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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述了淋巴瘤患者的困境与免疫治疗带来的新希望,介绍了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的特点和优势,以及如何参与该试验。试验的成功开展有望为淋巴瘤患者提供全新治疗手段,改善生存质量,并为我国抗癌药物研发贡献力量。读者可拨打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共同推进无靶点治疗研究,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更多希望。
【塔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淋巴瘤溶溜病毒】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Revottack)用于复发/难治性淋巴瘤患者静脉 给药的临床药理学探索研究
药品名称:水疱性口炎溶瘤病毒注射液
基因分型:免疫治疗
突变基因:无靶点要求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一线失败
适应症状:复发/难治性淋巴瘤
项目优势:溶瘤病毒是一类天然的经过基因工程改造的能够选择性地在肿瘤细胞中复制的病毒,其可以通过直接裂解肿瘤细胞,同时诱发机体全身免疫反应介导的抗肿瘤效应。从作用机理上讲,溶瘤病毒裂解肿瘤细胞会释放抗原,进而激发免疫反应。
【塔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免费试验
一、淋巴瘤患者的困境与希望
淋巴瘤是免疫系统的一种癌症,其特点是淋巴细胞异常增生。长期以来,淋巴瘤患者面临着治疗选择有限、副作用较大的困境。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免疫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抗癌手段,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二、什么是免疫治疗?
免疫治疗是利用患者自身的免疫系统来攻击癌细胞的一种治疗方法。它通过激活或增强免疫细胞的活性,使其能够识别并消灭癌细胞。与传统的化疗和放疗相比,免疫治疗具有副作用小、疗效持久等优点。
三、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是一项针对淋巴瘤患者的新型临床试验。该试验的核心在于探索无靶点免疫治疗在淋巴瘤治疗中的效果。这意味着,无论患者的淋巴瘤类型、分期如何,都有机会参与这项试验。
四、无靶点免疫治疗的优势
1. 广泛适用性:无靶点免疫治疗不受淋巴瘤类型和分期的限制,为更多患者提供了治疗机会。
2. 安全性高:相较于传统化疗和放疗,免疫治疗的副作用较小,患者承受的痛苦相对较低。
3. 疗效持久:免疫治疗通过激活免疫系统,使患者体内的免疫细胞具备长期抗癌能力,疗效更为持久。
五、如何参与淋巴瘤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患有淋巴瘤,希望参与【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可以拨打全球好药网的咨询热线:400-119-1082。我们的专业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您了解试验的流程、注意事项等。
六、临床试验的意义
【淋巴瘤无靶点要求免疫治疗试验】的成功开展,将为淋巴瘤患者提供一种全新的治疗手段,有望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同时,这也为我国抗癌药物研发事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有助于推动我国抗癌事业的发展。
七、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淋巴瘤无靶点免疫治疗试验的开展,离不开每一位参与者的支持和信任。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探索无靶点治疗新篇章,为淋巴瘤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将继续关注这项试验的进展,并及时为广大患者提供最新的临床试验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让我们一起为战胜淋巴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满足全部下列标准的患者可入选本临床试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按照2017年修订的WHO分类标准中确诊淋巴瘤;
3) 经至少一线及以上治疗无效或复发者:治疗达不到完全缓解(CR)或者达到CR后出现疾病进展(PD)、患者不适合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或接受 ASCT 后出现PD。
4) 根据Lugano 2014标准,至少存在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m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mm。
5) ECOG 体力评分0-1分;
6) 至少3个月的预期生存期,可对安全性、有效性信息进行随访。
7)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Revottack注射液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 天内的血妊娠实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研究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任一排除标准的患者,不得入组本临床研究:
1) 按照 2017 年修订的 WHO 分类标准中确诊的淋巴细胞白血病;
2)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的择期重大手术。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防治疗;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8周内接受过其它溶瘤病毒治疗;
8)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9)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4 周内使用长效干扰素;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 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可能会严重影响疗效和安全性评估;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阳性),或梅毒感染,或EBV DNA拷贝数>正常值上限者或EBER阳性;
14)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5)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17) 先前进行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近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CRA-T细胞疗法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治疗方式;
18)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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