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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相关内容,强调ROS1基因突变在肺癌治疗中的重要性。文章阐述了临床试验的意义、临床招募条件、参加试验的益处以及如何参与试验。通过全球好药网的招募活动,为ROS1基因突变型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机会。患者可享受免费治疗、专业团队关注和前沿治疗机会。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
【那曲】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肺癌】ICP-723治疗晚期实体瘤的Ⅰ/Ⅱ期临床试验
药品名称:ICP-723片
基因分型:靶向药
突变基因:ROS1
临床期数:Ⅰ期和Ⅱ期
治疗线数:二线失败
适应症状: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手术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转移性实体瘤或原发性中枢 神经系统(CNS)肿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 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ROS1基因融合的患者。
项目优势:ICP-723是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NTRK抑制剂,可以治疗携带NTRK融合基因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乳腺癌、结直肠癌、肺癌、甲状腺癌等,以及对第一代NTRK抑制剂拉罗替尼和恩曲替尼耐药的患者。
【那曲】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
肺癌作为全球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其发病率与死亡率居高不下。近年来,随着精准医疗的发展,针对特定基因突变的靶向药物逐渐成为肺癌治疗的新趋势。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正是针对ROS1基因突变型肺癌患者的一项重要临床研究。
二、ROS1靶点的重要性
ROS1基因突变是肺癌的一个重要亚型,约占所有肺癌病例的1%-2%。研究发现,ROS1靶点的异常激活与肺癌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针对ROS1靶点的靶向药物,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为患者带来更好的生存获益。
三、临床试验的意义
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新型靶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临床试验,医生和研究人员可以了解药物在患者体内的作用机制、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可能出现的副作用,为后续的临床应用提供有力依据。
四、临床招募:为患者带来新希望
目前,全球好药网正在开展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的临床招募活动。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符合以下条件,可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信息。
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基因检测显示ROS1基因突变阳性;
既往未接受过ROS1靶点靶向治疗;
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其他具体招募条件请咨询热线。
五、参加临床试验的益处
1. 免费治疗: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在试验期间可免费使用研究药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2. 专业团队关注:患者将得到专业医生团队的密切关注和指导,确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前沿治疗机会:参加临床试验意味着患者可以率先尝试前沿治疗方法,为治愈肺癌带来更多可能。
六、如何参加临床试验?
如果您对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感兴趣,或希望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疑问,并协助您完成报名。
此外,以下步骤也可帮助您了解和参加临床试验:
了解试验背景、目的、流程等基本信息;
进行基因检测,确认是否符合招募条件;
与医生沟通,评估自身病情和风险;
签署知情同意书,正式加入临床试验。
七、温馨提示
肺癌ROS1靶点靶向药试验,为ROS1基因突变型肺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通过参加临床试验,患者不仅有机会获得前沿治疗,还能为肺癌治疗领域的发展贡献力量。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研究能为肺癌患者带来更长生存期、更高生活质量!
如有疑问,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
入选标准
1.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者转移的恶性实体瘤,已知的治疗方式无效或复发的;标准治疗下仍发生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不存在标准治疗的患者
2.I 期:≥18 周岁且≤75 周岁; II 期:≥18 周岁
3.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或对于原发性 CNS肿瘤根据 RANO 或 INRC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
4.Ⅰ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1 分; Ⅱ期: ECOG 体力评分为 0-2分
5.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 12 周,需同意采取经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
7.如为无症状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包括经过治疗或无需治疗的)可允许入组,但必须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首次给药前稳定至少 14 天,且不需要增加类固醇的剂量来控制神经系统症状
8.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临床试验中心检测标准
9.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等或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
3. 不稳定的原发性 CNS 肿瘤或 CNS 转移的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
14天内有症状或没有影像学证据表明病灶在研究治疗开始前稳定超过 14 天)。
4. 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
5.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证据;或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
6.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丙型肝炎,或 HIV 感染。
7. 归因于任何先前治疗的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毒性反应
8. 怀孕女性或哺乳期女性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或计划在参与本研究期间接受方案限制的药物治疗
10. 患者存在周围神经病变分级≥2 级。
11. 有过敏性疾病、严重药物过敏史、已知对 ICP-723 片剂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
12.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3.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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