验过程中,享受免费检查、药物治疗等服务。
六、温馨提示
实体瘤(不限癌种)BRCA1/2靶点靶向药试验,为患有BRCA1/2基因突变的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试验信息,帮助您了解临床试验的流程和优势。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试验条件,欢迎与我们联系,共同为抗癌事业贡献力量,共创美好未来!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男女不限;
2 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标准治疗方案,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3 ECOG评分0~1;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入组前检查指标中,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
6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ICF,有意愿和能力完成定期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过程。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抑制剂治疗者;
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5 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者;
6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7 活动性感染性疾病,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8 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髓性白血病;
9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男性,或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且有捐精捐卵计划;
10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1 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1 既往接受过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抑制剂治疗者;
2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5 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者;
6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7 活动性感染性疾病,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8 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急性髓性白血病;
9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准备生育的女性/男性,或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且有捐精捐卵计划;
10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1 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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