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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经基因改造治疗淋巴瘤的新型免疫疗法。该疗法具有靶向性强、安全性高、疗效显著的优势。招募对象为18-70岁、未经其他免疫或基因治疗、无严重器官疾病的淋巴瘤患者。试验流程包括报名、筛选评估、免疫细胞采集、基因改造、回输免疫细胞及随访观察。全球好药网提供相关信息交流,助力患者战胜淋巴瘤。
【吉林】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血液系统肿瘤】PA3-17复发/难治性CD7阳性血液瘤
药品名称:PA3-17注射液
基因分型:细胞治疗
突变基因:CD7
临床期数:Ⅰ期
治疗线数:标准治疗失败
适应症状: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
项目优势:靶向CD7自体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
【吉林】淋巴瘤CD7细胞治疗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
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期。CD7是一种在T细胞和B细胞表面表达的蛋白质,近年来的研究发现,针对CD7的治疗方法在淋巴瘤治疗中展现出显著的疗效。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即是一种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经基因改造后使其具有针对性杀死肿瘤细胞的能力,从而提高治疗效果的新型免疫疗法。
二、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优势
1. 靶向性强:CD7在淋巴瘤细胞中高表达,通过针对CD7的治疗,能够精准地作用于肿瘤细胞,减少对正常细胞的损害。
2. 安全性高:利用患者自身免疫细胞进行治疗,减少了免疫排斥反应的风险。
3. 疗效显著:多项临床研究已经证实,CD7细胞治疗试验在淋巴瘤治疗中取得了显著的疗效,为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
三、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招募对象
1.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淋巴瘤的患者。
2. 年龄在18-70岁之间。
3. 无严重心、肝、肾等器官疾病。
4. 未接受过其他免疫疗法或基因治疗。
5.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的流程
1. 患者报名: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报名。
2. 筛选评估:专业医疗团队对患者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试验条件。
3. 采集免疫细胞:符合条件患者进行免疫细胞采集,用于后续的基因改造。
4. 基因改造:利用先进的基因工程技术,将免疫细胞改造为具有针对性杀死淋巴瘤细胞的能力。
5. 回输免疫细胞:将改造后的免疫细胞回输至患者体内,发挥治疗效果。
6. 随访观察: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评估治疗效果。
五、温馨提示
淋巴瘤CD7细胞治疗试验作为一种新型免疫疗法,为淋巴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抗癌药物临床研究信息。如果您或您的亲友符合招募条件,欢迎拨打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进行咨询,让我们共同为战胜淋巴瘤而努力。
入选标准
(1)年龄18~70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3)ECOG评分0-1分;
(4)根据WHO2016标准确诊的恶性淋巴瘤:优先入组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
(5)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复发/难治性急性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包括早期前T淋巴母细胞白血病)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① 经至少两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② 完全缓解后早期(﹤12个月)复发者;或完全缓解后晚期(≥12个月)复发且经一个疗程的规范诱导化疗后未获缓解者;
③ 经两线及以上化疗方案治疗后未获缓解者;
④ 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者。
(6)筛选时骨髓检查应用流式明确诊断为CD7阳性和/或肿物病理免疫组化明确诊断为CD7阳性,且肿物阳性率≥30%的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
(7)对于累及骨髓和/或外周血的CD7阳性血液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应用流式检测方法明确肿瘤细胞表面免疫表型为CD4和CD8双阴性的患者;
(8)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
a)肌酐≤1.5 ULN;
b)左室射血分数≥45%;
c)血氧饱和度>91%;
d)总胆红素≤2×ULN;ALT和AST≤2.5×ULN;研究者判断由于疾病导致的(例如肝浸润或胆管阻塞)引起的ALT和AST异常,其指标可放宽至≤5×ULN;
(9)能理解本试验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2)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T细胞血液系统恶性肿瘤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3)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4)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I级)、严重心律失常;
(5)经研究者判断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6)在筛选前7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感染(轻度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和上呼吸道感染除外);
(7)已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在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2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
(8)筛选前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9)筛选前7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或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1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
(11)受试者筛选时有证据显示中枢神经系统受侵;
(12)经研究者判断,不符合细胞制备的情形;
(13)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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