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受试者招募)

马云飞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9 20:50:05,由春晓健康网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肿瘤新药临床实验申请

本文概述了淋巴瘤,尤其是无靶点淋巴瘤的治疗难题,并介绍了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治疗方式为此类患者带来的新希望。文章详细介绍了“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相关信息,包括试验目的、对象、药物和周期等,并说明了如何参与试验及其优势。符合条件的患者可联系全球好药网了解详情。

【林芝】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溶溜病毒】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复发/难治性淋巴瘤患者静脉 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药品名称: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淋巴瘤

项目优势:溶瘤病毒是一类天然的经过基因工程改造的能够选择性地在肿瘤细胞中复制的病毒,其可以通过直接裂解肿瘤细胞,同时诱发机体全身免疫反应介导的抗肿瘤效应。从作用机理上讲,溶瘤病毒裂解肿瘤细胞会释放抗原,进而激发免疫反应。

【林芝】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概述

淋巴瘤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其中无靶点淋巴瘤的治疗一直是医学界的难题。近年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帮助您了解这一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无靶点淋巴瘤?

无靶点淋巴瘤指的是在淋巴瘤细胞上没有明确的分子靶点,传统的化疗和放疗效果不佳。这类淋巴瘤的治疗难度较大,预后相对较差。因此,寻找新的治疗手段成为无靶点淋巴瘤治疗的关键。

二、免疫治疗为无靶点淋巴瘤带来新希望

免疫治疗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系统对抗肿瘤的方法。近年来,随着免疫治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无靶点淋巴瘤患者从中受益。免疫治疗具有以下优势:

针对性:免疫治疗可以识别并攻击肿瘤细胞,而不影响正常细胞。

持久性:免疫治疗可以激发患者自身免疫系统的长期免疫记忆,有助于防止肿瘤复发。

安全性: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免疫治疗的不良反应较小。

三、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为了评估免疫治疗在无靶点淋巴瘤治疗中的效果,全球好药网联合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一项名为“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临床试验。以下是该试验的详细信息:

试验目的:评估免疫治疗在无靶点淋巴瘤治疗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对象:年龄在18-70岁之间,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无靶点淋巴瘤的患者。

试验药物:采用国际先进的免疫治疗药物,如PD-1抑制剂、CTLA-4抑制剂等。

试验周期:预计持续时间为6个月,分为治疗期和随访期。

四、如何参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以下条件,可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并报名参与:

年龄在18-70岁之间;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无靶点淋巴瘤;

无其他严重疾病;

愿意并能够遵守试验规定。

五、参与试验的优势

参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您将享有以下优势:

免费治疗:试验期间,患者可免费使用先进的免疫治疗药物。

专业指导:由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为患者提供专业指导。

全面评估:试验结束后,患者将接受全面的疗效评估,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

关爱与支持:全球好药网将为患者提供全程关爱与支持,帮助患者度过治疗过程。

六、温馨提示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为无靶点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通过参与试验,患者不仅可以获得先进的免疫治疗,还能为我国淋巴瘤治疗事业做出贡献。如果您符合试验条件,请勇敢报名,为生命带来新的希望。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期待您的来电。

入选标准

满足全部下列标准的患者可入选本临床试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按照2017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中确诊淋巴瘤;

3) 经至少一线及以上治疗无效或复发者:治疗达不到完全缓解(CR)或者达到CR后出现疾病进展(P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 ASCT 后出现PD。

4) 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mm。

5) ECOG 体力评分0-1分;

6) 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性、有效性信息进行随访。

7)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Revottack注射液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 天内的血妊娠实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研究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不得入组本临床研究:

1) 按照 2017 年修订的 WHO 分类标准中确诊的淋巴细胞白血病;

2)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的择期重大手术。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8周内接受过其它溶瘤病毒治疗;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9)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4 周内使用长效干扰素;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 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严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阳性),或梅毒感染,或EB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或EBER阳性;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5)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17) 先前进行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近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CRA-T细胞疗法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治疗方式;

1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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