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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概念、重要性、招募条件、参与途径、优势及挑战。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旨在评估特定靶向药物在治疗卵巢癌中的效果和安全性,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符合条件的患者可通过专业渠道参与试验。该试验具有高度个性化、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等优势,但也面临招募难度大、患者认知不足等挑战。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战胜卵巢癌贡献力量。
【阿拉尔】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项目名称:【卵巢癌003】帕博利珠单抗/安慰剂+紫杉醇联合或不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铂类耐药型复发性卵巢癌
药品名称: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基因分型:
突变基因:
临床期数:Ⅲ期
治疗线数:
适应症状:用于晚期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性或错配修复缺陷型(MSI-H/dMMR)肿瘤的治疗,既往治疗后疾病进展。
项目优势:
【阿拉尔】卵巢癌靶向药免费试验
一、什么是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是一种针对卵巢癌患者的新型药物临床试验,旨在评估特定靶向药物在治疗卵巢癌中的效果和安全性。靶向药物通过精确打击癌细胞的特定分子靶点,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具有更高的疗效和更低的副作用。
二、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重要性
卵巢癌是一种严重的女性生殖系统恶性肿瘤,早期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据统计,约70%的患者在确诊时已处于晚期。传统的化疗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病情,但副作用较大,且疗效有限。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出现,为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有望改善治疗效果,延长生存期。
三、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因药物和试验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招募条件:
经病理学检查确认为卵巢癌患者;
年龄在18-70岁之间;
未曾接受过靶向药物治疗;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完成临床试验要求;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如何参与卵巢癌靶向药试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符合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招募条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
联系全球好药网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试验详情;
向专业医生咨询,评估是否符合参加试验的条件;
根据医生建议,选择合适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报名。
五、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优势
1. 高度个性化:靶向药物根据患者的基因突变和分子特征进行选择,实现个体化治疗。
2. 副作用小:相较于传统化疗药物,靶向药物的副作用较低,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 疗效显著:部分靶向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表现出良好的抗肿瘤效果,为患者带来了新的希望。
六、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挑战
虽然卵巢癌靶向药试验具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一定的挑战。例如,临床试验的招募难度较大,部分患者对新型药物的了解不足,担心副作用等问题。此外,靶向药物的研发成本较高,可能导致治疗费用较高。
七、携手共筑生命希望
卵巢癌靶向药试验为卵巢癌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但我们仍需共同努力,克服临床试验中的挑战,为更多患者提供希望。全球好药网作为专业的抗癌新药信息交流平台,将竭诚为您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请拨打咨询热线:400-119-1082,了解更多关于卵巢癌靶向药试验的信息。
让我们携手共筑生命希望,为战胜卵巢癌而努力!
入选标准
1.有经组织学证实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2.既往曾接受过 1 线或 2 线 OC 全身性治疗,既往治疗包括至少 1种铂类药物。
3.铂类药物化疗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出现OC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证据。
4.是紫杉醇化疗(联合贝伐珠单抗,如果使用)的候选患者。
5.签署书面知情同意时年龄至少为 18 岁的女性。
6.随机分组前 3 天内评估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7.受试者必须不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不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2)是 WOCBP,从治疗期间到末次帕博利珠单抗或安慰剂给 药后至少 120 天以及放化疗结束后至少 180 天,采用一种对使用者依赖性低的高效避孕方法(每年失败率<1%),或停止以异性性交作为首选日常生活方式(长期持 续禁欲),并且同意期间不因生殖目的捐献卵子(卵子、卵母细胞)给他人或冷冻/贮藏供自己使用。
8.受试者(或监护人)已提供研究知情同意书。
9.由当地研究中心研究者/影像学评估患有影像学可评价疾病。
10.已提供现存肿瘤组织样本或新获得的既往未接受过放疗的肿瘤病灶粗针穿刺或切开/切除活检样本。
11.方案定义的充分器官功能,检测样本须在开始研究治疗前 7 天内采集。
排除标准
1.患有非上皮癌、交界性肿瘤、粘液性、浆液粘液性、恶性 Brenner肿瘤和未分化癌。
2. 患有原发性铂难治性疾病.
3. 既往接受每周一次紫杉醇单药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4. 未控制的高血压。
5. 目前患有临床相关肠梗阻。
6. 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出血、咯血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史。
7. 既往接受过>2 线 OC 全身性治疗。
8. 在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既往全身性抗癌治疗。
9. 在研究干预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既往放疗。
10. 尚未从手术和/或手术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11. 随机分组进行前 4 周内接受过集落刺激因子。
12. 在首次研究干预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13. 当前正在参加或已经参加试验用药物研究,或在第一次研究干预给药前 4 周内使用了试验用器械。
14.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第一剂研究药物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长期全身性类固醇疗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15. 过去 3 年内,患有正在发生进展或需要积极治疗的其他已知恶性肿瘤
16. 已知发生活动性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7. 对帕博利珠单抗、紫杉醇或贝伐珠单抗(如使用)和/或其任何辅料发生重度超敏反应。
18. 在过去 2 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9.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史或当前患有肺部炎症/间质性肺病。
20.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1. 已知有 HIV 感染史。
22. 已知有乙型肝炎病史或已知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23. 治疗研究者认为,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在整个研究期间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的状况、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情况,无法使受试者从参与研究最大获益。
24. 已知有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性疾病,可能会影响受试者配合研
究要求的能力。
2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太可能依从研究程序、限制和研究要求。
26. 曾接受同种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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